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根心所法
第一章 心所法的改變是修行成就的標志
一、與八個識相應的心所法
心所法就是識心所具有的法,是識心在運行過程中心行的軌跡,輔助於八個識運行。八個識所有的心所法由世親菩薩總結歸納出最多五十一個,但還有沒歸納出來的比較細微的心所法,如驚恐、害怕、快樂、幸福等等情緒方面的心所法,這些心所法不屬於善和惡,在本質上不影響修証。各識有各自的心所法,不盡相同,每個衆生的不同修行階段也有不同的心所法,隨心而定,隨心而變化。因此很難說每個識的心所法究竟固定有多少,也很難說每個衆生的心所法究竟有哪些,都是要視具體情況而分析對待,不能一概而論。
總體來說,八個識的心所法有:五遍行:觸、作意、受、想、思;
五別境:欲、勝解、念、定、慧;
十一善: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
六根本煩惱:貪、嗔、癡、慢、疑、惡見;
八大隨煩惱: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不定心所:悔、眠、尋、伺;
二中隨煩惱:無慚、無愧;
十小隨煩惱:忿、恨、惱、覆、誑、諂、驕、害、嫉、慳。
其中,善十一心所法與煩惱心所法相對立,有此則無彼,有彼則無此,識心有善心所法就沒有相應的煩惱心所法,有煩惱心所法,就沒有相應的善十一心所法。一個識心不可能同時擁有善惡心所法,要麽善,要麽惡,不能同時,但第八識的心所法可以是不善不惡的。
如識心有信心所法,就不能有不信心所法;有慚愧心所法,就不能有無慚無愧心所法;有無貪心所法,就不能有貪心所法;有無嗔心所法,就不能有嗔心所法;有無癡心所法,就不能有癡心所法;有精進心所法,就不能有懈怠心所法;有輕安心所法,就不能有昏沉心所法;有不放逸心所法,就不能有放逸心所法;有行捨心所法,就不能有忿恨惱心所法;有不害心所法,就不能有害心所法,對立的二者只能有一,不能兼具。
那麽第八識是否有二十六個煩惱心所法呢?肯定沒有,第八識沒有無明,就沒有一切煩惱,而且有善心所法;如果沒有善心所法,就會有惡心所法。第八識的善心所法爲:信、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沒有慚愧心所法,因爲第八識從來不造作對不起自己和他人的心行,因此無須慚愧與不慚愧。無貪、無嗔、無癡三個心所法容易理解,第八識沒有無明,當然沒有貪嗔癡煩惱,心解脫於一切煩惱。
第八識有不放逸心所法,祂從來不會放縱自己去追求逸樂,因爲對一切法都無心,從來不覺得疲累,不貪愛境界,不喜歡境界,不厭離境界,因此既不放縱自己,也不追求安逸,祂就有不放逸心所法。
第八識有行捨心所法,行捨是心行處於捨的狀態,不偏不倚,平等於一切法,不追憶過去,不攀緣未來,心緒平和,不緩不急,處於中道,心性爲中性,第八識正是這樣的心。
第八識有不害心所法,對一切人事物理都沒有違害心和違逆心,如果人事物理有不如法之處,第八識一律都不予以追究,絕對不在意什麽,因此不起違害心行,盡管去呈現一切善惡現象,第八識從來都無心分別和對待,從來不起心念,善惡都影響不了第八識心。
二、心所法的概念和内涵
(一)五遍行心所法,能普遍伴隨著識心運行,遍於識心所在的一切處,遍於識心所在的一切界,遍於識心存在的一切時,遍於識心運行的一切地(三界九地、及第八識的涅槃中)。
觸心所法,能讓識心與相應的法接觸聯繫;作意心所法,能讓識心關注所緣的法;受心所法,能讓識心領受所緣的法,並且生起感受;想心所法,能讓識心了別所緣法的相貌,並且出生取著性;思心所法,能讓識心生起抉擇和行爲造作。
八個識的識心都有這五種功能作用,識心的作用必以這五種形式表現出來,當然還以其他心所法的形式表現出來。識心本身無形無相,不可見,但是這五個功能作用和其他心所法的作用卻能被意識所觀察和識別出來,意識識別這些功能作用,就識別出了識心,証得了識心。
(二)五別境心所法,也是伴隨著識心運行的,也是起輔助識心運行的作用,但不能普遍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時中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處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界伴隨識心運行,卻能在一切地伴隨識心運行。
欲心所法,是識心有想造作什麽法的欲望、打算、想法和要求,是引發後續識心運行的因,但不能時時都有欲;勝解心所法,是識心對於法的充分理解力,識心有了勝解力,理解了法,才能有正確的抉擇,才能有智慧如理如實的造作;念心所法,識心對於想要造作、正在造作的法起念想,引發後續對法的抉擇造作和繼續造作;定心所法,是識心的專注狀態,識心不散亂不昏沉的狀態,識心注意力高度集中統一的狀態;慧心所法,是識心強大的了別力、領會力、接受力、辨別力、抉擇力、造作力,是識心強大的處理問題的能力。
