意根心所法—實修的指歸(第二版)
第一章 心所法的改變是實修的標志
第一節 心所法會隨修行而改變
一、意根心所法是實修的指歸,也是實修的操作系統
指,心所法能指向自己修行的目標,破除無明,降伏煩惱斷除煩惱,轉變心行,轉變業種;歸,讓心歸於智慧,歸於清淨,歸於解脫。操作系統,依循於心所法,不斷地修正心所法,轉變心所法。實修也就是操作心所法的過程和心所法的操作過程,是自心改變自心的過程。
心所法能夠改變的原因是意識對意根成功的熏染,意根去惡向善,轉變了自己的心行。轉變的根本因是如來藏,是如來藏把意根的心所法轉變了,但如來藏不是作主識,祂不作主,沒有主觀能動性,是被動的隨著意根的心行來轉變種子,種子轉變,果也就轉變了。萬物生發雖然是如來藏生出來的,但是背後的推動力量卻是意根的心所法,意根若不欲有所爲,如來藏就無所作爲,一切法都不生。
意根有主觀能動性,心態轉變了就會促使業種變化。心所法轉變是因,業種改變是果;意根認識真理、實証真理是因,心所法轉變是果;意根精進修行三十七道品是因,實証是果;意識如理熏染和引導是因,意根受熏是果。當然實際真修行的每個步驟都會使得意根的心所法發生變化,心所法變化就是果,因還是意根心所法促使自己的心所法變化,前提是要有意識的心所法推動意根的心所法。
二、七識的心所法是隨修行而轉變的
心所法就是識心的心行,七個識的心行通過不斷地修學,不斷地降伏自心,心行就會不斷地轉變,由深重的煩惱轉變爲輕微的煩惱,輕微的煩惱轉轉消失,善心所法就越多越強,心行越來越清淨,定力越來越穩固增強,智慧越來越深透,所以通過不斷的修行,心所法就會不斷地發生轉變。如果修行了一段時間,心所法還沒有轉變一些,煩惱沒有輕微,禪定力沒有生起,智慧沒有增進,那麽修行是不得力的。
學佛人修行成就與否的標志就在於心所法,真正成就時六七識的煩惱心所法是會減少和滅除的,善心所法是會增加和具足的,五別境心所法的功能也會增加和具足,到佛地八個識完全具足二十一個心所法,功能發揮到極限。真正學佛人應該每隔一個階段觀察一下自己的心所法,也就是心行,如果發現心地沒有什麽轉變,說明修行還不得力,也許還沒有走上正軌。每個人修行的層次和進展不同,心所法就不同,這說明人心是各不相同的,如果有人說自己意識心的心所法有五十一個之多,意根的煩惱心所法還是原來那麽多那麽重,那麽此人就是初學佛人,煩惱極重,品行也極差。
一般菩薩論裡所說的心所法都是指凡夫和未轉依位的菩薩的八識心所法,不是指已轉依位的地後菩薩的八識心所法,這些心所法隨著不斷的修行都要有所轉變,才代表修行上的成就,才能轉識成智,成佛之道才能漸趨於圓滿。心所法的轉變是修行成就的標志。
其實未轉依位之前,入佛門修行有些進步之後,幾個識的心所法就在暗暗地轉變著,只是量累積的不夠多,以至於還不能有質的飛躍。因爲心所法是一個人有無修行的標志,即使外道修出了禪定,他們七識的心所法也會有所轉變,心所法非是一成不變,非是人人相同的。每個還沒有開始修行的衆生,他們的識心心所法,也不盡相同,各有側重面。所以此人現觀自己的心所法是如此,彼人現觀自己的心所法是如彼,非定相同,這就說明了人性各有差別,人心不盡相同。
如果有人現量觀察出自己第六識的心所法有:貪嗔癡慢疑惡見六個根本煩惱,有八個大隨煩惱、二個中隨煩惱、十個小隨煩惱,那麽此人根本就沒有修行,既沒有禪定,品德修養也不好。一般人不能現量觀察到自己的第七識心所法,假如能現量觀察出自己第七識的心所法有強烈的貪嗔癡,以及懈怠、散亂、不信、失念、掉舉、不正知、放逸、昏沉、執我性強、慢心深重、貪執深重、我見強烈、攀緣性、,並且固執難改,那麽此人根本沒有修行,禪定也很難發起。
如果此人第七識的心所法與善十一心所法一點也不相應,那麽此人的修行根本沒有上路,煩惱很重,也許還是個惡人。即使普通人沒有學佛,意根的心所法也有善的一面,如果善大於惡,此人命終就能升天享福。六道輪回是因爲意根心所法的善惡來決定的,意根心善,行善業,來世升天;意根惡,造惡業來世墮地獄。由此可知,初地以後處於已轉依位的菩薩,由於斷除煩惱,心地達到無漏,其六七識心所法必然要發生轉變,煩惱心所法滅除了,善心所法增加了,定心所法和慧心所法增強了,這是絕對必然的,否則就與凡夫無別。
修行得力時,大隨煩惱首先減輕,有的要滅去,比如不信心所法減輕和滅去,由不信逐漸信,到完全信;懈怠心所法減輕和滅去,逐漸變得精進起來;放逸心所法減輕和滅去,從前是經常放縱自己的身心去逸樂逍遙,現在對那些都不感興趣;昏沉心所法很少出現了,以前一修行就感覺昏沉,現在精力很旺盛,注意力很集中;掉舉心所法也減少和沒有了,以前學佛時妄念紛飛,現在則是經歷過的事,過而不留,也不妄想未來;以前心總是很散亂,現在思考佛法時,精力能集中一段時間了;以前對四聖諦四念處等等佛法不正知,現在知見就很正了;以前心裡念著佛法,一會就忘了,現在能做到一直想著不失念。
隨著修行的深入,中隨煩惱也會變得輕微,甚至滅除,比如以前做錯事總是無慚無愧,現在慚愧心逐漸增加,如果做了大的錯事,就會覺得非常慚愧。從這裡看出,只有煩惱心所法減少減輕了,善心所法才會相應的增加增重;煩惱心所法滅除,善心所法就出現了。
三、不同衆生的心所法不同
心所法當中,除了五遍行心所法,其它心所法都是不經常出現的,只是個別時候或者偶爾出現運行。五別境心所法是個別時候出現,智慧越高的人現行的時候越多;善惡心所法和不善不惡心所法,也是個別時候出現,不是時時都現行的,越善的人善心所法現行的時候越多,越惡的人惡心所法現行的時候越多。到佛地的時候,心所法可能要時時現行,比如定心所法,佛心時時在定中,不出定;比如慧心所法,佛心時時有大智慧,沒有無智慧的時候;比如勝解心所法,佛心時時都能勝解一切法;比如善心所法中的無貪無嗔無癡,佛心永遠時時無貪無嗔無癡;比如不放逸、輕安、行捨、不害心所法,佛的心時時都如此。
一個人一個性格脾氣秉性,每個人的心所法都不同,衆生心有多複襍,世界就有多複襍,所以說世界是由衆生的心變幻出來的。如果衆生的心都如佛心一樣,世界就簡單殊勝多了,雲淡風輕,甚至連雲淡風輕也沒有,靜悄悄,寂寥廖,沒有語言能準確形容那種美好。
世界到最後都是那樣的,衆生修到最後都是智慧且單純,一點都不複襍,性格個性都泯滅,脾氣秉性都消除,心所法都是善沒有惡,只有二十一個,不多不少。可是把心消融到這種程度,要經過三個無量劫,可見修心太難了,改變心太困難了。心不改變,就要受煎熬,煎熬自己,也煎熬他人,互相煎熬,不知道衆生同根,只能互相煎,然後自己熬。
修行的過程,就是扭轉和改變心所法的過程,最終使得八個識都圓滿具足二十一個心所法,然後就成爲大小乘的無學了。初地以上的菩薩,因爲根本煩惱、大隨煩惱和中隨煩惱斷除了,六識七識轉識成智,獲得了無生法忍智慧,心所法都與二十一心所法相應,只是五別境心所法還不究竟不完善,還有待於加強,善十一心所法也有待於加強和增進,小隨煩惱需要再滅除。地上菩薩在大乘法中的癡煩惱沒有斷盡,無癡的善心所法還不具足,有的菩薩意根還有慢心所法沒有斷盡,二十一心所法還需要不斷的完善和加強,只有佛地的八個識二十一個心所法才是完全和究竟的,不用再增進了。
因爲初地菩薩到八地菩薩還有煩惱習氣的遮障,所以心所法還不夠純淨,不是純善。修到八地菩薩時小隨煩惱滅盡,煩惱習氣就斷除了,染污種子又消除了一部分,二十一心所法更完善和強大了。所以修行與斷除煩惱和習氣有很大關係,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斷除煩惱和煩惱習氣以及所有無明,從而獲得解脫,無明斷盡即成佛道,究竟解脫。
五別境心所法的功能,隨著煩惱習氣的不斷消除,其功能將會越來越強大,所有的神通道力都與五別境心所法有關,都靠五別境心所法來成就,當然也不離五遍行心所法的輔助。隨著修行的不斷增進,識心必然要發生改變,識心改變,就是心所法的轉變;心所法的改變,就是修行的結果。五遍行心所法也要不斷改進增強,受心所法更接近於捨受,想心所法了別分別得更準確無誤,更透徹,思心所法的思擇力更大、更快、更準、更善、更無我,也有可能受想行心所法出現的越來越少,心行造作的越來越少。
凡夫與凡夫的心所法也是不盡相同的,學佛前與學佛後的心所法差別越大修的越好。如果哪位學佛十年二十年,心地心行心所還是老樣子,那這個人幾十年都在干什麽?如果學了很多年,心行心所都沒有什麽變化,煩惱沒有降伏到一定程度,與初果人的心所法心行差別還是很大,如何能趣向初果向,再証入初果?只要修行發起了七覺分,心所法必改變,如果沒有改變,七覺分就不具足,七覺分不具足無論如何也不能証果。有多少人七覺分的邊都不到,卻說得了大大的聖果回家享用去了,這就是末法世的亂象。
四、大乘菩薩的心所法更應該轉變
有人說大乘菩薩的修行與小乘人截然不同,小乘人追求斷煩惱追求解脫,大乘菩薩應該像如來藏一樣不斷煩惱不求解脫。可是如來藏有煩惱可斷嗎?如來藏被什麽法束縛了嗎?如來藏本無煩惱,本自解脫,不用再求斷煩惱得解脫,如來藏無無明,當然就無無明盡。可是菩薩的七識有煩惱,就要斷煩惱,七識不解脫就要求解脫,七識有無明就要破無明。如果大乘菩薩煩惱重又被生死所係縛,這樣的菩薩不名真菩薩,無法度衆生,自己尚在生死河中不能出離,如何能解救衆生?
