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禪三昧經講解
第八章 觀欲界過証四禪八定
原文:爾時行者。雖得一心。定力未成。猶爲欲界。煩惱所亂。當作方便。進學初禪。呵棄愛欲。雲何呵棄。觀欲界過。欲爲不淨。種種不善。當念初禪。安隱快樂。
觀欲雲何。知欲無常。功德怨家。如幻如化。空無所得。念之未得。癡心已亂。何況已得。婬欲纏覆。天上樂處。猶不常安。何況人中。人心著欲。無有厭足。如火得薪。如海吞流。如頂生王。雖雨七寶。王四天下。帝釋分座。猶不知足。如那睺沙(姓也。)轉金輪王爲欲所逼。墮蟒蛇中。又如仙人。食果衣草。隱居深山。被發求道。猶複不免。欲賊所壞。
釋:這時候修禪者,雖然証得專一其心的禪定境界,但是真正的定力還沒有成就,還被欲界裡的貪嗔癡煩惱所惱亂著,這時候應當想辦法進一步修習初禪定,呵責愛欲,棄捨愛欲。雲何呵責?應當觀察欲界的種種過患,知道愛欲的種種不淨不善相,應當念著初禪的安穩快樂。
觀察愛欲的結果是什麽?知道愛欲無常,能奪取修道的功德,是功德的冤家,愛欲也如諸法一樣如幻如化,空無所得。心念愛欲,在未得愛欲之時,心已經濁亂了,更何況陷於婬欲之中,被欲心所纏縛。天上美妙快樂之處,天人還常常感覺不安穩,何況人中苦樂參半的境界。人心癡迷於愛欲,無有厭足之時,如火上加柴火更旺;如大海吞沒衆流更加洶湧澎湃;如昔日的頂生王雖然能降七寶雨,統治四天下,帝釋天主分與半座仍然不知止足;猶如那睺沙轉金輪王被欲望所逼迫墮落在蟒蛇中;又如仙人吃山果穿草衣隱居深山,披著長髮,一心求道,道心仍然不免被婬欲之賊所破壞。
原文:欲樂甚少。怨毒甚多。著欲之人。惡友相近。善人疏遠。欲爲毒酒。愚惑醉死。欲爲欺誑。走使愚人。疲苦萬耑。不得自在。唯有離欲。身心安隱。快樂無極。欲無所得。如狗咬枯骨。求欲勤勞。極苦乃得。得之甚難。失之甚易。如假借須臾。勢不得久。如夢所見。恍惚即滅。欲之爲患。求之既苦。得之亦苦。多得多苦。如火得薪。多益多熾。欲如搏肉。衆鳥競逐。
釋:婬欲當中所得到的樂處太少太少,而其中的怨怒毒害卻是很多很多。貪著於婬欲的人,惡友與其親近,善友與之疏遠。婬欲爲毒酒,使人愚癡迷惑,迷醉而死,婬欲就是欺誑,能敺使愚人身心疲累,痛苦萬耑,不得自在。只有離欲之人,身心安穩,無比快樂。婬欲之後並無所得,猶如狗咬枯骨一般。勤苦追求婬欲,極其苦痛之時才能得到,得到婬欲之歡甚難,失去時卻是很容易,猶如借用享樂一瞬間,其勢力不久就會消失;猶如夢中所見,迷迷糊糊就滅去了。婬欲過患極多,追求時就很痛苦,得到以後也是痛苦,得到的越多越痛苦。如火得到薪柴,得到的越多,燃燒的越旺,剩下的灰塵也越多。婬欲猶如啃食死人肉,衆多的鳥類都互相競爭奪取。
原文:以要言之。如蛾赴火。如魚吞鉤。如鹿逐聲。如渴飲鹹水。一切衆生爲欲致患。無苦不至。是故當知。欲爲毒害。當求初禪。滅斷欲火。行者一心。精勤信樂。令心增進。意不散亂。觀欲心厭。除結惱盡。得初禪定。離欲盛火。得清涼定。如熱得廕。如貧得富。是時便得。初禪喜覺。思惟禪中。種種功德。觀分別好醜。便得一心。
釋:總而言之,婬欲如蛾撲火,被火燒盡。如魚吞鉤,被鉤所害。如鹿追逐空谷之聲,空費其力。如人渴喝鹹水,越喝越渴。一切衆生被欲望所害,苦患無窮。因此應當知道,婬欲就是毒害,應當遠離。所以應當追求初禪,熄滅欲火。修行者一心精勤信樂於初禪,令心意樂不斷增進,心不散亂。觀察婬欲過患,心生厭離,除去愛欲煩惱結縛。証得初禪禪定,離開欲望的盛火,得到清涼的禪定樂。如熱天得到隂涼,如貧窮得到富貴。這時就得到了初禪定的喜覺觀。思惟禪定中的種種功德,觀察分別自心的好醜,便得到一心的禪定境界。
