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含經十二因緣釋
第四章 阿含口解十二因緣經
原文:欲斷生死趣。度世道者。當念卻十二因緣。何等為十二。一者本為癡。二者從癡為所作行。三者從作行為所識。四者從所識為名色。五者從名色為六衰。六者從六衰為所更。七者從所更為痛。八者從痛為愛。九者從愛為求。十者從求為得。十一者從得為生。十二者從生為老病死。是為十二因緣事。
釋:如果想要斷除生死道,超越世間六道輪迴,應當念著十二因緣。什麼是十二因緣?一者,生死輪迴的根本是愚癡無明;二者從意根的愚癡無明引生出造作的行;三者從身口意行引生出六識業種;四者從六識業種引生出名色;五者從名色引生出六入;六者從六入引生出觸;七者從觸引生出受;八者從受引生出愛;九者從愛引生出求取;九者從求取引生出有;十者從有引生出生;十一者從生引生出老病死,以上說的就是十二因緣法。
原文:此十二事欲起。當用四非常滅之。何等為四非常。一為識苦。二為捨習。三為知盡。四為行道。更說念生念老念病念死。念是四事。便卻是十二因緣道成。念是四事道人。欲得度世。當斷十二因緣事。是為斷生死根。
釋:這十二因緣如果要生起來時,應當用四個非常法滅除它。什麼是四個非常法?一是要知苦認識苦;二是要斷集,捨去習氣;三是要慕滅,了知滅盡苦之道法;四是要修行八正道。另外再經常念著生老病死之四事,十二因緣就能修成就了。念著生老病死的修道人,想要超越世間,應當斷除十二因緣的生死事業,這樣就會斷盡生死之根。
原文:十二因緣有內外。一者內為癡。外為地。二者內為行。外為水。三者內為識。外為火。四者內為名色。外為風。五者內為六入。外為空。六者內為災。外為種。七者內為痛。外為根。八者內為愛。外為莖。九者內為受。外為葉。十者內為有。外為節。十一者內為生。外為華。十二者內為老死。外為實。人生死從內十二因緣。萬物生死從外十二因緣。
釋:十二因緣分為內法和外法,一者內法是愚癡無明,外法是地大;二者內法是行,外法就是水大;三者內法是六識,外法是火大;四者內法是名色,外法是風大;五者內法是六入,外法是空;六者內法是災難,外法是業種;七者內法是受,外法是根;八者內法是愛,外法是植物的莖;九者內法是取,外法是枝葉;十者內法是有,外法是結節;十一者內法是生,外法是花;十二者內法是老死,外法是果實。人的生死是從內十二因緣而來,萬物的生滅是從外十二因緣而來。
內十二因緣是心法,外十二因緣是色法。內法是指與識心聯繫非常緊密的,是識心直接具有的十二因緣法。外法是地、水、火、風、空、種子、根、莖、葉、節、花、果實,分別與十二因緣內法相對應,與識心的關係比較疏遠,不是識心本具的法,主要由阿賴耶識來執持的法。
原文:何等為癡。謂不禮父母。不分別白黑。從是因緣得痛。不欲棄。不信今世亦後世。已作是事。便隨行不作。是亦不得。是以有癡便為行。已有行便為識。已有識便為名色。已有名色便為六入。已有六入便為栽。已有栽便為痛。已有痛便為愛。已有愛便為受。已有受便為有。已有有便為生。已有生便為老死。
釋:什麼叫作愚癡?愚癡就是不禮敬父母,分不清黑白是非,從愚癡因緣生起執取,又不能棄捨所執的法。不信今世因有後世果,已經開始作的善事,因為愚癡就不想作了,所以就不得善果。因此說有愚癡就有心行,有心行就會出生六識,有六識便會有未來的名色,有名色就會有六入,有六入就會有觸,有觸就會有受,有受就會有愛,有愛就會有執取,有執取就會有後世的有,有有就會有生,有生就會有老死。