再者說,一個大乘菩薩有根本煩惱就不說了,還有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八個大隨煩惱以及無慚、無愧兩個中隨煩惱,明晃晃地擺在世人面前,這叫什麽菩薩?心裡與十一個善心所法都不相應,這叫什麽大乘菩薩?這樣的菩薩可以成爲衆生的楷模和榜樣嗎?廣大衆生隨著這樣的菩薩能學到什麽?只要果、要利益、要名聲,不要解脫功德的歪風邪氣如果不刹住,佛教必迅速滅亡。
五、實修涉及到身心世界的轉變
可以把心所法的改變作爲修行成果的一個量化標準,比如嗔心少了,貪心少了,癡心少了,其它煩惱的心所法也都相應的減輕了,心地與貪嗔癡等煩惱越來越不相應了,而且持續的時間比較長,如果是這樣,就說明修行有成就了。煩惱的改變,有相應的心所法的改變作對應,智慧的轉變也有相應的心所法的改變作對應。用看得見摸得著的量化標準來衡量修行進度,這樣也許對大衆的修行有助益,用這些標準衡量,自己對照,自己衡量,每一個進步,都有標準衡量,這樣就能增加修行信心。
心所法的改變是修行的結果,可以作爲衡量修行程度的標準,但是還有個具體煩惱減少到什麽程度,以及善心所法增加增強到什麽程度的問題,這個不好把捉,同樣要涉及到身心的轉變,身心的轉變是一個重大而明顯、明確的標志,各個果位的取得証得,都要有相應程度的身心轉變,這就是標志;還有一些境界的暗示,比如夢境的提示,表明此人在大小乘果位的証得的程度如何,煩惱消除程度如何,心清淨的程度如何。修行人每次提升果位,提升修行的層次都有境界上的顯示和暗示,一個是身心受到的震動和改變,一個是吉祥夢境的暗示,表明内心清淨到什麽程度,煩惱降伏的程度,智慧境界的深淺程度,未來的發展情況如何。
爲什麽實証要涉及到身心的轉變,身心的轉變是一個重大而明確的標志 呢?因爲身心世界從無始劫以來,一直到無始劫以後,都是由意根控制和調控的,意根的認知轉變、知見轉變、智慧轉變,就會相應的轉變一下身心世界,身心的反應是意根的晴雨表,意根情緒的發泄、思想的表露等等都通過身心反應出來。如果意根的思想受到某種觸動和震動,必然要同時帶動和影響身心世界,引起身心的連鎖反應。
那些有特殊意義的夢境有重要的意義,有提示和警示的作用,能夠讓自己判斷自己,是判斷修持程度和進展的依據,其中夢境裡也有佛菩薩的暗示和提示。修行成就的標志,一個是煩惱的改變,一個是智慧的轉變,這兩個是最主要的,也都是心所法的轉變。心所法真正改變了,那是三果四果人和入地菩薩,在這之前煩惱只是降伏,不能有心所法明顯和明確的改變,所以三四果之前,都沒辦法把標準準確的量化。
六、意根的強大
隨著不斷深入的修行,定慧越來越具足的時候,意根就會逐漸強大起來,意根強大的標志就是轉識成智,心所法轉變了。意根的強大代表著心所法的強大,心所法強大意根就強大起來,無堅不摧,具足五遍行和五別境、善十一心所法,煩惱心所法早就完全斷除了,也許還有一些非常輕微的煩惱習氣,還有一些輕微的法執。意根強大到一定時候,就會取代六識,不需要六識的助緣,單獨就能了知六塵境界,粗的細的都不成問題,這時候大神通就會顯現出來。
七、意根的作用相同心所法卻不同
問:人和人之間的意根,其功能作用是否一樣?六道衆生的意根,其功能作用是否一樣?凡夫衆生和聖賢人的意根功能作用是否一樣?畜生和人的意根作用是否一樣?
答:所有衆生的意根功能作用是一樣的,只是心所法不同,含有的無明程度不同,明的程度不同,起作用時,就會有好作用和不好作用之分。譬如所有的刀都有切割的作用,因爲刀的利鈍不同,削出來的東西效果不同,利刀削出來的東西完美整齊有價值,鈍刀削出來的東西不整齊,不能用,也許能毁壞東西,沒有好效果。意根的智慧不同,造就的事業就不同,煩惱不同,造作的業行不同,果報就不同。無明輕微的意根能善用,無明深重的意根就惡用,其結果就有很大差別。因爲意根的無明程度不同,明的程度也不同,所以世上衆生就分爲三六九等,有凡夫和聖人之分,衆生成佛的時劫就不同。
每個人的差別,就是因爲意根心所法的差別導致的。不管承認不承認,這就是事實,事實還管你承認不承認嗎?事實不在意誰承認不承認,永遠不會改變。真理,即使娑婆世界沒有一個人承認它,它永遠都是真理,不會因爲別人不承認,就不是真理了。真正的佛法,不管誰來誹謗,佛法就是佛法,真理就是真理。
第二節 心所法的概念和内涵
一、五遍行心所法的概念
五遍行心所法的意思是,有五個心所法能普遍伴隨著識心運行,遍於識心所在的一切處,遍於識心所在的一切界,遍於識心存在的一切時,遍於識心所對應的一切法上,遍於識心運行的一切地(三界九地、及第八識的涅槃中)。
觸心所法,能讓識心與相應的法接觸聯繫;作意心所法,能讓識心關注所緣的法;受心所法,能讓識心領受所緣的法,並且生起覺受;想心所法,能讓識心了別所緣法的相貌,並且出生取著性;思心所法,能讓識心生起抉擇和行爲造作。
八個識的識心都有這五種功能作用,識心的作用必以這五種形式表現出來,當然還以其他心所法的形式表現出來。識心本身無形無相不可見,但是這五個功能作用和其他心所法的作用卻能被意識觀察和識別出來,意識識別這些功能作用,就識別出了識心,証得了識心。
二、五遍行心所法的相關概念
五遍行心所法中的一切俱,是指五遍行心所法與一切識心俱,與一切法俱。只要有識心在運行,一定有五遍行心所法在運行著,離開五遍行心所法識心就不能存在了,不能有了別活動。那麽在一切法上,也有識心的五遍行心所法,因爲在一切法上一定至少有第八識和第七識的運作,五遍行心所法必然要伴隨著兩個識運作。
五遍行心所法互相俱生的意思是,這些心所法是聚集在一起出生運行的,比如第八識要出生一個法,五遍行所有心所法都要伴隨第八識至始至終的運行,一個都不缺少。而六七識則不一定,六七識作意以後,如果不感興趣,就不會觸,尤其是第七識意根;觸了之後,未必要受,尤其是第七識意根;受之後未必要想,尤其是第七識意根;想之後未必要思,尤其是第七識意根。意根心所法如果不往下運行,六識就不能出現,出現也會消失,停止運行,尤其是意根的思心所法不出現,六個識都不能出現。可見意根的王者統治地位,祂的權利有多大。
佛法甚深,思惟稍微不得力,就會出現偏差,而極大多數人思惟都是有偏差的,自己無法發現。就是因爲自己思惟不得力,沒有辦法只好百分之百信受名人的言論,依止一個現成的答案,以爲究竟,認爲這是保靠的,錯也不知。這是目前佛教界極其普遍的現象。
三、五別境心所法的内涵
五別境心所法,也是伴隨著識心運行的,起輔助識心運行的作用,但不能普遍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時中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處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界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法上伴隨識心運行。
欲心所法,是識心有想造作什麽法的欲望、打算、想法和要求,是引發後續識心運行的因,但不能時時都有欲,也不能處處都有欲,不能在一切法上都有欲,也不能在一切地都有欲。勝解心所法,是識心對於法的充分理解,識心有了勝解力,理解了法,才能有正確的抉擇,才能有智慧如理如實的造作,但多數衆生的識心不可能時時都能勝解,也不能處處都能勝解,更不能在一切法上都有勝解。念心所法,識心對於想要造作、正在造作和已經造作過的法生起念想,引發後續對法的抉擇造作和繼續造作,但意識不能時時有念,不能處處有念,意根卻可以時時處處有念想,那就處於三昧中了。