原文:問曰。修行禪人得一心相。雲何可知。答曰。面色悅澤。徐行耑正。不失一心。目不著色。神德定力。不貪名利。擊破憍慢。其性柔軟。不懷毒害。無複慳嫉。直信心淨。論議不諍。心無欺誑。易可與語。柔軟慚愧。心常在法。勤修精進。持戒完具。誦經正憶。念隨法行。意常喜悅。瞋處不瞋。
四供養中。不淨不受。淨施則受。知量止足。寤起輕利。能行二施。忍辱除邪。論議不自滿。言語鮮少。謙恪恭敬。上中下座。善師善知識。常親近隨順。飲食知節。不著欲味。樂獨靜處。若苦若樂。心忍不動。無怨無競。不喜鬥訟。如是等種種相。得知一心相。
釋:有人問說,如何能知道修禪的人修到了一心的禪定境界?答曰:如果此人面色愉悅潤澤,身行語行緩緩徐徐,輕柔耑正,就知道他處於一心的禪定境界中。如果此人對境,目光不追逐於境界,不貪著於境界,神色泰然自若,就知道此人有禪定力。此人不貪著於名聞和利養,破除了自心的驕慢,心性柔軟,沒有毒害之心,也不再有慳貪和嫉妒心。此人心直正心,内心清淨,與人論議不起爭訟,沒有勝負心,也沒有欺誑他人之心,容易與之交談,心懷柔軟和慚愧。此人心常住於法上,精進修行,勤勤懇懇。嚴持戒律,律儀具足,讀誦經文能正憶念,心念隨法而行,而不越矩。心意常喜常悅,於可嗔處而不嗔。
在飲食衣服毉葯臥具四種供養中,不清淨的供養則不接受,清淨布施則可接受,並且知量知止足。睡眠起後,身心輕利,能修行法施和無畏施兩種布施。常能忍辱,除去邪見,與人論議,從不自滿。言語極少,謙虛低下,恭敬上座、中座和下座同參道友。常常親近隨順良師和善知識。飲食有節有度,不貪著味欲。喜樂於寂靜處獨處,處苦樂境界,懷忍而不動。心中沒有怨惱和爭競,不喜歡鬥爭和訟訴。看到如是等等行相,就知道此人得到了一心的禪定境界。
這是初禪定相,與此不相應,則沒有禪定。好爭好鬥之人,心裡沒有禪定,更不能証法。心行邪曲,好欺誑他人,設置騙侷之人,也沒有禪定,更不能証法。
原文:此覺觀二事。亂禪定心。如水澄靜。波蕩則濁。行者如是。内已一心。覺觀所惱。如極得息。如睡得安。是時次第。無覺無觀。生清淨定。内淨喜樂。得入二禪。心靜默然。本所不得。今得此喜。是時心觀。以喜爲患。如上覺觀。行無喜法。乃離喜地。得賢聖所說樂。
釋:心裡有覺有觀,能擾亂心得禪定,如澄淨的水面,波濤蕩漾,水則渾濁。修行者也是這樣,内心已經達到一心的境界了,如果心裡有覺觀,就能惱亂其心,失去禪定。就如極度疲勞時得到休息,如睡眠人得到安穩,這時候就要想辦法次第除去覺觀,達到無覺無觀,生起更清淨的禪定,内心寂靜而有喜有樂,進入二禪。内心寂靜了無聲息。本來沒有這樣的寂靜禪定,現在得到了,内心喜悅湧動。這時候用心眼再觀察,内心喜樂與前邊的覺觀心一樣還有過患,因此就要再修行,讓心沒有喜悅,除去喜樂心,於是就離開喜悅的二禪地境界,得到賢聖所說的樂地。
原文:一心諦知念護。得入三禪。已棄喜故。諦知憶念樂護。聖人言樂護。餘人難捨。樂中第一。過此以往。無複樂也。是故一切聖人。於一切淨地中。說慈爲第一樂。樂則是患。所以者何。第一禪中。心不動轉。以無事故。有動則有轉。有轉則有苦。是故三禪以樂爲患。
釋:一心仔細了知此種境界,並且善於護念,就會証入三禪境界,因爲已經捨棄了二禪喜心的緣故,則能入三禪。之後再仔細回想觀察三禪中的樂受,應該善護己心,不應著於樂受,因爲著於樂受也有生死過患,所以應當捨棄。只有聖人能修除樂受,其餘人都很難捨除,因爲三禪中的樂受是樂中第一之樂,無有過於此者。樂受過後,就再也沒有樂了,因此說一切聖人,在一切清淨地中,說慈心是第一樂,而樂受就是過患,爲什麽這樣說?因爲在最好的禪定中,心是不動轉的,心中無事故。心動就有轉動,轉動則是苦,因此說三禪的樂有動轉,就有苦患,能遭受災患。
