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經奥義
第二節 第二處征心——心在身外
原文:阿難稽首。而白佛言。我聞如來。如是法音。悟知我心。實居身外。所以者何。譬如燈光。然於室中。是燈必能。先照室内。從其室門。後及庭際。一切衆生。不見身中。獨見身外。亦如燈光。居在室外。不能照室。是義必明。將無所惑。同佛了義。得無妄耶。
釋:阿難頂禮世尊以後,對佛說:我聽聞如來這樣說法,終於明白了我的心確實是居在身外的。爲什麽這樣說呢,譬如在一個房間内點燃一盞燈,燈光就在房間裡出現了,那麽燈光一定能先照見房間内,再從房間的門,傳播到房間外,照見院落周圍。所有的衆生都看不見身體裡,唯獨能見身體外,也就像燈光一樣,如果燈光居在房間外,就不能照見房間内,這個道理是很明顯,很容易明白的,應該沒有什麽疑惑了。我說的這個道理,應該符合世尊您的真正了義之說,不會再錯了吧?
阿難提出識心在身外,這是論點,論據是什麽呢?他舉個例子說:譬如燈光在房間内,肯定是先照房間裡面,後照外面了,意思是說識心在身體外,所以才看不見身體内。
提出一個論點以後,找出論據來証明自己論點的正確性,這叫因明學,有論點一定要有論據,論據是用來証明論點的。要証明一個論點,最好要從正反兩方面都能証明其正確性,邏輯要嚴密,論點才能成立,不容易被攻破;如果有一方面不能証明論點的正確合理性,論點就不成立。
如果能從正面或者是一個方面証明論點是正確的,可是沒有考慮到另一方面的情況,別人就可能從另一方面找出破綻,証明你的論點是錯誤的,那麽最終結侷,你的論點還是不成立的。因此菩薩要造論、和衆生辯論講法的話,一定要懂因明學,自己提出一個論點來,從正、反面以及各個側面都要能証明自己論點的正確合理性,論據要充足,讓對方無懈可擊,只能認可你的觀點,他就被折服,並且從中受教,我們做菩薩將來都應該學會因明學。
原文:佛告阿難。是諸比丘。適來從我。室羅筏城。循乞摶食。歸祇陀林。我已宿齋。汝觀比丘。一人食時。諸人飽不。阿難答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是諸比丘。雖阿羅漢。軀命不同。雲何一人。能令衆飽。
釋:佛告訴阿難說,衆比丘們剛剛隨從我在室羅筏城各處托鉢乞食,再回到祇陀林精捨中吃飯。我已經吃完飯了,你看看這些比丘們,如果有一個比丘吃飯的時候,把食物吃到胃裡,其他比丘是否感覺飽了呢?阿難回答說其他比丘不飽,因爲這些比丘雖然都是阿羅漢了,可是身體不同,一個人吃飯怎麽能讓大衆都飽呢。
其實這裡還有奥秘,食物是如何吃到胃裡的呢?肯定是用識心來吃的,沒有識心,只有身體就不能吃飯。一個比丘既然能吃飯,胃又飽了,他是用身體吃的,但是用身體本身不能吃,是識心利用身體,識心和身體和合運作,就把食物吃到胃裡了。然後身體上有覺,識心上也有覺,識心就覺得胃裡有食物,已經飽了,這是識心和身體和合在一起的作用,二者不能分離,分離後既不能吃飯,又不能感覺飽;感覺飽感覺胃裡有食物,身體和識心都有覺,離開了誰都不能吃飯,也不能感覺飽。而身體上的任何覺知,都是身識的覺知,還是識心的覺。
但是世尊沒破這一點,而是問阿難一個人吃飯吃飽了,其他人沒有吃飯能不能飽,一個人能不能代替其他人吃飯。意思是問阿難,這個人和其他人是不是有關聯的,肯定是沒有關聯的,兩個身體兩個識心,兩個人都是單獨的個體,互相沒有關聯,這個個體接觸的東西,一定歸這個個體所有,那個個體所接觸的法,一定歸那個個體所有,識心和身體不能共用,不能互相代替。
佛就用這個比喻說明個體不同,不能互相替代。如果把識心和身體分離開,識心是一個個體,身體是一個個體,這是兩個個體,兩個個體不能互相和合起作用。那麽識心所了知的法,身體就不知道,身體上能覺知的法,識心就不知道。例如眼識在身體外,看見了外邊物,但是眼根沒有覺,見色與眼根沒有關係,見色這件事就不成立,因此識心和身體不能分開。