定心所法,是識心的專注狀態,識心不散亂、不昏沉的狀態,識心注意力高度集中統一的狀態,但識心不能時時都有定,也不能處處都有定,除非在甚深的禪定中,不出定。慧心所法,是識心強大的了別力、領會力、接受力、辨別力、抉擇力、造作力,是識心強大的處理問題的能力,但一般衆生的識心不能時時都有智慧,也不能處處都有智慧,更不能在一切法上都有智慧。
這五種能力不是時時都能出現的,是在個別情況下才出現的。但第八識的勝解力、定力和慧力卻時時都存在,時時都現前,處處都存在,處處都現前,遍一切法的了別和運作,也遍在三界九地的運行中。佛的前七個識卻是時時處處都有勝解,都有禪定,都有大智慧。
四、善心所法的内涵
善十一心所法,有時伴隨識心運行,有時不伴隨識心運行。只有識心斷除煩惱以後,才能更多的伴隨識心運行;在識心斷盡煩惱習氣以後,才能時時伴隨識心運行,識心時時都是善的。但第八識從來都是善的,或是不善不惡,沒有惡,沒有煩惱心所法。
惡人七個識的善心所法只是偶爾出現,善人七個識的善心所法有時出現,有時不出現;六七識轉識成智以後,善心所法伴隨著識心出現的時候非常多,偶爾也不出現,只有佛七個智識的善心所法常常出現、時時出現,永久伴隨智心不消失。
信心所法,是指相信、確信、自信,相信善法的存在、善法的功德作用、善法的力量、善法的槼律、善法的變遷、善法的結果等等。但是真正的信,還是指正信、理信、深信、淨信、善信,沒有邪信、惡信、不清淨信、不純正信,能忍可於正理,深信三寶功德,自信一定能成佛。寬泛地說,信心所法也是對於了別的法的信任,對於自己了別能力的信任,對於自己造作能力的信任。信心所法不是時時都能出現,都能現前的,是在特殊情況下,在需要和必要的情況下才能出現,需要有深厚的善根福德,歷劫學佛,才能信成就。信了之後,就會受,就會服,就會隨順,就會照做。前七個識都與信心所法相應,不論處於什麽修道位,修道位越高,信越具足。第八識也有信心所法,是對自己了別的法的信。
慚心所法和愧心所法,慚是對不起自己,愧是對不起他人,因而感到不安、自責、羞愧、愧疚、羞澁、内疚、後悔等等。心裡有慚有愧,說明自我得到了降伏,懂得反省自己,與無我相應,不是高舉自我的自大狂。六七識與慚愧兩個心所法相應,不論處於什麽修道位,修道位越高,越有慚愧心,但相應不等於存在,不等於一定能現行出來。
無貪心所法,指心裡沒有貪愛、貪欲和貪得之念,不被法所束縛,不粘膩於法,而是解脫於法。八個識都與無貪心所法相應,但是在三果之前七個識有時無貪,有時有貪。無貪時只是暫時性的無貪,對個別法的無貪,不是斷除了對六塵境界的貪愛,是降伏了貪,壓伏了貪,使得貪念不現起。如果是斷除貪愛,也只是斷除對個別法的貪愛,如戒菸戒酒等等,對其他法還是有貪的,將來也許對個別法還會起貪,不是永久的無貪。三果之後六七識才斷貪,以斷婬欲貪爲主要内容。而第八識自始至終都沒有貪,無論對任何法,祂都是無爲的心,因此無貪。
無嗔心所法,指心裡沒有嗔恚的想法和念頭,内心平靜,沒有嗔厭之心,不被法所拘束,解脫於法。八個識都與無嗔相應,只是三果之前,七個識有時無嗔,有時有嗔,無嗔時只是暫時的無嗔,對個別法的無嗔,不是徹底永久的斷除了嗔。三果之後,七個識才斷除了嗔心所,不再起嗔的現行,但不排除偶爾出現嗔的習氣,然後再迅速地消退。而第八識自始至終都沒有嗔心所法,無論何時何地對任何法都不起嗔,自心永遠清淨,因此第八識與無嗔心所法相應。
無癡心所法,指心裡沒有愚癡性,沒有無明,有智慧能明了相應法。八個識都與無癡相應,只是相應的是什麽法和相應的程度問題。六七識對五隂無我之理的無癡是在斷我見之後,對真我如來藏的無癡,初步是在明心之後,對出離世俗界得解脫的無癡是在三果之後,對一切法的無癡是在成佛之後。在証果之前是無癡,只是在對個別法上,包括世俗法。五識的無癡是對五塵境界的清楚明確了知。第八識的無癡自始至終,不愚於一切法,不顛倒錯亂,沒有無明。
精進心所法,是指心不懈怠,兢兢業業,不玩忽職守,不媮安嬾惰,遇挫折而不撓。八個識都與精進心所法相應,只是相應的程度和什麽時候相應,相應多長時間而已。五識的精進都是在意識意根的敺動下完成的,不會主動精進,六七識的精進是覺悟了以後,對法有一定的目的性,想得到或者是想達成什麽目標,才會精進起來不懈怠,並且努力斷惡修善。第八識一以貫之,從來都不嬾惰懈怠,兢兢業業,有條不紊,不疾不徐,無片刻休息之時,這是最精進的,雖然沒有精進之心。
輕安心所法,是指心舒緩、放松、愉悅、愉快、輕松、安閑、舒適、輕靈、自在、安穩等等狀態,不是沉重的、煩躁的、緊張的、忙碌的、勞累的、厭倦的,沒有修持的心不容易出現輕安。八個識都與輕安心所法相應,但前七個識不一定能出現輕安的現象,在特定的情況下,在修行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心才會出現輕安的現象,按照七覺分來說屬於猗覺分現前,這是証得大小乘法的前提條件,也是獲得禪定的前提條件。第八識從來都是輕安自在的,沒有負擔、沒有負累,雖刹那出生和執持一切法,心卻是安閑自在輕靈的。
不放逸心所法,是指心不閑散也不慵嬾、不媮安、不苟且、不放縱,不貪圖享樂,雖然不是很精進,但近於精進與放逸之間,松緊有度。八個識都與不放逸心所法相應,但沒有修到一定程度,七個識不一定是不放逸的,有時放逸有時不放逸。只有修到有出離心以後,七個識才能越來越不放逸。六七識總是處於不放逸狀態,是在入地以後,心於佛法修証和度衆生事業不放逸,不求自己世俗界的安逸生活,只求道業不斷增進和度更多的衆生。第八識無始劫以來從來沒有放逸過,永遠是不放逸的,時時與不放逸心所法相應。
行捨心所法,行捨是心行處於捨的狀態,不偏不倚,平等於一切法,不追憶過去,不攀緣未來,心緒平和,不緩不急,心態中和,處於中道。八個識都與行捨心所法相應,但是前七個識不一定會出現行捨的心態,只有在有禪定的情況下,或者是某種特殊情況下,六七識才有行捨心所法出現,五識受六七識影響和帶動也是行捨的,三四果人以上,其心大部分時候都是行捨,第八識從來都是行捨,永遠與行捨心所法相應。
不害心所法,對一切人事物理都沒有違害心和違逆心,即使心受到忤逆,也不想去報複,不想爲自己討回公道,總之就是一種不想傷人的心行。八個識都與不害心所法相應,但前七個識有時有不害心,有時沒有不害心,只有寬宏大量、心胸開闊的人,不害心所法才時常出現,斷除嗔恚心以後,七個識不害心所法常常出現。第八識從來都是不害的,對一切人事物理不會報複和惱害,也不違逆,永遠與不害心所法相應。
五、煩惱心所法的内涵
根本煩惱:貪、嗔、癡、慢、疑、惡見六個心所法,之所以這六個稱爲根本煩惱,是因爲由這六個根本煩惱能引生出一切煩惱,根本煩惱一滅,後邊的二十個隨煩惱或者更多的隨煩惱都會隨著逐漸滅去,猶如樹根一斷,枝幹樹葉隨後就會滅亡,不會久存。
大隨煩惱包括: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不信煩惱心所法在信位修滿足時,就斷除了對三寶的疑,對自心如來藏的疑,對自己未來成佛的疑等等。但是不是對所有法的不信都能斷除,只是對基本的法、一定層次的法斷除了不信。懈怠心所法修到七覺分,精進覺分出現時就滅去了,不精進時,還會出現懈怠現象,修到三果、四果和初地菩薩時,才能徹底滅除懈怠心所法。放逸心所法也是這樣,出離心生起來了,就不太放逸了,徹底斷除放逸需要修到三果以上。
昏沉心所法在修定降伏五蓋時就沒有了,初禪定以後就會滅除昏沉心所法。掉舉心所法也是如此,未到地定具足時就不掉舉了,初禪定以後掉舉現象就會滅除,禪定消失,也許還會出現掉舉。失念也是如此,都與禪定有關,定力足的時候不會忘失所修之念,定力消退就保証不了了。散亂也與無禪定有關,不正知與無智慧有關,沒有薰修到解脫的法,心裡就有不正知。意識與全部大隨煩惱相應,五識單獨沒有這些煩惱心所法,隨同意識一起才能有,輔助第七識和意識現行這些煩惱。第七識除了沒有昏沉心所法,其餘煩惱心所法都有。第八識與全部煩惱心所法都不相應。