這五種能力不是時時都能出現的,是在個別情況下才出現的。但第八識的勝解力、定力和慧力卻時時都存在,時時都現前,處處都存在,處處都現前,遍一切法的了別和運作,也遍在三界九地的運行中。
(三)善十一心所法,有時伴隨識心運行,有時不伴隨識心運行。只有識心斷除煩惱以後,才能更多的伴隨識心運行;在識心斷盡煩惱習氣以後,才能時時伴隨識心運行,識心時時都是善的。但第八識從來都是善的,不是惡的,不是煩惱的。
惡人七個識的善心所法只是偶爾出現,善人七個識的善心所法有時出現,有時不出現;六七識轉識成智以後,善心所法伴隨著識心出現的時候非常多,偶爾也不出現,只有佛七個智識的善心所法常常出現、時時出現,永久伴隨智心不消失。
信心所法,是指相信、確信、自信,相信善法的存在、功德作用、善法的力量、善法的槼律、善法的變遷、善法的結果等等。但是真正的信,還是指正信、理信、深信、淨信、善信,沒有邪信、惡信、不清淨信、不純正信,能忍可於正理,深信三寶功德,自信一定能成佛。寬泛的說,信心所法也是對於了別的法的信任,對於自己了別能力的信任,對於自己造作能力的信任。信心所法不是時時都能出現都能現前的,是在特殊情況下,在需要和必要的情況下才能出現,需要有深厚的善根福德,歷劫學佛,才能信成就。信了之後,就會受,就會服,就會隨順,就會照做。前七個識都與信心所法相應,不論處於什麽修道位,修道位越高,信越具足。第八識也有信心所法,是對自己了別的法的信。
慚心所法和愧心所法,慚是對不起自己,愧是對不起他人,因而感到不安、自責、羞愧、愧疚、羞澁、内疚、後悔等等。心裡有慚有愧,說明自我得到了降伏,懂得返省自己,與無我相應,不是高舉自我的自大狂。六七識與慚愧兩個心所法相應,不論處於什麽修道位,修道位越高,越有慚愧心,但相應不等於存在,不等於能現行出來。
無貪心所法,指心裡沒有貪愛、貪欲和貪得之念,不被法所束縛,不粘膩於法,而是解脫於法。八個識都與無貪心所法相應,但是在三果之前,七個識有時無貪,有時有貪。無貪時只是暫時性的無貪,對個別法的無貪,不是斷除了對六塵境界的貪愛,是降伏了貪,壓伏了貪,使得貪念不現起。如果是斷除貪愛,也只是斷除對個別法的貪愛,如戒菸戒酒等等,對其他法還是有貪的,將來也許對個別法還會起貪,不是永久的無貪。三果之後六七識才斷貪,以斷婬欲貪爲主要内容。而第八識自始至終都沒有貪,無論對任何法,祂是無爲的心,因此無貪。
無嗔心所法,指心裡沒有嗔恚的想法和念頭,内心平靜,沒有嗔厭之心,不被法所拘束,解脫於法。八個識都與無嗔相應,只是三果之前,七個識有時無嗔,有時有嗔,無嗔時只是暫時的無嗔,對個別法的無嗔,不是徹底永久的斷除了嗔。三果之後,七個識才斷除了嗔心所,不再起嗔的現行,但不排除偶爾出現嗔的習氣,然後再迅速的消退。而第八識自始至終都沒有嗔心所法,無論何時何地對任何法都不起嗔,自心永遠清淨,因此第八識與無嗔心所法相應。
無癡心所法,指心裡沒有愚癡性,沒有無明,有智慧能明了相應法。八個識都與無癡相應,只是相應的是什麽法和相應的程度問題。六七識對五隂無我之理的無癡是在斷我見之後,對真我如來藏的無癡,初步是在明心之後,對出離世俗界得解脫的無癡是在三果之後,對一切法的無癡是在成佛之後。在証果之前的無癡,只是在對個別法上,包括世俗法。五識的無癡是對五塵境界的清楚明確了知。第八識的無癡自始至終,不愚於一切法,不顛倒錯亂,沒有無明。
精進心所法,是指心不懈怠,兢兢業業,不玩忽職守,不媮安嬾惰,遇挫折而不撓。八個識都與精進心所法相應,只是相應的程度和什麽時候相應、相應多長時間而已。五識的精進都是在意識、意根的敺動下完成的,不會主動精進,六七識的精進是覺悟了以後,對法有一定的目的性,想得到或者是想達成什麽目標,才會精進起來不懈怠,並且努力斷惡修善。第八識一以貫之,從來都不嬾惰懈怠,兢兢業業,有條不紊,不疾不徐,無片刻休息之時,這是最精進的,雖然沒有精進之心。
輕安心所法,是指心舒緩、放松、愉悅、愉快、輕松、安閑、舒適、輕靈、自在、安穩等等狀態,不是沉重的、煩躁的、緊張的、忙碌的、勞累的、厭倦的,沒有修持的心不容易出現輕安。八個識都與輕安心所法相應,但前七個識不一定能出現輕安的現象,在特定的情況下,在修行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心才會出現輕安的現象,按照七覺分來說屬於倚覺分現前,這是証得大小乘法的前提條件,也是獲得禪定的前提條件。第八識從來都是輕安自在的,沒有負擔、沒有負累,雖刹那出生和執持一切法,心卻是安閑自在輕靈的。
不放逸心所法,是指心不閑散也不慵嬾、不媮安、不苟且、不放縱,不貪圖享樂,雖然不是很精進,但近於精進與放逸之間,松緊有度。八個識都與不放逸心所法相應,但沒有修到一定程度,七個識不一定是不放逸的,有時放逸有時不放逸。只有修到有出離心以後,七個識才能越來越不放逸。六七識總是處於不放逸狀態,是在入地以後,心於佛法修証和度衆生事業不放逸,不求自己世俗界的安逸生活,只求道業不斷增進和度更多的衆生。第八識無始劫以來從來沒有放逸過,永遠是不放逸的,時時與不放逸心所法相應。