耳識如果在身體外聽到了聲音,耳根如果沒有聽見聲音,耳根上就沒有覺,覺跟耳根沒有關係,耳根就沒有聽聲,聽聲這件事就不成立。鼻識如果在身體外嗅到香臭味塵了,而鼻根沒有覺,嗅香和鼻根就沒關係,嗅香這件事不成立。身識如果在身體之外感覺冷了、渴了,而身體卻沒有感覺,因爲是兩個個體,互不相干,身體沒有感覺,那麽感覺冷和渴這件事是不成立的。
原文:佛告阿難。若汝覺了。知見之心。實在身外。身心相外。自不相干。則心所知。身不能覺。覺在身際。心不能知。
釋:佛對阿難說,如果你能覺知了別的心確實在身體之外,身心就是相離的,身和心既沒有聯繫也不相干。那麽識心所感知到的,身體就感覺不到;身體上有感覺,識心就不知道。
比如花和眼根相觸,你能不能看見花呢?眼根和眼識分離,身體上沒有識心,就看不見花,雖然花在眼前,和眼根能接觸,但是眼識看不見花,就等於你沒有看見花一樣。因爲眼根、身體、和識心分離了,眼根觸花,眼識不觸花,眼識不觸花,就看不見花,等於你沒看見花一樣。如果身體之外的識心能看見花,可是身體就覺知不到花,看花這件事就與身體無關,也等於沒有看花一樣。眼根和眼識不能共同來觸一個色塵,身體和識心不能和合運作,功能就不能互相代替,否則死人也能看見花。
耳識也是,耳根那地方有聲音,聲音觸到耳根了,耳識卻聽不見,那就等於沒有聽見聲音一樣,聽聲這件事就不成立,否則死人也能聽聲音。因爲耳根和耳識是兩個個體,它們不能共同和合觸一個聲塵。鼻根和味塵相觸,但是沒有鼻識,鼻識在身體之外,就嗅不到氣味。因此別人打了你一巴掌,觸塵和身根相接觸,但是沒有身識,身識在身體之外,不能感覺被打,也不覺得疼痛,如果五識、六識都在身體之外,那麽無異於死人一樣。如果身體之外的五識有知,而身體沒有知,就等於無知覺一樣。
原文:我今示汝。兜羅緜手。汝眼見時。心分別不。阿難答言。如是世尊。佛告阿難。若相知者。雲何在外。是故應知。汝言覺了。能知之心。住在身外。無有是處。
釋:佛說:阿難,我讓你看看我的兜羅緜手,你眼睛看見我的手時,識心分別了嗎?阿難說:是的,世尊,我識心分別出來了,看見佛的手了。佛告訴阿難說:如果眼睛和識心都同時知道了,識心怎麽能在身體外呢?所以你應該知道,你所說的能覺知能分別的識心在身體外,根本是不對的。既然你看見了我的手,說明不僅你的眼根觸了我的手相,你的識心也同時觸到了我的手相,了知了我的手相,這說明你的眼根和識心合在一起,是一體的,識心並不在你的身外,識心在身外這個說法不成立。
我們學佛就要學佛的大智慧,學佛的嚴謹、周密、細致的邏輯思惟推理能力,我們看佛的邏輯思惟都非常嚴密,任何人都無懈可擊。佛在世弘法的時候,也經常跟外道辯論,可是佛提出一個論點,說出一個論據,那些外道們從來都辯論不了,而佛能把外道的論點、論據全都能攻破,所以佛的因明學是非常圓滿嚴密的,能摧破一切外道的言論,佛自己的立論,外道卻永遠不能摧伏。這是佛成就的大智慧,說明佛的因明學已經圓滿具足,對於一切法都達到了無學。
我們也應該跟佛好好學因明學,作論時,先提出自己正確如實的論點,之後找証據証明其正確可信性,論據一定要能把論點說明清楚,讓自己的論點証據確鑿。這樣對方就無法攻破你的論點,從中找不出一個破綻來。証明論點時,不僅要從正面提出論據証明,還要從反方面和側面提出不同的論據証明,多方面的論據都要充分,才能說明自己的論點是正確的。對方在各個方面都找不出破綻,不能破除你的論點,他只有承認你的觀點正確,這樣你就把衆生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