中隨煩惱:無慚、無愧。與慚愧心所法相反,自己做錯事了不知道反省,對不起他人不知羞愧和懺悔。六七識心與無慚無愧相應,五識依意識才能有,輔助六七識現行這些煩惱,單獨不能有,第八識沒有這兩個煩惱。
小隨煩惱:忿、恨、覆、誑、諂、憍、害、嫉、惱、慳。這些都是以嗔恨心爲主的煩惱,也有慳貪心,一般來說屬於煩惱習氣,隨眠於第七識心中,非常難斷,即使根本煩惱斷除了,成了阿羅漢,這些習氣也難於滅除,地上菩薩在漫長的修道過程中,才能逐漸斷除滅盡,但阿羅漢和地上菩薩不與每個小隨煩惱都相應。五識能輔助六七識現行這些煩惱心所法,第八識沒有這些煩惱心行。
六、心所法就是心性和心行
識心心所法的運作和一個人的性格、脾氣、秉性、智慧都是相關連的,如果想了解心所法的運行,可以觀察每個人從接觸一件事情開始到最後作出決定這段時間裡,他的表情、眼神、臉色、言談、舉止、反應的快慢等等,可以觀察出每個心所法運作的過程和快慢程度,以及每個人的習性有多重、智慧力如何。這一系列心行既是一個人心性、習性、煩惱和智慧的體現,也是心所法的體現。
有些人是急脾氣,心也粗糙一些,在接觸到人事之後,只粗略了別,不管對錯和細節,就以爲自己了別的是究竟的無誤的,於是受覺就出現,或喜或嗔或貪或厭,執心很重,然後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作出抉擇,他的心所法的運作就簡單、快速,但後果可能不堪設想。而有些人在粗略了別,受覺出現後,自己會再次仔細了別分析,然後扭轉自己錯誤的了知,覺受改變,然後再作決定。他的心所法運行的稍微複襍一些,會反複運行。不少人會隨著了別的不斷深入,受心所法不斷的發生變化,隨人事物所轉,心都沉浸其中,不能超脫。
理智的人,往往不把人事物了解透徹,就不會出現什麽思想情緒,也不會輕易下判斷作抉擇,不把自己暫時的粗略的了知當作是究竟的,他會反反複複的觀察、甄別、推敲。有修爲的人,即使了別出的人事物是自己喜歡和不喜歡的,心也不爲所動,超然物外,解脫。
粗枝大葉的人,心所法運行快速而簡單,心思細密的人心所法運行的緩慢深細複襍;煩惱重的人心所法運行也複襍,糾結不清;愚鈍的人也許快速了別之後,發現自己能力不及,就放棄了,心所法快速消失,也許想了別清楚,心所法運行的就會極其緩慢,長時間的了別,長時間的受,長時間的思量,就是不能作出最後的抉擇。聰明智慧的人,也許快速地就能了別清楚,深知其内涵,也許會非常深入細致地了別究竟,不出差錯。
心所法的運行非常錯綜複襍,與每個人的性格、脾氣、秉性、煩惱和執著的輕重是緊密相關的,也與每個人的修養、修爲、禪定、戒律和智慧是緊密相關的。
七、身心所有的法都歸於如來藏
心所法顧名思義,就是屬於心所有的法。情緒、態度、意見、建議、著急、上火、嫉妒、難過等等,都是心上起的法,屬於心所有的法,所以都叫作心所法。身上所起的法,屬於身體所有的法,顧名思義叫作身所有法。色身所有的法,比如生病了,體重變化了,出現種種變故,生出一些東西,或者減少了一些東西等等,身體上所有的生滅變異都是身所有法。色身分爲内身和外身,内身就是身體,外身就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合起來都是五隂身。身體是色法,身體上起的法也都是色法,所以屬於色法所有的也都是色法。所有屬於身所有的法,也都是心所有的法,這個心是指哪個心?
一切世間法分爲色法和心法,以及非色非心法,其所屬性分爲心所有法和身所有,以及非身非心所有法。這一切法都攝歸如來藏所有,一切法都歸到如來藏以後,就什麽也沒有了,我們現在還貪執什麽呢?都是空的,都是假相。怎奈貪執的習慣太根深蒂固了,太難轉變了。究其原因還是法界的實相沒有搞明白,沒有看清楚,這件事需要三大阿僧祇劫才能徹底弄清楚,之後一切都改變了,修行也就結束了。
八、衆生的心所法
思念當中有什麽心所法運行?思想裡有什麽心所法運行?研究當中有什麽心所法運行?推敲當中有什麽心所法運行?參究當中有什麽心所法運行?明白是什麽心所法?願意是什麽心所法?希望裡有什麽心所法運行?理解是什麽心所法?打算裡有什麽心所法運行?盼望是什麽心所法?祝願是什麽心所法?願力裡有什麽心所法?
懂得、証得、知道是什麽心所法?同意、贊同、附和是什麽心所法?念玆在玆是什麽心所法?心中的影像揮之不去是什麽心所法?念念不忘是什麽心所法?牢記在心是什麽心所法?堅定不移是什麽心所法?制心一處是什麽心所法?目不轉睛是什麽心所法?良知是什麽心所法?思心所法都有哪些作用?想心所法都有哪些功能作用?
心的狀態、心的特點、性格、脾氣、秉性都屬於心所法,有善性,有惡性,有不善不惡性。嚴格來說,心所法不只有五十一個,如果要細細的劃分,至少有幾百個上千個。天親菩薩只是大略粗略的歸納爲五十一個,歸納的並不全面。如果佛來歸納這些心所法,那就細微極了。所以我們學佛,除了可以完全依佛所說,其他人可以依,但要酌情處理,要有靈活變通的能力。
即使是依佛所說,也應該有一定的變通能力,完全了解佛所說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有時候佛語與佛意有一定的差別和差距,並不完全一致,因爲衆生的智慧有限,佛不能完全把自己的意思說透,往往是隱含著說,巧妙的說,智慧不足時,容易誤解。不少人講佛經,其實講的並不是佛的本意,曲解佛意的現象太普遍太平常了,佛也都忍耐著,雖然沒有忍的心。
九、心所法必與識心同時出現
心所法是識心的助伴,必須要伴隨著識心運行,否則識心就會無所作爲。只要識心出現,心所法必同時出現,沒有心所法識心就無法運行,那麽世間一切法也就不能出生和存在了。即使第八識的運行也需要本身的心所法的配合,第八識本身的存在同樣離不開心所法的陪伴。
四食的出現和運行,都是識心的功能作用,識心離不開心所法的助伴,四食就離不開心所法。凡夫離不開四食,聖賢人在欲界人間也離不開四食,禪定境界比較高的可以離開團食、思食,有時候也能離開觸食,但不能離開識食,衆生的生命最基本的需要有第八識和第七識的識食。
第三節 各識所對應的心所法
一、與八個識相應的心所法
心所法就是識心所具有的法,是識心在運行過程中心行的軌跡,輔助於八個識運行。八個識所有的心所法由世親菩薩總結歸納出最多五十一個,但還有沒歸納出來的比較細微的心所法,如驚恐、害怕、快樂、幸福等等情緒方面的心所法,這些心所法不屬於善和惡,在本質上不影響修証。各識有各自的心所法,不盡相同,每個衆生的不同修行階段也有不同的心所法,隨心而定,隨心而變化。因此很難說每個識的心所法究竟固定有多少,也很難說每個衆生的心所法究竟有哪些,都是要視具體情況而分析對待,不能一概而論。
總體來說,八個識的心所法有:五遍行:觸、作意、受、想、思;
五別境:欲、勝解、念、定、慧;
善十一: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根本煩惱六:貪、嗔、癡、慢、疑、惡見;
大隨煩惱八: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不定心所:悔、眠、尋、伺;
中隨煩惱二:無慚、無愧;
小隨煩惱十:忿、恨、惱、覆、誑、諂、驕、害、嫉、慳。
其中,善十一心所法與煩惱心所法相對立,有此則無彼,有彼則無此,識心有善心所法就沒有相應的煩惱心所法,有煩惱心所法,就沒有相應的善十一心所法。一個識心不可能同時擁有善惡心所法,要麽善,要麽惡,要麽不善不惡,不能同時。
如在面對一個境界一個法時,識心有信心所法,就不能有不信心所法,也不能半信半疑,反之,也一樣,不能兼具;有慚愧心所法就不能有無慚無愧心所法;有無貪心所法,就不能有貪心所法;有無嗔心所法,就不能有嗔心所法;有無癡心所法,就不能有癡心所法;有精進心所法,就不能有懈怠心所法;有輕安心所法,就不能有昏沉心所法;有不放逸心所法,就不能有放逸心所法;有行捨心所法,就不能有忿恨、惱心所法;有不害心所法,就不能有害心所法,對立的二者只能有一,不能兼具。