原文:複以善妙。捨此苦樂。先棄憂喜。除苦樂意。護念清淨。得入第四禪。不苦不樂。護清淨念一心。是故佛言。護最清淨第一。名第四禪。以第三禪樂動故。名之爲苦。是故四禪除滅苦樂。名不動處。漸觀空處。破内外色想。滅有對想。不念種種色想。觀無量空處。常觀色過。念空處定。上妙功德。習念是法。逮得空處。
釋:再以善巧方便,捨除這些苦樂受。先去除憂愁喜樂心,除去苦樂的心念,使得心念清淨,進入第四禪,不感覺苦也不感覺樂,心念清淨專一其心。因此佛說維護心念最清淨之地就是第四禪。因爲第三禪還有樂心湧動,也叫作苦處,因此第四禪除滅了一切的苦樂受,名爲不動處。從此處開始漸漸觀察空處,破除内心的内色和外色的念想,心裡有什麽念就滅除什麽念,不念想任何一種色相。觀察無量的空處,常常觀察種種色相的過患,想念空處定的殊勝美妙的功德,修習這樣的念法,就能得到空處定。
原文:念無量識處。觀空處過。念無量識處功德。習念是法。逮得識處。念無所有處。觀識處過。念無所有處功德。習念是法。便得無所有處。念非有想非無想處。若一切想。其患甚多。若病若瘡若無想。是愚癡處。是故非有想非無想。是第一安隱善處。觀無所有處過。念非有想非無想功德。習念是法。便得非有想非無想處。
釋:再念無量識處,觀察空處定中的過患,念想無量識處的種種功德。修習這樣的念法,就能証得無量識處禪定。再念無所有處定,觀察無量識處禪定的過患,念想無所有處定的種種功德,修習這種念法,就能証入無所有處定。
然後再念非想非非想定,如果有任何一種念想,都有極多的過患,是病想是瘡想是無想,都是愚癡處。是故說非想非非想定是所有禪定中最安穩之善處。觀察無所有處定的種種過患,念想非想非非想定的種種功德,修習此種念法,就能証得非有想非無想定。
原文:或有行者。先從初地。乃至上地。複於上地。習行慈心。先自得樂。破瞋恚毒。次及十方無量衆生。是時便得。慈心三昧。悲心憐湣。衆生之苦。能破衆惱。廣及無量衆生。是時便得。悲心三昧。能破不悅。令無量衆生。皆得喜悅。是時便得。喜心三昧。能破苦樂。直觀十方無量衆生。是時便得。護心三昧。二禪亦複如是。三禪四禪除喜。
釋:有的修行者,最先從第一地的欲界定開始,乃至再上一地初禪地,在初禪地中修習慈心三昧,自己首先得到樂處,破除嗔恚毒害。其次慈心顧及到十方無量衆生,這時就得到慈心三昧。悲心憐憫衆生之苦,就能破除衆生的嗔惱,悲心廣大遍及無量衆生,這時就能証得悲心三昧。能破除不悅心理,令無量衆生都得喜悅,這時就証得喜心三昧。能破除苦樂心,直接觀察十方無量衆生,這時就証得護心三昧。在二禪定地中也是如此修習,在三禪和四禪地中修習,沒有喜心三昧。
原文:次學五通。身能飛行。變化自在。行者一心欲定。精進定一心定慧定。一心觀身。常作輕想。欲成飛行。若大若小(以欲定過爲大以欲定減爲小)。此二俱患。精進翹勤。常能一心。思惟輕觀。如能浮人。心力強故。而不沉沒。亦如猿猴。從高上墮。心力強故。身無痛患。此亦如是。欲力精進力。一心力慧力。令其廣大。而身更小。便能運身。
釋:修完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以後,再修學五種神通,身體就能飛行,能自由自在的變化色身。行者一心修習禪定,起欲心想要發起禪定和神通變化色身,想要得自在,以此欲心,增益禪定力,滿足欲如意足。精進修習此禪定,希望盡快滿足欲望現起神通道力,不斷增長禪定力,滿足精進如意足。又修習專注力,一心想獲得神通自在,不斷增長禪定力,以滿足念如意足。行者再修習慧觀,不斷增強禪定力,以滿足觀如意足。
行者一心觀行色身,常常觀想色身越來越輕,想要飛起來的樣子。其禪定力時大時小,依欲如意足的禪定力而定,超過欲如意足定爲力大,欲如意足定不足爲力小。不管是大還是小,這兩種定都有過患。行者再精進修習,常常專心觀想色身輕微,一心專一思惟觀想身體輕舉飛升。如能浮水之人,因心力強大之故,身不沉沒於水中;也如猿猴從高處跳墮於地,由於心力強故,身不受傷,沒有傷痛。觀想色身輕微而能飛行也是如此,由欲如意足力、精進如意足力、念如意足力、觀如意足力,使得心力廣大,令其色身變得更小,於是便能運身自如。