行捨心所法,行捨是心行處於捨的狀態,不偏不倚,平等於一切法,不追憶過去,不攀緣未來,心緒平和,不緩不急,處於中道,心態中和。八個識都與行捨心所法相應,但是前七個識不一定會出現行捨的心態,只有在有禪定的情況下,或者是某種特殊情況下,六七識才有行捨心所法出現,五識受六七識影響和帶動也是行捨的,三四果人以上,其心大部分時候都是行捨,第八識從來都是行捨,永遠與行捨心所法相應。
不害心所法,對一切人事物理都沒有違害心和違逆心,即使心受到忤逆,也不想去報複,爲自己討回公道,總之就是一種不想傷人的心行。八個識都與不害心所法相應,但前七個識有時有不害心有時沒有不害心,只有寬宏大量、心胸開闊的人,不害心所法才時常出現,斷除嗔恚心以後,七個識不害心所法常常出現。第八識從來都是不害的,對一切人事物理慈悲以待,不會報複和惱害,也不違逆,永遠與不害心所法相應。
(四)煩惱心所法
根本煩惱:貪、嗔、癡、慢、疑、惡見六個心所法,之所以這六個稱爲根本煩惱,是因爲由這六個根本煩惱能引生出一切煩惱,根本一滅,後邊的二十個隨煩惱或者更多的隨煩惱都會隨著逐漸滅去,猶如樹根一斷,枝幹樹葉隨後就會滅亡,不會久存。
大隨煩惱: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不信煩惱心所法在信位修滿足時就斷除了對三寶的疑,對自心如來藏的疑,對自己未來成佛的疑等等。但是不是對所有法的不信都能斷除,只是對基本的法、一定層次的法斷除了不信。懈怠心所法修到七覺分,精進覺分出現時就滅去了,不精進時,還會出現懈怠現象,修到三果、四果和初地菩薩時,才能徹底滅除懈怠心所法。放逸心所法也是這樣,出離心生起來了,就不太放逸了,徹底斷除需要修到三果以上。
昏沉心所法在修定降伏五蓋時就不昏沉了,初禪定以後就會滅除昏沉心所法。掉舉心所法也是如此,未到地定具足時就不掉舉了,初禪定以後掉舉現象就會滅除,禪定消失,也許還會出現掉舉。失念也是如此,都與禪定有關,定力足的時候不會忘失所修之念,定力消退就保証不了了。散亂也與禪定有關,不正知與智慧有關,沒有薰修到解脫的法,心裡就有不正知。意識與全部大隨煩惱相應,五識單獨沒有這些煩惱心所法,隨同意識一起才能有,輔助第七識和意識現行這些煩惱,第七識除了沒有昏沉心所法,其餘煩惱心所法都有。第八識與全部煩惱心所法都不相應。
中隨煩惱:無慚、無愧。與慚愧心所法相反,自己做錯事了不知道反省,對不起他人不知羞愧和懺悔。六七識心與無慚無愧相應,五識依意識才能有,輔助六七識現行這些煩惱,單獨不能有,第八識沒有這兩個煩惱。
小隨煩惱:忿、恨、覆、誑、諂、憍、害、嫉、惱、慳。這些都是以嗔恨心爲主的煩惱,也有慳貪心,一般來說屬於煩惱習氣,隨眠於第七識心中,非常難斷,即使根本煩惱斷除了,成了阿羅漢,這些習氣也難於滅除,地上菩薩在漫長的修道過程中,才能逐漸斷除滅盡,但阿羅漢和地上菩薩不是與每個小隨煩惱都相應。五識輔助六七識現行這些煩惱心所法,第八識沒有這些煩惱心行。
三、第八識的心所法
衆生第八識的心所法,有五遍行心所法:作意、觸、受、想、思,有五別境心所法:勝解、念、定,慧(是否有欲心所法,還有待於觀察),有善心所法:信、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行捨、不害,沒有二十六個煩惱心所法,沒有四個不定心所法。佛的第八識心所法有五遍行、五別境和善十一,沒有煩惱心所法和不定心所法。
第八識的五遍行心所法,刹那刹那伴隨著第八識運行,須臾不分離,因爲第八識時刻都在一切法上運作著,能了別業種,了別五蘊身,了別器世間,了別意根的心行,只要第八識變現出來的法,第八識都能了別,那麽五遍行心所法就會伴隨著第八識運行。
作意心所法,第八識對所了別的一切法加以關注,把心趣向於所要了別的法;接下來就要觸所要了別的法;然後接納正在觸的法;之後了別接納過來的法,心裡就會有法的相貌出現。這與七個識心中生起的法相有很大區別,第八識不會有世俗法的相貌,不會出現具體的色聲香味觸法的相貌,但一定會了別出法的六大種子分布和運行狀況;之後第八識思心所出現,抉擇如何出生相應的法、改變相應的法,通過調控六大種子輸出六大種子的方式,就讓法出現了生滅變異的現象。
第八識對第七識意根的了別,主要了別意根的心所法,了別識種子的分散和集中情況,因而就會知道第七識所關注的是什麽法,想要如何造作,在業種允許的情況下,第八識就會滿足第七識的欲求和想法。
五別境心所法中,第八識有勝解心所法。第八識了別了業種、了別了五蘊身、了別了器世間、了別了意根的心行之後,對這些法能夠準確的了知,合理的認知,並且心能忍可隨順下來,之後才能有所造作,這個過程就是勝解;如果不能正確的解讀這些法,往下就無法合理如實的産生和改變一切法了。