那麽第八識是否有二十六個煩惱心所法呢?肯定沒有,第八識沒有無明,沒有一切煩惱,而且有善心所法,也有不善不惡心所法;如果沒有善心所法,就會有惡心所法。第八識的善心所法爲:信、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沒有慚愧心所法,因爲第八識從來不造作對不起自己和他人的心行,因此無須慚愧與不慚愧。無貪無嗔無癡三個心所法容易理解,第八識沒有無明,當然沒有貪嗔癡煩惱,心解脫於一切煩惱。
第八識有不放逸心所法,祂從來不會放縱自己去追求逸樂,因爲對一切法都無心,從來不覺得疲累,不貪愛境界,不喜歡境界,不厭離境界,因此既不放縱自己,也不追求安逸,祂就有不放逸心所法。
第八識有行捨心所法,行捨是心行處於捨的狀態,不偏不倚,平等於一切法,不追憶過去,不攀緣未來,心緒平和,不緩不急,處於中道,心性爲中性,第八識正是這樣的心。
第八識有不害心所法,對一切人事物理都沒有違害心和違逆心,如果人事物理有不如法之處,第八識一律都不予以追究,絕對不在意什麽,因此不起違害心行,盡管去呈現一切善惡現象,第八識從來都無心分別和對待,從來不起心念,善惡都影響不了第八識心。
二、第八識的心所法
衆生第八識的心所法,有五遍行心所法:作意、觸、受、想、思,有五別境心所法:勝解、念、定,慧(是否有欲心所法,還有待於觀察),有善心所法:信、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行捨、不害。沒有二十六個煩惱心所法,沒有四個不定心所法。佛的第八識心所法有五遍行、五別境和善十一,沒有煩惱心所法和不定心所法(具體運作現在觀察不到)。
第八識的五遍行心所法,刹那刹那伴隨著第八識運行,須臾不分離,因爲第八識時刻都在一切法上運作著,能了別業種,了別五蘊身,了別器世間,了別意根的心行,只要第八識變現出來的法,第八識都能了別,那麽五遍行心所法就會伴隨著第八識運行。
作意心所法,第八識對所了別的一切法加以關注,把心趣向於所要了別的法;接下來就要觸所要了別的法;然後接納正在觸的法;之後了別接納過來的法,心裡就會有法的相貌出現。這與七個識心中生起的法相有很大區別,第八識不會有世俗法的相貌,不會出現具體的色聲香味觸法的相貌,但一定會了別出法的六大種子分布和運行狀況;之後第八識思心所出現,抉擇如何出生相應的法、改變相應的法,通過調控六大種子輸出六大種子的方式,就讓法出現了生滅變異的現象。
第八識對第七識意根的了別,主要了別意根的心所法,了別識種子的分散和集中情況,因而就會知道第七識所關注的是什麽法,想要如何造作,在業種允許的情況下,第八識就會滿足第七識的欲求和想法。
五別境心所法中,第八識有勝解心所法。第八識了別了業種、了別了五蘊身、了別了器世間、了別了意根的心行之後,對這些法能夠準確的了知,合理的認知,並且心能忍可隨順下來,之後才能有所造作,這個過程就是勝解;如果不能正確的解讀這些法,往下就無法合理如實的産生和改變一切法了。
比如第八識了別了意根思心所的抉擇之後,能夠正確而準確的了知意根的抉擇是什麽,並且認可、相信意根的抉擇,才能隨順於意根的心思而變造法,如果第八識不能勝解意根的心思,就要把法錯亂出生和改變,那就不能正常配合意根,世界也就亂套了。
再比如第八識了別了業種,能勝解業種是什麽,就會知道如何依據業種出生法,如果不能勝解業種是什麽,就無法正常的産生法,那天下就要大亂了。如業種表明這個人應該要出車禍,結果第八識不能正確了別,不能勝解這個信息,不僅不出車禍,身體的病卻給消除了,或者是升官發財了,這樣就不能如實實現因果了,善沒有善報,惡沒有惡報,世間就不正常了。因此說第八識一定有勝解心所法。
忍可就是認可的意思,就是隨順不反對的意思。無生忍、無生法忍也是這個意思,不違逆,承認下來。這與凡夫心上一把刀的忍,是截然不同的,心上一把刀的忍,有忍的心和觀念,無生忍和無生法忍不是這樣,第八識的忍可更不是這樣。沒有証得第八識,就無法真正理解第八識與六七識心的區別,無法體會祂的心行。
第八識也有念心所法,比如第八識在母胎中一邊了別業種,一邊輸出四大種子變生胎兒的色身,了別完業種,心裡就能記住業種,根據業種輸出相應的四大種子在色身上。第八識在變生耳朵等等器官時,變造出一點心裡就能記住自己變造了多少,變造了什麽,並且想著下一步如何再變造,什麽時候變造什麽,用多少四大種子,比例結構是什麽,心裡都有數,而心裡有數就是念心所法,只是倒不出來,不如意識善談而已。第八識正在執持和變造的法沒有變造完,祂都會記得在何時再接著變造,什麽時候變造什麽,在什麽處所變造,第八識都會想著,心裡有數,祂有這些念想,一切法都是第八識念出來的,就如六祖所說:真如無念無不念。
第八識也有定心所法,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首楞嚴大定,金剛寶定等等,說的就是第八識的定,極其堅固,不出不入,什麽法也破壞不了第八識的定,什麽法也不能促使第八識出定,不能讓第八識心識散亂、昏沉以及掉舉。世間任何定也不及第八識定的萬分之一,第八識要想實現善惡業種,實現因緣果報,什麽法也阻止不了祂,不受威逼利誘,八風吹不動,耑坐紫金蓮。世出世間一切法,第八識都不去攀緣,不去追求,任何利益都不沾,連佛也不想做,無欲無求,定力如金剛。
第八識也有慧心所法,第八識的慧叫作般若波羅蜜多,是能到生死彼岸的大智慧,是能不沉浸於生死,解脫於一切法的大智慧,是能了別一切法、創造一切法的大智慧。第八識如實了別業種的智慧,依據業種輸送六大種子一點點變造或者是迅速變造一切法的智慧,六七識即使成佛了也遠遠不能及。
第八識對一切法的狀態如實了知的大智慧,六七識無論如何都不能及,佛的六七識智慧也許能思量究竟,卻也無法比於第八識的智慧。第八識那種無有比的楞嚴大定,那種無上的大智慧,同一時間既能遍緣一切法,也能同一時間處理一切法,不論遠近和古今,沒有時空隔礙的都能加持和處理。所以第八識有定有慧,絕非七識的定慧所能比,也超乎地前菩薩的想象。
三、第七識的心所法
第七識的心所法很複襍,因爲一切衆生無始劫以來的善惡果報都是由於第七識意根的善惡心所法而成就的,無論凡夫是在三善道還是三惡道的果報,也無論是四種聖人阿羅漢、辟支佛、菩薩和佛的殊勝果報,無不都是由於意根的善惡心所法所成就的。由地獄到佛的果報差別是如此之大,都是由於意根心所法的差別導致的。雖然意識的善惡心所法對果報影響也非常大,但是意識的善惡性一方面是由意根熏染出來的,另一方面由環境所熏染出來的善惡性能熏染到意根,才能對最後的果報産生真正的影響和作用,如果沒有熏染到意根,說明這個人的本質並沒有改變,果報就不能改變。
既然意根心所法決定了衆生後世的善惡果報,衆生也確實有不同的善惡果報,那麽意根就有善和惡心所法。而且每個衆生意根的善惡心所法輕重程度都不同,三惡道衆生的意根具足了煩惱心所法,佛具足了善心所法,其他衆生善惡心所法都不具足。既然不同衆生的意根,其心所法差別是如此之大,那就要根據不同類的衆生,分別表述其意根的各種心所法,不能一概而論。
衆生從無始劫以來第七識一直都有無明煩惱,學佛修行以後,由於戒律的約束、禪定和智慧的增長,無明煩惱不斷地得到降伏和斷除,煩惱心所法不斷地減輕和減少,善十一心所法不斷地增加和增強,五別境心所法的功能也不斷地增加和增強。因此第七識的心所法就要根據修行的階段和程度,來分別表述。