欲如意足,是哪個心具有的?修習禪定時,想要飛升變化的心,是指哪個?都是指意根,於是如來藏配合意根的思心所,滿足意根的所需和欲望,讓色身飛行變化。欲如意足,主要是意根的欲,滿足意根的欲,意根有力量,想要達成某種目的,如來藏不得不滿足意根。意根沒有力量,如來藏也沒辦法配合。其中還是靠意識的觀想和牽引,配合意根,達到目的。可見,意根利用了六識和第八識,來實現自己的一切心思。意根的力量,就是禪定力。欲如意足主要就是意根的定,通過意識的修習,讓意根有力量達到目標,滿足意根的欲望。
原文:複次觀身空界。常習此觀。欲力精進力。一心力慧力。極爲廣大。便能舉身。如大風力。致重達遠。此亦如是。初當自試。離地一尺二尺。漸至一丈。還來本處。如鳥子學飛。小兒學行。思惟自審。知心力大。必能至遠。學觀四大。除卻地大。但觀三大。心念不散。便得自在。身無掛礙。如鳥飛行。當複學習。遠作近想。是故近滅遠出。
釋:複次再觀察色身的空大,把色身當成空的,常常如此修習觀察,欲力更加廣大,精進力、專注力和觀察慧力變得極爲廣大,這時就能把身體高舉起來,身體就漸漸離開座位,升上虛空。如有很強大的風力作用,把很重的物體吹向很遠之處,舉起身體也是這樣。剛開始時自己應當一點一點的試驗,讓身體離開地面一尺二尺,漸漸離開一丈,然後再回到原處。就像小鳥學飛行一樣,像小孩學走路一樣。自己不斷的思惟審查考量自己的心力,到一定時候知道自己的心力已經很大了,一定能飛到遠處。
再修習觀察自身的四大地水火風,除去心中的地大,只觀察水火風大,讓心念專一不散,之後身體就能得到自在,沒有了任何掛礙,如鳥飛行一樣。這時應當再學習觀察,把遠處當作近處想,滅去空間距離想,身體就能瞬間到達遠處,如在近處一樣。
爲什麽把遠處當作近處想,滅去空間距離想,身體就能瞬間到達遠處,如在近處一樣?因爲這樣想,就讓意根相信,意根確實相信了,就如此認爲,如此認爲,如來藏必隨順意根變造如此的境界。神通即如此,一切法都如此,意根相信什麽,就會出現什麽,改變意根就能改變一切。所以真正的自信,就是意根的信,只要意根相信,無事不成辦,成佛就是如此原理。那麽意根証得無我,相信無我,其無我之力該有多大?斷除我執和一切煩惱,滅除一切的我,心得解脫,入寂靜涅槃。
原文:複能變化諸物。如觀木地種。除卻餘種。此木便變爲地。所以者何。木有地種分故。水火風空金銀寶物。悉皆如是。何以故。木有諸種分故。是初神通根本。
四禪有十四變化心。初禪二果。一者初禪。二者欲界。二禪三果。一者二禪。二者初禪。三者欲界。三禪四果。一者三禪。二者二禪。三者初禪。四者欲界。四禪五果。一者四禪。二者三禪。三者二禪。四者初禪。五者欲界。餘通如摩訶衍論中說。
釋:修出神足通等等神通之後就能變化物質色法,改變物質,如觀察一塊木頭的地大種性,除去水火風種子不觀,這塊木頭就能變成大地。爲什麽如此?因爲木頭有地大種子的緣故,分別觀察木頭的水大、火大、風大、空大種子,把木頭變成金銀珠寶,也都是如此原理。爲何如此?因爲木頭裡有這些諸大種子的緣故。這些觀行方法就是最初的神通變化的根本。
四禪有十四種變化心,初禪有兩個果証:一個是初禪定果,一個是欲界定果;二禪有三個果証:一是二禪定果,二是初禪定果;三是欲界定果;三禪有四個果証:一是三禪定果証,二是二禪定果証,三是初禪定果証,四是欲界定果証;四禪有五個果証:一是四禪定果証,二是三禪定果証,三是二禪定果証,四是初禪定果証,五是欲界定果証。其它神通如摩訶衍論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