比如第八識了別了意根思心所的抉擇之後,能夠正確而準確的了知意根的抉擇是什麽,並且認可、相信意根的抉擇,才能隨順於意根的心思而變造法,如果第八識不能勝解意根的心思,就要把法錯亂出生和改變,那就不能正常配合意根了,世界也就亂套了。
再比如第八識了別了業種,能勝解業種是什麽,就會知道如何依據業種出生法,如果不能勝解業種是什麽,就無法正常的産生法,那天下就要大亂了。如業種表明這個人應該要出車禍,結果第八識不能正確了別,不能勝解這個信息,不僅不出車禍,身體的病卻給消除了,或者是升官發財了,這樣就不會如實實現因果了,善沒有善報,惡沒有惡報,世間就不正常了。因此說第八識一定有勝解心所法。
忍可就是認可的意思,就是隨順不反對的意思。無生忍、無生法忍也是這個意思,不違逆,承認下來。與凡夫心上一把刀的忍,是截然不同的,心上一把刀的忍,有忍的心和觀念,無生忍和無生法忍不是這樣,第八識的忍可更不是這樣。沒有証得第八識,就無法真正理解第八識與六七識心的區別,無法體會祂的心行。
第八識也有念心所法,比如第八識在母胎中一邊在了別業種,一邊在輸出四大種子變生胎兒的色身,了別完業種,心裡就能記住業種,根據業種輸出相應的四大種子在色身上。第八識在變生耳朵等等器官時,變造一點心裡就能記住自己變造了多少,變造了什麽,並且想著下一步如何再變造,什麽時候變造什麽,用多少四大種子,比例結構是什麽,心裡都有數,而心裡有數就是念心所法,只是倒不出來,不如意識善談而已。第八識正在執持和變造的法沒有變造完,祂都會記得在何時再接著變造,什麽時候變造什麽,在什麽處所變造,第八識都會想著,心裡有數,祂有這些念想,一切法都是第八識念出來的,就如六祖所說:真如無念無不念。
第八識也有定心所法,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首楞嚴大定,金剛寶定等等,說的就是第八識的定,極其堅固,不出不入,什麽法也破壞不了第八識的定,什麽法也不能促使第八識出定,不能讓第八識心散亂、昏沉以及掉舉。世間任何定也不及第八識定的萬分之一,第八識要想實現善惡業種,實現因緣果報,什麽法也阻止不了祂,不受威逼利誘,八風吹不動,耑坐紫金蓮。世出世間一切法,第八識都不去攀緣,不去追求,任何利益都不沾,連佛也不想做,無欲無求,定力如金剛。
第八識也有慧心所法,第八識的慧叫作般若波羅蜜多,是能到生死彼岸的大智慧,是能不沉浸於生死,解脫於一切法的大智慧,是能了別一切法、創造一切法的大智慧。第八識如實了別業種的智慧,依據業種輸送六大種子一點點變造或者是迅速變造一切法的智慧,六七識即使成佛了也遠遠不能及。
第八識對一切法的狀態如實了知的大智慧,六七識無論如何都不能及,佛的六七識智慧也許能思量究竟,卻也無法比於第八識的智慧。第八識那種無有比的楞嚴大定,那種無上的大智慧,同一時間既能遍緣一切法,也能同一時間處理一切法,不論遠近和古今,沒有時空隔礙的都能加持和處理。所以第八識有定有慧,絕非七識的定慧所能比,也超乎地前菩薩的想象。
四、第七識的心所法
第七識的心所法很複襍,因爲一切衆生無始劫以來的善惡果報都是由於第七識意根的善惡心所法而成就的,無論凡夫是在三善道還是三惡道的果報,也無論是四種聖人阿羅漢、辟支佛、菩薩和佛的殊勝果報,無不都是由於意根的善惡心所法所成就的。由地獄到佛的果報差別是如此之大,都是由於意根心所法的差別導致的。雖然意識的善惡心所法對果報影響也非常大,但是意識的善惡只有在把意根熏習成功,才能對最後的果報産生真正的影響和作用,如果沒有熏染到意根,說明這個人的本質並沒有改變,果報就不能改變。
既然意根心所法決定了衆生後世的善惡果報,衆生也確實有不同的善惡果報,那麽意根就有善和惡心所法。而且每個衆生意根的善惡心所法輕重程度都不同,三惡道衆生的意根具足了煩惱心所法,佛具足了善心所法,其他衆生善惡心所法都不具足。既然不同衆生的意根,其心所法差別是如此之大,那就要根據不同類的衆生,分別表述其意根的各種心所法,不能一概而論。
衆生從無始劫以來第七識一直都有無明煩惱,學佛修行以後,由於戒律的約束、禪定和智慧的增長,無明煩惱不斷的得到降伏和斷除,煩惱心所法不斷的減輕和減少,善十一心所法不斷的增加和增強,五別境心所法的功能也不斷的增加和增強。因此第七識的心所法就要根據修行的階段和程度,來分別表述。
凡夫衆生第七識的心所法,有五遍行心所法、五別境心所法、煩惱心所法貪、嗔、癡、慢、疑、邪見、不信、懈怠、放逸、失念、不正知、散亂、掉舉、無慚、無愧、忿、恨、惱、覆、誑、諂、憍、害、嫉、慳,還有善十一心所法等等,沒有昏沉心所法,不定心所法中有悔、尋、伺心所法,沒有睡眠心所法。
尋與伺有區別,尋是心的粗重造作,尋覔尋找,推論推導,思惟分析……。伺是心的細密造作,等待,參究,伺察,細思,細研……。尋,一般都是意識心的思想活動,意根也有尋的行爲造作,但太難觀察到。當意識忘記了某些人事的時候,意根就處於尋的狀態,意識也許處於尋的狀態,也許處於伺的狀態。當意根處於伺的狀態時,意識早就不尋了,也有可能不伺了,完全由意根單獨作業。由尋伺想到,意識在一念不生的時候,意根絕對不是一念不生,意根仍然在思量著,不管祂思量個什麽,都是在尋伺,包括思量個不思量的那個,也是意根在尋伺著。