(一)凡夫衆生第七識的心所法,有五遍行心所法、五別境心所法、煩惱心所法貪、嗔、癡、慢、疑、邪見、不信、懈怠、放逸、失念、不正知、散亂、掉舉、無慚、無愧、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還有善十一心所法等等,沒有昏沉心所法,不定心所法中有悔、尋、伺心所法,沒有睡眠心所法。
尋與伺有區別,尋是心的粗重造作,尋覔尋找,推論推導,思惟分析……。伺是心的細密造作,等待,參究,伺察,細思,細研……。尋,一般都是意識心的思想活動,意根也有尋的行爲,但太難觀察到。當意識忘記了某些人事的時候,意根就處於尋的狀態,意識也許處於尋的狀態,也許處於伺的狀態。當意根處於伺的狀態時,意識早就不尋了,也有可能不伺了,完全由意根單獨作業。由尋伺想到,意識在一念不生的時候,意根絕對不是一念不生,意根仍然在思量著,不管祂思量個什麽,都是在尋伺,包括思量個不思量的那個,也是意根在尋伺著。
意根的伺比尋更難觀察到,因爲行相太微細了。所以無數人都否定意根的大部分心所法,認爲是不存在的,實際上是觀察不到。不知不懂就干脆否定掉,這個心態實在不好,心地不誠實,智慧也不能增長。誠實也是一種心所法,屬於善心所法,沒有包括進五十一心所法裡。
凡是心的造作,心的形態,心的行相,心的性質,都屬於心所法,有善有惡,也有不善不惡。尋,是沒有目標的尋找,猶如拿著手電筒到處照,動得明顯而快速。伺,是在到處尋找之後,找到了一個大概目標,於是注意力集中在目標上觀察,動得輕而慢。參禪時在尋覔到一個大致的參究方向和重點以後,就開始鎖定一個目標觀察考究,心思更加細密,難以發現。
悔心所法,是悔恨、悔悟、譴責、厭離自己從前所作,有時屬於善心所法,有時屬於惡心所法。凡夫和三賢位的人意根有悔,有時善有時惡,而斷煩惱心地清淨的聖人,意根也有悔,但都是善的;如果有人做了善事而悔,那就是惡法了。煩惱習氣斷盡的八地以上菩薩意根沒有悔,因爲不再做錯事了,佛的意根更沒有悔心所法,大智慧緣故。地獄衆生的意根一旦悔其所作惡業,惡業即消滅,馬上就會從地獄中出來,這是善。地獄衆生的意識因爲忙於受苦,沒有心思悔,即使意識能悔,也不能消除惡業從地獄裡出來,意識不作主故。
凡夫意根幾乎具足了所有煩惱心所法,因爲這些煩惱心所法而生生世世輪轉於六道,苦報無有窮盡,只不過每個衆生的煩惱心所法是否都具足,是否都能現行出來,煩惱輕重程度如何。當然凡夫意根也有善心所法,否則凡夫就不能升天享福,六道輪回裡只有五道,沒有天道,人道裡也沒有善報,阿修羅道裡也沒有善報;即使在人道中也不能成爲一個善人,不做善事,將來就沒有善果。而事實是即使三惡道衆生也有善心,否則將來就不能托生爲人和天人,只不過衆生善心暫時不出現,或者是較少出現而已。
(二)有四禪八定的凡夫第七識與定心所相應,能入四禪八定,能生欲界天、色界天和無色界天;隨煩惱要減少,沒有懈怠、放逸、失念、散亂、昏沉、掉舉等心所法。五別境心所法的定心所法要增強,沒有禪定的人意根沒有定心所法。所以凡夫的第七識心所法,是不定的,每個人心所法不必相同。
但是修出禪定的人,和証得聖果的人,意根和意識心所法的共同特點是煩惱心所法要減輕和減少,善心所法要增加和增強。
(三)三賢位過牢關之前的菩薩和初果、二果人的第七識心所法,我見心所法消除了,大隨煩惱要減少幾個,不信心所法消除了,信心所法增加增強了,不正知心所法消除了,昏沉心所法原來就沒有,懈怠、放逸、掉舉、失念、散亂減輕或消除,大隨煩惱減輕,中隨煩惱也許減輕或者消除;同時善十一心所法全部增加和增強;五別境心所法中勝解、定和慧心所法增強。這些都要依人而定,每個人不完全相同。
(四)過牢關之後的菩薩和地後菩薩由於第七識初步轉識成智,心所法有五遍行和五別境,有善十一,但不完全具足,不夠最強大,到佛地才能完全具足最強大,根本煩惱心所法都滅除了,大隨煩惱全部消除,中隨煩惱減輕或者消除,小隨煩惱在四地到七地菩薩時逐漸滅盡。三果人和四果人的第七識心所法也有所改變,四果人煩惱心所法全部滅除,三果人還有一些煩惱心所法,善心所法增加,五別境心所法也增強了,但不完全具足,大體上相當於過牢關以後菩薩的心所法,但他們小隨煩惱不能斷除,習氣還是存在著。佛的第七識心所法完全具足五遍行、五別境和善十一,沒有其它心所法。
四、意識的心所法
第六識的心所法,一方面受意根心所法的熏染,一方面受環境的熏染而發生轉變。剛出生時意識的心所法完全受意根影響,受意根指揮,一點自主權也沒有,逐漸長大時,漸漸受周圍環境影響,比如父母、親人、玩伴、學校的教育、電視、網路等等的熏染越來越多,這樣的話,一個天生就善良的孩子有可能逐漸染上壞習氣,或者是一個天生有不良習氣的孩子逐漸變乖了,這是環境熏染的作用。如果一個孩子天生的善惡習氣都很重,就不容易受到環境的熏染,好孩子還是好孩子,不會學壞,壞孩子還是壞孩子,不會學好,這樣的話意根的作用力就顯得相當大了。再一方面,意識的心所法又能影響和熏習意根,熏習了意根之後,業種改變,業力得到扭轉,果報出現變化。
凡夫的意識與五十一個心所法相應,但不是每個人的第六識都完全具足五十一個,有的心所法不現行出來,有的心所法因緣具足就要現行出來。有的人煩惱心所法多現行,善心所法就會少現行,煩惱心所法完全具足現行的人,他的煩惱極重,品德是相當不好的。
衆生第六識的心所法最多是五十一個,可以少於五十一,少到只有二十一個時就是八地以上菩薩,完全具足二十一個心所法時就徹底轉識成智成佛了。所以衆生的心所法各有不同,側重點也不同,尤其是有四禪八定的外道凡夫的第六識心所法,就明顯少於五十一個。過牢關之前的三賢位菩薩和初果二果人的心所法一定是要減少的,主要是根本煩惱心所法的我見沒有了,大隨煩惱也減少和減輕了;四果人的心所法,根本煩惱心所法都滅除了,大隨煩惱和中隨煩惱都滅除了,小隨煩惱還存在,只是減輕了;三果人根本煩惱還有慢和癡未滅除,但明顯減輕很多,大隨煩惱和中隨煩惱滅除了,小隨煩惱還有,習氣比四果人重。
過牢關之後的菩薩和地後菩薩,心所法與小乘三、四果人大致相同,只不過地後菩薩的小隨煩惱從初地開始逐漸減輕和減少,入八地菩薩前都滅除了,意根如果沒有煩惱和習氣,意識就更沒有了。八地以後的菩薩第六識的心所法初步與二十一心所法相應,有五遍行、五別境、善十一,但不完全具足,到佛地才能完全具足。
五、五識的心所法
前五識的心所法首先有五遍行心所法,五識一出生,五遍行心所法就伴隨著一起運行起來。五識也有五別境心所法,其中欲心所法,是對五塵的希求、追求和攀緣,多數情況下是受意根的調動和指揮的,也受意識欲心所的影響而現行。少數時候是由於受五塵境的吸引而持續下去,如眼識看見一種柔和的光,而想多觸多了別,這就是欲心所法,這個欲太單純,沒有一點自主性,全部由意根審批和裁決。不想離開這個光屬於貪心所法,厭離躲避這個光,勉強屬於嗔心所法。
其實五識沒有嗔心所法,是受意根調控出來的。比如用眼睛瞪人是嗔,這是身識所爲,體現了意根對人的嗔,其中也許有意識的嗔。如果心裡知道這個人可恨而嗔,是意識的嗔,無緣無故就討厭一個人,沒有明確理由,或者勸也勸不住的,或者來不及思考遇境就現起的,是意根的嗔。其實貪也很勉強,都是體現意識和意根的貪。
五識的勝解心所法,是對境界的明了性,不糊塗,知道自己了別的究竟是什麽,沒有錯覺。念心所法,是五識了別境界後有了一定的記憶,這個記憶性非常短暫,如果心裡能念著境界想要著境,多數是由於意根的念而引起,或者是由意根的欲而引起,是意根主導的結果,有時也受意識的影響,五識本身的念並不清楚和明了,沒有明顯的念性。五識的定心所法,是對境界比較專注的了別性,這種專注了別性,主要是由意根主導操控出來的,是意根促成的,有時是受意識影響的,五識本身並沒有主動性的想法和行爲。五識的慧心所法,能準確判斷和了別五塵境界,不錯亂了別。
