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奥義
第四節 第四處征心——開眼見明閉眼見暗
原文:阿難白佛言。世尊。我今又作。如是思惟。是衆生身。腑藏在中。竅穴居外。有藏則暗。有竅則明。
釋:阿難說我現在又作如下的思惟,每一個衆生的身體中,五臟六腑都隱藏在身體之内,(腑藏在中,這個不念藏(丈音),念藏(嘗音),藏是藏著、隱藏的意思。)五根中的眼竅耳竅鼻竅舌竅身竅都處於身體的外面。只要藏在身體裡的就顯示暗色,開竅於身體外面的就顯示明色。
竅穴居外,竅是裡外相通的通道,穴就是穴位,裡外相通的穴位叫作竅穴,主要指眼根等四根,包括身根,身根全部通於外界,全部都是明的。阿難說衆生的五臟六腑隱藏在身體之内是黑暗的,識心看見黑暗就等於看見五臟六腑,所以識心是在身體内,這是阿難的觀點。阿難認爲識心在身體裡,就能通過眼根這個竅穴看見眼根外邊的光明和色空等相,這些都屬於外色。阿難舉出這兩點想說明識心還是在身體裡。
原文:今我對佛。開眼見明。名爲見外。閉眼見暗。名爲見内。是義雲何。
釋:阿難說:我現在面對著佛,睜開眼睛就看見了光明,這叫作看見身體的外面。我把眼睛閉上,就看見了黑暗,這叫作看見身體之内。我這個觀點是對還是錯?
阿難用開眼見明,說明識心就在身體之内,才能透過眼根這個竅穴看見外邊的光明,也看見了佛,這樣就等於看見了外面,所以說識心在身體裡能看見外邊。當閉上眼睛看見黑暗時,因爲識心在身體裡,不通過眼竅看身體外了,這回是看身體裡,於是就看見了黑暗,看見黑暗就等於看見身體内的五臟六腑。因爲身體内沒有光明,全是黑暗,那我看見黑暗就等於看見身體内。阿難以這個論據就想証明眼識在身體之内,他說完以後,其實心裡還是沒有把握,就問佛他說的這個道理怎麽樣,對不對。
佛把阿難的三個立論都破除以後,阿難又想出一個觀點,告訴佛說:這個識心開眼能見外,閉眼能見内,識心在身體内。論據是什麽,怎麽証明識心還是在身體内呢?阿難說了兩點:第一點是,開眼能見明,因爲識心在身體裡,光明在身體外,一睜開眼睛就能看見光明,看見外邊了,這說明識心肯定在身體裡;第二點是,眼睛一閉上就看見了黑暗,因爲身體裡面沒有光明,五臟六腑是黑暗的,黑暗就等於自己的五臟六腑,看見黑暗就等於看見身體裡的五臟六腑了。阿難提出這兩點來証明他的第四個立論。
原文:佛告阿難。汝當閉眼。見暗之時。此暗境界。爲與眼對。爲不對眼。若與眼對。暗在眼前。雲何成内。若成内者。居暗室中。無日月燈。此室暗中。皆汝焦腑。若不對者。雲何成見。
釋:佛問阿難:當你閉上眼睛看見黑暗的時候,此暗境界是與眼根相對的,還是不相對的?如果黑暗與眼根是相對的,那麽黑暗就在眼前,既然在眼前,黑暗怎麽能在身體内呢?如果黑暗是在身體之内,是你的五臟六腑,那麽你住在黑暗的房間内,沒有太陽月亮和燈光,這個房間所有的黑暗都應該是你的三焦五臟六腑。如果黑暗不與你的眼根相對,怎麽能有你識心的見呢?