意根的伺比尋更難觀察到,行相太微細了。所以無數人都否定意根的大部分心所法,認爲是不存在的,實際上是觀察不到。不知不懂就干脆否定掉,這個心態實在不好,智慧不能增長,心地也不誠實。誠實也是一種心所法,屬於善心所法,沒有包括進五十一心所法裡。
凡是心的造作,心的形態,心的行相,心的性質,都屬於心所法,有善有惡,也有不善不惡。尋,是沒有目標的尋找,猶如拿著手電筒到處照,動得明顯而快速。伺,是在到處尋找之後,找到了一個大概目標,於是注意力集中在目標上觀察,動得輕而慢。
參禪時在尋覔到一個大致的參究方向和重點以後,就開始鎖定一個目標觀察考究,心思更加細密,難以發現。
悔心所法,是悔恨、悔悟、譴責、厭離自己從前所作,有時屬於善心所法,有時屬於惡心所法。凡夫和三賢位的人意根有悔,有時善有時惡,而斷煩惱心地清淨的聖人,意根也有悔,但都是善的,如果有人做了善事而悔,那就是惡法了。煩惱習氣斷盡的八地以上菩薩意根沒有悔,因爲不再做錯事了,佛的意根更沒有悔心所法,大智慧緣故。地獄衆生的意根一旦悔其所作惡業,這是善,惡業即消滅,馬上就會從地獄中出來。地獄衆生的意識因爲忙於受苦,沒有心思悔,即使意識能悔,也不能消除惡業從地獄裡出來,意識不作主故。
凡夫意根幾乎具足了所有煩惱心所法,因爲這些煩惱心所法而生生世世輪轉於六道,苦報無有窮盡,只不過每個衆生的煩惱心所法是否都具足,是否都能現行出來,煩惱輕重程度如何。當然凡夫意根也有善心所法,否則凡夫就不能升天享福,六道輪回裡只有五道,沒有天道,人道裡也沒有善報,阿修羅道裡也沒有善報;即使在人道中也不能成爲一個善人,不做善事,將來就沒有善果。而事實是即使三惡道衆生也有善心,否則將來就不能托生爲人和天人,只不過衆生善心暫時不出現,或者是較少出現而已。
有四禪八定的凡夫,第七識心所法與定心所相應,能入四禪八定,能生欲界天、色界天和無色界天;隨煩惱要減少,沒有懈怠、放逸、失念、散亂、昏沉、掉舉等心所法。五別境心所法的定心所法要增強,沒有禪定的人意根沒有定心所法。所以凡夫的第七識心所法,是不定的,每個人心所法不必相同。
但是修出禪定的人,和証得聖果的人,意根和意識心所法的共同特點是煩惱心所法要減輕和減少,善心所法要增加和增強。三賢位過牢關之前的菩薩和初果二果人的第七識心所法,我見心所法消除了,大隨煩惱要減少幾個,不信心所法消除了,信心所法增加增強了,不正知心所法消除了,昏沉心所法原來就沒有,懈怠、放逸、掉舉、失念、散亂減輕或消除,大隨煩惱減輕,中隨煩惱也許減輕或者消除;同時善十一心所法全部增加和增強;五別境心所法中勝解、定和慧心所法增強。這些都要依人而定,每個人不完全相同。
過牢關之後的菩薩和地後菩薩由於第七識初步轉識成智,心所法有五遍行和五別境,有善十一,但不完全具足,不夠最強大,到佛地才能完全具足最強大,根本煩惱心所法都滅除了,大隨煩惱全部消除,中隨煩惱減輕或者消除,小隨煩惱在四地到七地菩薩時逐漸滅盡。三果人和四果人的第七識心所法也有所改變,四果人煩惱心所法全部滅除,三果人還有一些煩惱心所法,善心所法增加,五別境心所法也增強了,但不完全具足,大體上相當於過牢關以後菩薩的心所法,但他們小隨煩惱不能斷除,習氣還是存在著。佛的第七識心所法完全具足五遍行、五別境和善十一,沒有其它心所法。
五、意識的心所法
第六識的心所法,一方面受意根心所法的熏染,一方面受環境的熏染而發生轉變。剛出生時意識的心所法完全受意根影響,受意根指揮,一點自主權也沒有,逐漸長大時,漸漸受周圍環境影響,比如父母、親人、玩伴、學校的教育、電視、網絡等等的熏染越來越多,這樣的話,一個天生就善良的孩子有可能逐漸染上壞習氣,或者是一個天生有不良習氣的孩子逐漸變乖了,這是環境熏染的作用。如果一個孩子天生的善惡習氣都很重,就不容易受到環境的熏染,好孩子還是好孩子,不會學壞,壞孩子還是壞孩子,不會學好,這樣的話意根的作用力就顯得相當大了。再一方面,意識的心所法又能影響和熏習意根,熏習了意根之後,業種改變,業力得到扭轉,果報出現變化。
凡夫的意識與五十一個心所法相應,但不是每個人的第六識都完全具足五十一個,有的心所法不現行出來,有的心所法因緣具足就要現行出來。有的人煩惱心所法多現行,善心所法就會少現行,煩惱心所法完全具足現行的人,他的煩惱極重,人性品質是相當惡劣的。
衆生第六識的心所法最多是五十一個,可以少於五十一,少到只有二十一個時就是八地以上菩薩,完全具足二十一個心所法時就徹底轉識成智成佛了。所以衆生的心所法各有不同,側重點也不同,尤其是有四禪八定的外道凡夫的第六識心所法,就明顯少於五十一個。過牢關之前的三賢位菩薩和初果二果人的心所法一定是要減少的,主要是根本煩惱心所法的我見沒有了,大隨煩惱也減少和減輕了;四果人的心所法,根本煩惱心所法都滅除了,大隨煩惱和中隨煩惱都滅除了,小隨煩惱還存在,只是減輕了;三果人根本煩惱還有慢和癡未滅除,但明顯減輕很多,大隨煩惱和中隨煩惱滅除了,小隨煩惱還有,習氣比四果人重。