五識因爲只能面對粗略的五塵,不能了別法塵,所以慧很劣,沒有多少心思,沒有多少思考辨別的能力,因此沒有多少善惡心所法。善惡心所法主要是在法塵上運行,思想觀念屬於法塵,六七識相應於法塵,才有那麽多的善惡思想觀念,有善惡心所法,五識卻沒有。五識稍微有根本煩惱貪嗔癡和疑,少數貪是五識自身主動生起的,多數是意根主導的,嗔幾乎都是意根促成的,癡多數由意根主導的,少數屬於自身的辨識力弱。
五識如果有疑,只能疑自身了別的五塵的準確性真實性,不會疑他法,懷疑自己是否看清楚了,這是意識的疑或者是意根的疑。五識沒有意識和意根那種廣泛的對一切法的疑,因爲五識心力弱,沒有多少思惟力,智慧極其低劣,因此單獨沒有什麽心思,沒有什麽煩惱,也沒有什麽善心,極大多數是依靠著意根和意識才有善惡心所法,受意根的敺使和意識的影響才能有善惡心所法,本身是中性的時候多。
五識的大隨煩惱,由意根促成的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不正知、散亂、昏沉,沒有掉舉,也沒有中隨煩惱無慚、無愧,也沒有小隨煩惱,當然也就沒有與之相反的善心所法,因爲五識比較粗劣,沒有稍微細密一點的思惟力,因此五識自身沒有什麽善惡心所法,體現出來的都是意根的善惡性。有四禪八定的外道凡夫,五識的大隨煩惱心所法要減輕減少,根本煩惱只能減輕,不能斷除,這些煩惱都是依意識和意根才能有,單獨沒有這些煩惱。每個人五識的心所法不必相同,因爲意根的差別很大,引生五識的心所法就有差別。
五識有睡眠心所法,在睡眠當中暫時斷滅,這個睡眠是由意根決定和調控的。五識還有尋和伺心所法,尋是五識粗略的四處尋找,當然尋找的行爲是受意根調控的,尋找的方向也是由意根指定的,意根指哪裡,五識就要趣向哪裡,絲毫沒有自主性,意識還稍微有一些作主性,五識根本沒有,所以才說五識的心所法大多數都是依意根而有,隨意根而轉。從五識的運作上,就能了知到意根的心行。五識的伺,是在五識尋找到五塵的大略處所以後,靜心等待五塵的出現,或者是仔細辨別五塵的相貌。五識沒有悔心所法,因爲沒有多少思惟力,不能了別法塵,因此不能悔。
五識的善心所法,一般來說也都是依意根才能存在,包括信、無貪、無嗔、無癡、精進、不放逸、行捨、不害。意根不善時,五識也不能善,五識不能單獨有自己的善心所法,因爲善的對象是法塵,五識不能觸法塵,不能有六七識那樣的思惟力,就不能有善和惡的心行,善心和惡心只能六七識有,五識在佛地轉識成智以後,可能完全具足善心所法,但現在還無法觀察到。
成佛之前的五識心所法大體上沒有什麽變化,受意根主導的心所法除外,意根惡時五識就隨之而惡,意根善時五識隨之而善,中間也受意識的心行影響。五識自己單獨相應的心所法只有五遍行、五別境,總共是十個心所法;加上依意根才能現起的善惡心所法,還有受意根影響和帶動的不定心所法眠、尋和伺,總共有三十二個。六七識在成佛的時候,要經過三次轉識成智,心所法轉變三次,而五識轉識成智只在成佛時轉變一次,心所法到成佛時才轉變,說明五識單獨沒有那麽多善惡心所法,都是依意根才能現起的。
第四節 意根心所法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一、從十二因緣的角度看意根的心所法
十二因緣中講的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這三個環節,很明顯的揭示出衆生的生老病死苦,都是因爲意根的無明所導致的。因爲意根的無明,衆生就有了善惡業和六道輪回,那麽意根的無明就包括了一切煩惱,具有一切煩惱心所法。衆生因爲有一切煩惱,才有分段生死和變易生死,而意根的無明一旦全部斷盡,衆生就成佛,這時意根就具足了一切善心所法,並且恒常伴隨著意根運行,從前是不恒常,尤其是凡夫階段,很少伴隨意根運行。
總結起來說,意根具足一切心所法,不比意識少。如果意根不具足一切煩惱心所法,心就不會太染污,就會少造作生死業,苦受就少,然而衆生無量劫以來,具足了一切生死苦,造作過一切生死業,這說明意根具足了一切煩惱心所法。如果意根不具足一切善心所法,心就不會完全徹底清淨,那就不能成佛,然而一切衆生最終必將成佛,所以意根具足一切善心所法。只不過這些善惡心所法不是恒常伴隨著意根運行,凡夫衆生的意根,只有我見、我慢、我執、我癡四大根本煩惱恒常不斷的伴隨著意根運行,須臾不相捨離。可見,這四大根本煩惱是生死業和生死苦的禍根,由這四大根本煩惱,引發出其它煩惱時現時隱的現行。
如果我見煩惱一斷,其它三個根本煩惱也會隨之漸漸斷除,四大根本煩惱一斷,其它一切煩惱就會隨之全部斷盡,分段生死即了。所以說衆生斷我見以後,我見煩惱既不能恒常伴隨意根運行,也不能斷續伴隨意根運行了;乃至於我執我慢煩惱斷盡以後,我執我慢煩惱既不能恒常伴隨意根運行,也不能斷續伴隨意根運行,而是永遠不再伴隨意根運行了。乃至於我癡煩惱也是如此,一旦斷盡,意根的現行煩惱就斷盡了,命終就可以出離三界,入無餘涅槃了。
凡夫衆生意根的善心所法不具足,不能恒常伴隨意根運行,而是時有時無,時隱時現,一旦意根斷除煩惱心所法,善心所法就會逐漸具足,而且會恒常伴隨意根運行,這就是聖人的心行,不是凡夫的心行了。總結起來說,凡夫衆生的意根只有四大根本煩惱恒常伴隨意根運行,其它煩惱時有時無、時隱時現,瑜伽師地論即是如此論述。凡夫衆生意根的善心所法也是時有時無、時隱時現,斷除煩惱成爲聖人以後,善心所法就會時常伴隨意根運行,乃至於最後恒常伴隨意根運行。
近幾十年來,很多人都是極大的誤會了意根的心所法,究其原因是由於定慧嚴重不足,無法現前觀察意根的心行,理解力也不強,誤會了菩薩的論述,這個誤會一直延續到現在。由於各大菩薩的定慧層次參差不齊,高低不等,菩薩的論述中就難免有矛盾之處,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就應該以智慧最深的彌勒菩薩的論述爲主,如果有佛經爲佐証,就應該以佛經爲主。如果沒有佛經來佐証,就要以真實的証量爲準,以事實爲準,因爲事實畢竟勝於雄辯。
二、意根在十二因緣中的決定性作用
衆生有生老病死純大苦聚,全部是因爲有無明,而這個無明就是意根的無明,意根有無明才有心行思心所,有思心所就有造業的抉擇,之後才出現了六識。十二因緣前兩個支分都是意根的,第三支分的六識也是因爲意根才出現的,所以意根對於生死有絕對的主導作用,對於其他法都有推動作用。即使第三支六識的業行,也是隨順意根而有,落謝下來的種子也是因爲意根而有,所以後世的名色就是因爲意根而有。意根染污六識就染污,種子就染污,名色苦受就多,尤其是三惡道的苦。
名色增長以後,出生六入,六入與六塵的觸,由意根作主,意根攀緣多觸就多,生死業就多,攀緣少觸就少,生死業就少。觸之後的受、愛、取,雖然有六識的受愛取,實際上起決定作用的,能引出下一支出生的是意根的受愛取,意根沒有受愛取,就沒有下一個支分出現。最後三支的有、生和老死,完全是因爲意根的取出現的。所以生死輪回的出現,意根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十二因緣闡明了意根是生死的根,解脫和沉淪都在於意根,要想了脫生死,就要解決意根的問題,破除意根的無明。意根也是四聖諦苦集滅道的根,苦是由意根無明心行促使六識造業而來的,集是意根促使六識造業落下的種子而來的,滅是滅除意根的無明心行,道是意根証法而得來的。
既然意根在生死輪回之中,具有如此巨大的決定性作用,那麽意根就具足了一切心所法,具足了所有善心所法和煩惱心所法,以及不善不惡心所法,意根的心所法決定了五識的心所法,決定了意識的心所法。意根心所法改變,六識的心所法就改變,一切法都隨之改變。如果不改變意根的心所法,六識的心所法即使改變了,也會再變回去。意根煩惱不斷,意識即使斷了煩惱,也會重新生出煩惱,意根沒有禪定,六識即使有禪定,也持續不了多久,必然會再次散亂。
三、意根的心所法爲什麽不比意識的少?