第一個論據開眼見光明,佛就不破他了,佛專門破他閉眼見暗這個說法,這個論據証明不了識心在身體内。第二個論據閉眼見暗,佛分兩種情況來破,每種情況再從正反兩方面破,這樣就把閉眼見暗這個論據推倒,隨即就把識心在身體之内的論點破除。
閉眼見暗的說法,佛從兩方面來破。佛問阿難,當你閉眼看見黑暗時,黑暗是在你的眼前呢,還是不在你的眼前?不管怎麽說,佛從兩方面都會推倒識心在身體裡的論點。第一方面,佛說黑暗如果與你阿難的眼根相對,那麽黑暗就在你的眼前;但是黑暗在眼前時,黑暗不在身體裡,黑暗就不是你的内脏。
佛說如果黑暗與你的眼根是相對的,在你的眼前,那黑暗怎麽成了你的五臟六腑了呢?這個不對啊。所以閉眼見暗,並不是見的身體裡的黑暗,識心在身體裡的說法不成立,這是從正的方面破。光明是一種境界,與光明相反的就是黑暗,黑暗也是一種境界,都屬於眼識所見的色塵。黑暗境界如果與眼根相對,黑暗境界就在你的眼前,眼根在身體表面,或者說是外面,不在身體内,與阿難說的論據見暗就是見内是相反的。
退一步說,黑暗與眼根相對,也屬於身體内的五臟六腑,那麽當你居住在黑暗的房間裡時,這個房間裡既沒有日的光明,也沒有月的光明,也沒有燈的光明,房間裡的黑暗都應該是你的五臟六腑,可是這是不可能的。因爲你阿難說看見黑暗就等於看見五臟六腑了,你在特別黑暗的房間裡,房間裡的黑暗不就成了你的五臟六腑了嗎?這樣佛就破了黑暗與眼根相對的論據。
從另一方面說,黑暗如果不與眼根相對,不在你的眼前,而在身體裡,屬於身體裡的五臟六腑,眼前就沒有黑暗。那麽根塵就不相對,也就沒有識的出生,那就不能有見。既然沒有黑暗就見不到黑暗了,也就沒有識心的見了。識心在身體裡閉眼見暗的說法就不成立。這樣的話,黑暗與眼根相對是錯誤的,不與眼根相對也是錯誤的,不管黑暗在你的眼前,還是在你的身體裡,這兩方面都不對。
原文:若離外見。内對所成。合眼見暗。名爲身中。開眼見明。何不見面。若不見面。内對不成。
釋:如果離開外面能有見,眼根與黑暗的身内相對成立的話,閉上眼睛能夠看見黑暗,就叫作看見身體内了,那麽如果把眼睛睜開看見光明的時候,你爲什麽卻看不見臉面呢?(所以說識心不在身體裡)如果開眼不能見到自己的面孔,眼根與身體内的黑暗相對就不成立。(所以說眼根不與身體裡的黑暗相對,閉眼見暗就不成立,識心就不在身體裡不在竅穴裡不在五根裡。)
佛說如果閉上眼睛看見了黑暗,就等於看見身體内、看見五臟六腑了,識心在你的身體當中,能看見身體裡的黑暗,你這個說法能成立的話,那麽把眼睛睜開,你的識心通過眼根能看見外邊的光明,也應該看見你自己的臉。臉在你眼根外邊,你的識心在身體内,通過身體和眼根,應該先看見臉。如果你的識心看不見你的臉,識心就不在身體裡,不和五臟六腑相對。
原文:見面若成。此了知心。及與眼根。乃在虛空。何成在内。
釋:佛說如果你的識心能看見你的臉,這件事情成立的話,那麽能看見臉的識心以及你的眼根,應該在虛空裡,怎麽能說在身體内呢?
識心與眼根一定是合在一起起用不能分開的,識心如果能看見自己的臉,那麽就與臉相對,在臉的外邊,眼根也應該在臉的外邊,和臉相對。如果識心和眼根在臉的外邊,就等於在虛空裡,那你怎麽能說識心在身體内呢?這不是互相矛盾了嗎?況且眼根明明是在臉上,不在身體裡,也不在虛空裡。這樣佛就徹底否定了阿難的論點,識心在身體裡的立論不成立。
原文:若在虛空。自非汝體。即應如來。今見汝面。亦是汝身。汝眼已知。身合非覺。必汝執言。身眼兩覺。應有二知。即汝一身。應成兩佛。是故應知。汝言見暗。名見内者。無有是處。
釋:如果你的識心和眼根在虛空裡,那就不屬於你身體擁有的;如果是屬於你身體擁有的,現在面對著如來,我能看見你的臉面,那麽我也是你的身體。你的眼識已經有個知覺識別性了,你的身體卻沒有覺知,如果你阿難一定要執著說,身體也有一個覺,眼識眼根各有一個覺,那就應該有兩個知覺性,那你阿難一個人就成了兩尊佛。因此你應該知道,你所說的看見黑暗祭祀看見身體内的說法,是不對的。
佛說如果一身有兩個知覺,一個人就有兩個個體,一個是身體一個是眼識和眼根,這兩個個體是互相獨立的,就應該有兩個如來藏。身體有一個如來藏,能成爲一尊佛,身體外虛空中的識心和眼根也有知性,也應該有如來藏,能成爲一尊佛,否則就沒有眼根也沒有知性。如果你有兩個如來藏,那麽你一個衆生身就成了兩尊佛,這顯然是不成立的。
佛從這幾方面來破阿難,就得出一個結論,你阿難說的見暗名見内者,無有是處。佛在這裡從黑暗與眼根是相對還是不相對,這兩方面來破阿難的觀點,如果不相對,又從兩方面來破,層層遞進,把阿難所有可能成立的証據都給破除了,哪方面也不成立,都不能証明識心在身體之内能夠看見身體之内的五臟六腑。第四處征心,開眼能見明,閉眼能見暗,這個立論就破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