過牢關之後的菩薩和地後菩薩,心所法與小乘三、四果人大致相同,只不過地後菩薩的小隨煩惱從初地開始逐漸減輕和減少,入八地菩薩前都滅除了,意根如果沒有煩惱和習氣,意識就更沒有了。八地以後的菩薩第六識的心所法初步與二十一心所法相應,五遍行、五別境、善十一,但不完全具足,到佛地才能完全具足。
六、五識的心所法
前五識的心所法,首先有五遍行心所法,五識一出生,五遍行心所法就伴隨著一起運行起來。五識也有五別境心所法,其中欲心所法,是對五塵的希求、追求和攀緣,多數情況下是受意根的調動和指揮的,也受意識欲心所的影響而現行。少數時候是由於受五塵境的吸引而持續下去,如眼識看見一種柔和的光,而想多觸多了別,這就是欲心所法,這個欲太單純,沒有一點自主性,全部由意根審批和裁決。不想離開這個光屬於貪心所法,厭離躲避這個光,勉強屬於嗔心所法,其實五識沒有嗔心所法,是受意根調控出來的。比如用眼睛瞪人是嗔,這是身識所爲,體現了意根對人的嗔,其中也許有意識的嗔。如果心裡知道這個人可恨而嗔,是意識的嗔,無緣無故就討厭一個人,沒有明確理由,或者勸也勸不住的,或者來不及思考遇境就現起的,是意根的嗔。其實貪也很勉強,都是體現意識和意根的貪。
五識的勝解心所法,是對境界的明了性,不糊塗,知道自己了別的究竟是什麽,沒有錯覺。念心所法,是五識了別境界後有了一定的記憶,這個記憶性非常短暫,如果心裡能念著境界想要著境,多數是由於意根的念而引起,或者是由意根的欲而引起,是意根主導的結果,有時也受意識的影響,五識本身的念並不清楚和明了,沒有明顯的念性。五識的定心所法,是對境界比較專注的了別性,這種專注了別性,主要是由意根主導操控出來的,是意根促成的,有時是受意識影響的,五識本身並沒有主動定的想法和行爲。五識的慧心所法,能準確判斷和了別五塵境界,不錯亂了別。
五識因爲只能面對粗略的五塵,不能了別法塵,所以慧很劣,沒有多少心思,沒有多少思考辨別的能力,因此沒有多少善惡心所法。善惡心所法主要是在法塵上運行,思想觀念屬於法塵,六七識相應於法塵,才有那麽多的善惡思想觀念,有善惡心所法,五識卻沒有。五識稍微有根本煩惱貪嗔癡和疑,少數貪是五識自身主動生起的,多數是意根主導的,嗔幾乎都是意根促成的,癡多數由意根主導的,少數屬於自身的辨識力弱。
五識如果有疑,只能疑自身了別的五塵的準確性真實性,不會疑他法,懷疑自己是否看清楚了,這是意識的疑或者是意根的疑。五識沒有意識和意根那種廣泛的對一切法的疑,因爲五識心力弱,沒有思惟力,智慧極其低劣,因此單獨沒有什麽心思,沒有什麽煩惱,也沒有什麽善心,極大多數是依靠著意根和意識才有善惡心所法,受意根的敺使和意識的影響才能有善惡心所法,本身是中性的時候多。
五識的大隨煩惱,由意根促成的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不正知、散亂、昏沉,沒有掉舉,也沒有中隨煩惱無慚、無愧,也沒有小隨煩惱,當然也就沒有與之相反的善心所法,因爲五識比較粗劣,沒有稍微細密一點的思惟力,因此五識自身沒有什麽善惡心所法,體現出來的都是意根的善惡性。有四禪八定的外道凡夫,五識的大隨煩惱心所法要減輕減少,根本煩惱只能減輕,不能斷除,這些煩惱都是依意識和意根才能有,單獨沒有這些煩惱。每個人五識的心所法不必相同,因爲意根的差別很大,引生五識的心所法就有差別。
五識有睡眠心所法,在睡眠當中暫時斷滅,這個睡眠是由意根決定和調控的。五識還有尋和伺心所法,尋是五識粗略的四處尋找,當然尋找的行爲是受意根調控的,尋找的方向也是由意根指定的,意根指哪裡,五識就要趣向哪裡,絲毫沒有自主性,意識還稍微有一些作主性,五識根本沒有,所以才說五識的心所法大多數都是依意根而有,隨意根而轉。從五識的運作上,就能了知到意根的心行。五識的伺,是在五識尋找到五塵的大略處所以後,靜心等待五塵的出現,或者是仔細辨別五塵的相貌。五識沒有悔心所法,因爲沒有多少思惟力,不能了別法塵,因此不能悔。
五識的善心所法,一般來說也都是依意根才能存在,包括信、無貪、無嗔、無癡、精進、不放逸、行捨、不害。意根不善時,五識也不能善,五識不能單獨有自己的善心所法,因爲善的對象是法塵,五識不能觸法塵,不能有六七識那樣的思惟力,就不能有善和惡的心行,善心和惡心只能六七識有,五識在佛地轉識成智以後,可能完全具足善心所法,但現在還無法觀察到。
成佛之前的五識心所法大體上沒有什麽變化,受意根主導的心所法除外,意根惡時五識就隨之而惡,意根善時五識隨之而善,中間也受意識的心行影響。五識自己單獨相應的心所法只有五遍行、五別境,總共是十個心所法;加上依意根才能現起的善惡心所法,還有受意根影響和帶動的不定心所法眠、尋和伺,總共有三十二個。六七識在成佛的時候,要經過三次轉識成智,心所法轉變三次,而五識轉識成智只在成佛時轉變一次,心所法到成佛時才轉變,說明五識單獨沒有那麽善惡心所法,都是依意根才能現起的。
七、七識的心所法不是固定不變的