唯識的修証,意根是核心,因爲如來藏用不著任何人指點,不用改變,修行只能用心於意根,改變了意根,就改變了一個人,從凡夫到果地佛;也只有改變意根,才能改變一切法。所有的無明都在意根裡,破除意根的無明就成佛,改變意根就改變種子,種子改變就成佛。意識的無明都是從意根這裡來的,依意根才有意識和意識的無明,意識和意識的無明都容易斷除,根本不是難事,難就難在了意根。所以意根的心所不能比意識少,應該與意識的心所法差不多。禪定力和觀察力都嚴重不足,就無法証得意根,更無法觀察意根的心所法的運行,意根在任何一個法中的運行狀態就不知不証,於是就敢貿然否認意根的各種心行,非要說成是意識的心行。
意根如果不証法,就不能破除無明,破除意識的無明都沒有用,不能改變什麽。現在看來,在意識上做什麽文章都沒有用,一切法的修証必須觸及到意根,才能解決根本問題。這個思路搞清楚搞明白了,對於佛法的修証應該沒有什麽話好說了。
四、意識心所法與意根心所法的關係
問:“識種子出生形成七個識以後,心所法伴隨著運行,識心才有善惡無記三性。"這個心所法是屬於意根的心所法吧?因爲意根裡有俱生和分別習氣,而前六識由識種子出生形成時應該都是清淨的,受意根心所法影響後才有了三性,這麽理解是否正確?
答:哪個識運行,就有哪個識的心所法伴隨著。因爲意識受意根調控和指揮,意識運行起來以後,祂自己的心所法現起是必然受意根調控,受意根的心所法影響的,意根想行善,善心所法現起以後,必然帶動意識的善心所法出生,以完成意根的指令,惡心所法和無記心所法現起都是如此。
意根要布施,必然要指揮六識去具體操作,這樣六識的出生就是用來配合意根的,是要執行布施這件善事的,所以意識的心所法一出生必然是善的,與意根的心所法一致。如果意根不想布施,那麽在布施這件善事上,就沒有意識以及意識的心所法出生和運行。就是說只要識心的心所法運作,就會出現三性,所以要清淨識心,只要把根源的意根心所法清淨了,其餘識心也就跟著清淨了。
意根想要殺人放火,就會出生六識來完成這件惡事,因爲殺人放火的具體操作必須有六識才能完成,意根無法操作,所以六識一出生,心所法必然是惡的,與意根的心所法一致。所以意根具足一切善惡無記心所法,才能讓六識具足一切心所法去操作身口意行,不像某些人說的意根只有一部分心所法,如果意根的心所法不全,很多事意根就無法作主造作了,意根不作主的事,六識如何操作?
意識的心所法一開始與意根是一致的,但是通過思惟之後如果覺得事情不對,也會改變心所法,回頭來說服熏染意根。意識也有違背意根的時候,比如意根想做壞事,可是意識猶豫不決,不實行,改變想法之後也可以改變意根的想法,這就是意識的熏染作用。改變意根都是通過意識的熏染,經歷某件事,意識都會思考利弊,這樣意根就會知道利弊,以後做事就會有所取捨。只不過意識熏染有快有慢,這在於意識的智慧善巧。
五、修行是修什麽 ?
修行到最後到底是打死意識,還是打死意根?打死意識爲因,打死意根爲果,打死意根雖爲最終目的,但下手處還得從意識處下手。意識每天晚上都死,植物人的意識也差不多一直都是死的,可後世還是照樣不免三惡道,何況六道輪回。這說明了什麽?說明了生死的大權是掌握在意根手裡的,所以修行必須落實到意根這裡,把意根搞明白,把意根降伏下來,把意根的無明斷除。滅意根的無明,究竟要如何操作?無明會延伸出一切煩惱心所法,那麽煩惱心所法主要是誰的心所法?由意根的無明導致生老病死苦,哪個煩惱心所法意根不具足?如果意根不具足一切煩惱心所法,那修行是不是很輕松愉快呢?
有些人非要說意根是不善不惡的,既然如此,我們還用修行嗎?修就是修除無明惡法,具足善法,如果意根只有不善不惡法,衆生就不用修行了。如來藏是不善不惡的,所以如來藏從來都不修行,也根本不用修行。修個什麽,讓祂改正什麽呢?祂沒有無明,沒有惡,也不邪。如來藏如果去修行,恐怕就會修邪了,修歪了。善惡皆無明,有無明必然是善和惡的。如來藏無無明,所以既不造善業,也不造惡業,隨緣應對,無所用心。有無明,才有嗔心,才會起心造殺業,有無明才有愚癡,才會造殺業。
六、五蘊與十八界的對應關係顯示意根心所法的重要性
色蘊的概念範圍功能作用,受蘊的概念範圍功能作用,想蘊的概念範圍功能作用,行蘊的概念範圍功能作用,識蘊的概念範圍功能作用,以及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的概念範圍功能作用,六塵的概念範圍功能作用,六識的概念範圍功能作用,各自都是什麽?對應關係是什麽?十八界具體對應於五蘊中的哪個蘊?
五根、五塵和法塵,對應於色蘊。六識和意根對應於識蘊和受蘊、想蘊、行蘊。受想行識與七個識息息相關,色與識也有關聯,沒有識就沒有五根的色蘊。但一般人觀察不出來意根的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即使五識的受想行識的功能作用,多數人也分不清楚,所以小乘法中一般不提意根的受想行識的作用。
色蘊由四大種子積集而成,受想行識蘊由識種子積集而成。單獨識種子不能起任何作用,必須有心所法配合運行,所以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也就是心所法的功能作用。六識的心所法,離不開意根的心所法,意根心所法不運行,根本就沒有六識及六識的心所法。所以五蘊和十八界應該是一一對應的關係,前五根五塵對應色蘊,意根意識五識對應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讓這一切法運行起來的總指揮是意根,總司令是如來藏。
七、意根的別境心所法
嗔恚有意識的假嗔恚,和意根的真嗔恚,恨的程度,就說明了是真恨還是假恨。意根和意識的心所法,觀察分別出來並不難,可如今有些人學佛就像背課文似的到處背誦,卻當作百分之百正確,不去觀行思惟。如果意根沒有勝解,如何能作出那麽多的正確抉擇?尤其是斷我見和明心見性的抉擇,沒有勝解,意根如何與意識一起參究,最後破參?意識給出的那麽多信息,意根勝解了,才能正確了別並作出決斷,否則決斷都是錯誤的,衆生如何能正常生存?
即使沒有意識思惟時,發生大事了,意根也能馬上明了事情的嚴重性,立時作決定。沒有勝解就沒有慧,勝解是慧的前提。意根的思,沒有一個人確切地說出其内涵是什麽,是如何運行的,只能說思是決定的意思,思量的具體内涵,思是如何運行的就更不知道了。
意根的念心所也是,有時晚上想一件事,後來要睡覺了,這件事老是在腦子裡想,意識老是在提醒,早點睡吧,不要想了,明早恐怕起不來。可是這只能控制一會兒,不知道什麽時候又再想那件事了,最後竟失眠了。意根的攀緣、習氣、執著這些特性,總歸要體現在心所上。
八、依人不依法才有爭議
能現量如實觀察意根的運作,必須有唯識種智的智慧,有最低初地菩薩的觀察智慧才行。因爲觀察不到意根,不能真實了知意根,才會有爭議。淺法沒有爭議,因爲大家都能容易觀察得到,對於觀察不到的,才去爭議,否則有什麽可爭議的?白就是白,黑就是黑。分不清黑白,才去爭議。意根到底有什麽心所法,哪個人能夠實際觀察驗証?六七識都是染污煩惱,遮障那麽重,有什麽能力去實際觀察?如果有能驗証者,只要把驗証過程講出來就能止息爭議了。
依法,是依意根運行的真實相,如果觀察不了意根,如何能依意根的真實相來定義意根?如何能真正依實際的實相法?依不了實相法,那就是依人,依人就不符合佛法修証宗旨,就有錯漏,不合佛意,更不能得道。
九、意根獨特的心所法功能
由思考進入禪定,在深禪定中表面好像沒有了念頭,沒有了思想,沒有了思慮,實際上意識雖然沒有了念頭和思慮,但意根還在用心和思量著,並沒有停止過思慮,念頭沒有斷絕過,因此意根被稱作是恒審思量的心識,只是意識心智慧不足觀察不出來而已。所以意識所不知道的事情,觀察不出來的法,並不代表沒有和不存在。
意根在一切法的運行上,都有其獨特的作用,意識觀察不出來,不代表意根沒有作用也沒有運行。在參禪中,在禪定中,在睡眠中,在昏迷中,意根所起的一切作用,意根的心所法的運行,意識雖然暫時無法觀察出來,但絕不可否定意根的所有功能作用,等將來具有了唯識種智就能現量觀察意根的運作和心行了。
由此可見,凡夫的智慧與唯識種智的智慧相差實在是太遠了。我們有些人的禪定智慧都嚴重不足,對於自己所理解不了,觀察不了的意根心所法,不應該表態說有或者沒有,不應該說是與否,保持沉默和心裡存疑才是智者。對於自己目前沒有能力觀察和辨別的法,不輕易下結論,也就不會輕易造作誹謗業,不給自己道業設置障礙,這是一個智者的選擇。佛經常告誡菩薩應該聞深不怖,聞深不謗,應該安忍於甚深法義。
意根的神奇功能作用非常多,超出我們目前的思惟和想象,只有我們不固守淺薄的己見,不被固有的有限量的理論所封閉,將來就有可能觀察出意根更多的功能作用。其實學佛修行到最後,就是把意根和第八識的功能作用全部開發觀察出來,全部証得之後才能成佛。意根和第八識的法,都探索出來,都証得,也就沒有什麽可修的了,也就達到大乘的無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