心所法就是識心的心行,七個識的心行通過不斷的修學,不斷的降伏自心,心行就要不斷轉變,由深重的煩惱轉變爲輕微的煩惱,輕微的煩惱消失,善心所法越來越多越來越強,心行越來越清淨,定力越來越穩固,智慧越來越深透,所以心所法肯定要通過修行不斷的改變。如果修行了一段時間,心所法還沒有轉變一些,煩惱沒有輕微,禪定力沒有生起,智慧沒有增進,那麽修行還是不得力。
學佛人修行成就與否的標志就在於心所法,真正成就時六七識的煩惱心所法就減少和滅除,善心所法增加和具足,五別境心所法的功能增加和具足,到佛地八個識完全具足二十一個心所法,功能發揮到極限。真正學佛人應該每隔一個階段觀察一下自己的心所法,也就是心行,如果發現心地沒有什麽轉變,說明修行還不得力,也許還沒有走上正軌。每個人修行的層次和進展不同,心所法就不同,這說明人心是各不相同的,如果有人說自己意識心的心所法有五十一之多,意根的煩惱心所法還是原來那麽多那麽重,那麽此人就是初學佛人,煩惱極重,人品也極差。
一般菩薩論裡所說的心所法都是指凡夫和未轉依位的菩薩的八識心所法,不是指已轉依位地後菩薩的八識心所法,這些心所法隨著不斷的修行都要有所轉變,才能轉識成智,才代表修行上的成就,成佛之道才能漸趨於圓滿。心所法的轉變是修行成就的標志。
其實未轉依位之前,入佛門修行有些進步之後,幾個識的心所法就在暗暗地轉變著,只是量累積的不夠多,以至於還不能有質的飛躍。因爲心所法是一個人有無修行的標志,即使外道修出了禪定,他們七識的心所法也有所轉變,心所法非是一成不變,非是人人相同的。每個還沒有開始修行的衆生,他們的識心心所法,也不盡相同,各有側重面。所以此人現觀自己的心所法是如此,彼人現觀自己的心所法是如彼,非定相同,這就說明了人性各有差別,人心不盡相同。
如果有人現量觀察出自己第六識的心所法有:貪嗔癡慢疑惡見六根本煩惱,有八個大隨煩惱、二個中隨煩惱、十個小隨煩惱,那麽此人根本就沒有修行,既沒有禪定,人品德行修養也相當不好。一般人不能現量觀察到自己的第七識心所法,假如能現量觀察出自己第七識的心所法有強烈的貪嗔癡,以及懈怠、散亂、不信、失念、掉舉、不正知、放逸、昏沉、執我性強、慢心深重、貪執深重、我見強烈、攀緣性、,並且固執難改,那麽此人根本沒有修行,禪定也很難發起。
如果此人第七識的心所法與善十一心所法一點也不相應,那麽此人的修行根本沒有上路,煩惱很重,也許是個惡人。即使普通人沒有學佛,意根的心所法也有善的一面,如果善大於惡,此人命終就能升天享福。六道輪回是因爲意根心所法的善惡來決定的,意根心善,行善業,來世升天,意根惡,造惡業來世墮地獄。由此可知,初地以後處於已轉依位的菩薩,由於斷除煩惱,心地達到無漏,其六七識心所法必然要發生轉變,煩惱心所法滅除了,善心所法增加了,定心所法和慧心所法增強了,這是絕對必然的,否則就與凡夫無別。
修行得力時,大隨煩惱首先減輕,有的要滅去,比如不信心所法減輕和滅去,由不信逐漸信,到完全信;懈怠心所法減輕和滅去,逐漸變得精進起來;放逸心所法減輕和滅去,從前是經常放縱自己的身心去逸樂逍遙,現在對那些都不感興趣了;昏沉心所法很少出現了,以前一修行就感覺昏沉,現在精力很旺盛,注意力很集中;掉舉心所法也減少和沒有了,以前學佛時妄念紛飛,現在則是經歷過的事,過而不留,也不妄想未來;以前心總是很散亂,現在思考佛法時,精力能集中一段時間了;以前對四聖諦四念處等等佛法不正知,現在知見就很正了;以前心裡念著佛法,一會就忘了,現在能做到一直想著不失念。
隨著修行的深入,中隨煩惱也會變得輕微,甚至滅除,比如以前做錯事總是無慚無愧,現在慚愧心逐漸增加,如果做了大的錯事,就會覺得非常慚愧。從這裡看出,只有煩惱心所法減少減輕,善心所法就會相應的增加增重,煩惱心所法滅除,善心所法就出現了。
八、修行的過程,就是扭轉和改變心所法的過程,最終使得八個識都圓滿具足二十一個心所法,就成爲大小乘的無學了。初地以上菩薩,因爲根本煩惱、大隨煩惱和中隨煩惱斷除了,六識七識轉識成智,獲得了無生法忍智慧,心所法都與二十一心所法相應,只是五別境心所法還不究竟不完善,還有待於加強,善十一心所法也有待於加強和增進,小隨煩惱需要再滅除。地上菩薩在大乘法中的癡煩惱沒有斷盡,無癡的善心所法就不具足,有的菩薩意根還有慢心所法沒有斷盡,二十一心所法還需要不斷的完善和加強,只有佛地的八個識二十一個心所法才是完全和究竟的,不用再增進了。
因爲初地菩薩到八地菩薩還有煩惱習氣的遮障,所以心所法還不夠純淨,不是純善。修到八地菩薩時小隨煩惱滅盡,煩惱習氣就斷除了,染污種子又消除了一部分,二十一心所法更完善和強大了。所以修行與斷除煩惱和習氣有很大關係,修行的目的就是要斷除煩惱和煩惱習氣以及所有無明,從而獲得解脫,無明斷盡即成佛道,究竟解脫。
五別境心所法的功能,隨著煩惱習氣的不斷消除,其功能將會越來越強大,所有的神通道力都與五別境心所法有關,都靠五別境心所法來成就,當然也不離五遍行心所法的輔助。隨著修行的不斷增進,識心必然要發生改變,識心改變,就是心所法的轉變;心所法的改變,就是修行的結果。五遍行心所法也要不斷改進增強,受心所法更接近於捨受,想心所法了別分別得更準確無誤,更透徹,思心所法的思擇力更大、更快、更準、更善、更無我。
凡夫與凡夫的心所法也是不盡相同的,學佛前與學佛後的心所法差別越大越好。如果哪位學佛十年二十年,心地心行心所還是老樣子,那這個人幾十年都在干什麽?如果學了很多年,心行心所都沒有什麽變化,煩惱沒有降伏到一定程度,與初果人的心所心行差別還是很大,如何能趣向初果向,再証入初果?心不改變,卻有個所謂的聖人果,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只要修行發起了七覺分,心所法必改變,如果沒有改變,七覺分就不具足,七覺分不具足無論如何也不能証果。有多少人七覺分的邊都不到,卻得了大大的聖果回家享用去了,這就是末法世的亂象。
有人說大乘菩薩的修行與小乘人截然不同,小乘人追求斷煩惱追求解脫,大乘菩薩應該像如來藏一樣不斷煩惱不求解脫,可是如來藏有煩惱可斷嗎?如來藏被什麽法束縛了嗎?如來藏本無煩惱,本自解脫,如來藏無無明,當然就無無明盡。七識有煩惱就要斷煩惱,七識不解脫就要求解脫,七識有無明就要破無明。再者說,一個大乘菩薩有根本煩惱就不說了,還有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八個大隨煩惱以及無慚、無愧兩個中隨煩惱明晃晃的擺在世人面前,這叫什麽菩薩?心裡與十一個善心所法都不相應,這叫什麽大乘菩薩?這樣的菩薩可以成爲衆生的楷模和榜樣嗎?廣大衆生隨著這樣的菩薩能學到什麽?只要果、要利益、要名聲,不要解脫功德的歪風邪氣如果不刹住,佛教必迅速滅亡。
九、可以把心所法的改變作爲修行成果的一個量化標準,比如嗔心少了,貪心少了,癡心少了,其它煩惱的心所法也都相應的減輕了,心地與貪嗔癡等煩惱越來越不相應了,而且持續的時間比較長,如果是這樣,就說明修行有成就了。煩惱的改變,有相應的心所法的改變作對應,智慧的轉變也有相應的心所法的改變作對應。用看得見摸得著的量化標準來衡量修行進度,這樣也許對大衆的修行有助益,用這些標準衡量,自己對照,自己衡量,每一個進步,都有標準衡量,增加修行信心。
心所法的改變是修行的結果,可以作爲衡量修行程度的標準,但是還有個具體煩惱減少到什麽程度,以及善心所法增加增強到什麽程度的問題,這個不好把捉,同樣要涉及到身心的轉變,身心的轉變是一個重大而明顯明確的標志,各個果位的取得証得,都要有相應程度的身心轉變,這就是標志;還有一些境界的暗示,比如夢境的提示,表明此人在大小乘果位的証得的程度如何,煩惱消除程度如何,心清淨的程度如何。修行人每次提升果位,提升修行的層次都有境界上的顯示和暗示,一個是身心受到的震動和改變,一個是吉祥夢境的暗示,表明内心清淨到什麽程度,煩惱降伏的程度,智慧境界的深淺程度,未來的發展情況如何。
爲什麽實証要涉及到身心的轉變,身心的轉變是一個重大而明確的標志 呢?因爲身心世界從無始劫以來,一直到無始劫以後,都是由意根控制和調控的,意根的認知轉變、知見轉變、智慧轉變,就會相應的轉變一下身心世界,身心的反應是意根的晴雨表,意根情緒的發泄、思想的表露等等都通過身心反應出來。如果意根的思想受到某種觸動和震動,必然要同時帶動和影響身心世界,引起身心的連鎖反應。
那些有特殊意義的夢境有重要的意義,有提示和警示的作用,能夠讓自己判斷自己,是判斷自己修持程度和進展的依據和依憑,其中夢境裡也有佛菩薩的暗示和提示。修行成就的標志,一個是煩惱的改變,一個是智慧的轉變,這兩個是最主要的,也都是心所法的轉變。心所法真正改變了,那是三果四果人和入地菩薩,在這之前煩惱只是降伏,不能有心所法明顯和明確的改變,所以三四果之前,都沒辦法把標準準確的量化。
十、唯識的修証,意根是核心,因爲如來藏用不著任何人指點,不用改變,只能用心於意根,改變了意根,就改變了一個人,從凡夫到果地佛,也只有改變意根,才能改變一切法。
所有的無明都在意根裡,破除意根的無明就成佛,改變意根就改變種子,種子改變就成佛。意識的無明都是從意根這裡來,依意根才有意識和意識的無明,意識和意識的無明都容易斷除,根本不是難事,難就難在了意根。所以意根的心所不能比意識少那麽多,應該與意識的心所法差不多。禪定力和觀察力都嚴重不足,就無法証得意根,更無法觀察意根的心所法的運行,意根在任何一個法中的運行狀態就不知不証,於是就敢貿然否認意根的各種心行,非要說成是意識的心行。
意根如果不証法,就不能破除無明,破除意識的無明都沒有用,不能改變什麽。現在看來,在意識上做什麽文章都沒有用,一切法的修証必須觸及到意根,才能解決根本問題。這個思路搞清楚明白了,對於佛法的修証應該沒有什麽話好說了。
十一、每個人的差別,就是因爲意根心所法的差別導致的。不管承認不承認,這就是事實,事實還管你承認不承認嗎?事實不在意誰承認不承認,永遠不會改變。真理,即使娑婆世界沒有一個人承認它,它永遠都是真理,不會因爲別人不承認,就不是真理了。真正的佛法,不管誰來誹謗,佛法就是佛法,真理就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