原文:故人生取十二因緣。得十二因緣生。無因緣亦不生。萬物亦爾。不斷十二因緣。不脫生死。行三十七品經。為從是得道。十二因緣有五事。一者癡。二者生死精行。是前世因緣。三者識。從識受身生。四者名色。色身複成五陰。是今世因緣。五者六衰。複作生死精行種栽。是後世因緣。前後三世轉相因緣故。為有五事。
釋:所以人出生以後就取著十二因緣,有十二因緣法人才能出生,如果沒有因緣不僅人不出生,萬物也不出生。如果不斷除十二因緣就不能脫離生死輪迴,修行三十七道品就是為了證得道果,脫離生死。十二因緣分成五個種類,一種是愚癡,二種是行於生死的心行,這二者是前世的因緣,能讓後世不斷出生,故有今世的五陰生死;三種是六識,從六識的業行種子中就會有色身出生;四種是名色,讓色身擴展出五陰的功能作用,這是今世五陰身存在的因緣。五種是六入,能精勤造作業行的種子,是後世色身出生的因緣。十二因緣是前後三世流轉的生死因緣,粗略概括為這五個種類。
原文:十二因緣本從身十事。出身十事。七事從一。三事從四。七事從一者。殺盜婬。兩舌惡口。妄言綺語。共從色為一。三事從四者。嫉瞋恚癡。從痛癢思想生死識。是十事合為五陰。便為十二因緣。地名癡。行為盛陰。便作生死行。自種栽名為行。已有行便有識。受身生死。有識便有名色。
釋:十二因緣本來是五陰身上表現出來的十種現象,這十種現象中,有七種現象是從色身色法上表現出來的,有三種現象是從受想行識四種心法上表現出來的,名色構成五陰,名色上的十種現象構成五陰。七種現象是殺、盜、婬、兩舌、惡口、綺語,這七種事都是從色身上表現出來的;三種現象是嫉妒、瞋恚、愚癡,是從受想行識四法上表現出來的,十種現象合為五陰,就是十二因緣。愚癡比喻為地為根本,意根的行就產生五盛陰,五盛陰在愚癡中行,五盛陰的業種在無明愚癡地中現行出來,意行就出現了;意行產生之後就有六識承受五陰身的生死,有六識就有名色的出生。
原文:身複作十事。成已五陰。已有名色便有六入。複作盛陰。行種栽後當複受轉相。因緣生死故名為因緣。身十事為十二因緣者。嫉為癡。瞋恚為生死。精疑為識。殺為名色。盜為六衰。婬為更。兩舌為痛。妄言為愛。惡口為成。綺語為願。生有無故。為有十二因緣。
釋:色身再作十種事,有以上十種現象,成為五陰身,名色出現之後就有六入。色身再運行五陰的身口意活動,種下種子後又有後世五陰身的運轉不斷,由此成為生死的因緣,所以叫作因緣法。色身所作的十種事業也就是十二因緣,其中嫉妒就是愚癡,瞋恚就是生死,心疑就是六識,殺的業行就是名色,盜的業行就是六入,婬欲的業行就是觸,兩舌的業行就是受,妄語的業行就是愛,惡口的業行就成就了五盛陰,綺語的業行就是願行,這樣就能有未來世的有,生命的有無就代表著十二因緣。
原文:何以故。婬為癡。瞋恚為生死。精疑為識。內三事為本。已有三事。便有七事。成五盛陰。嫉為五陰本故為疑。五陰行可意善。不可意瞋。便作生死精十事。外從身內意故。疑謂不分別白黑。不識生死故為識。道人欲斷十二因緣。當先斷身十事。便為癡。從癡五陰滅。
釋:為什麼這樣說呢?婬欲是為愚癡,瞋恚是為生死,心疑是為六識,這內在的三種事是五陰的根本,有了根本,就會有七種事,殺盜婬妄兩舌綺語惡口,成就了五盛陰業行。嫉妒是五陰行的根本,所以屬於心疑範疇,如果是滿意的五陰身行就善,不滿意的心就起瞋,這樣就造作了生死的十種業行。外法從色身上顯現出來,體現的是內心的心意,心疑就表示內心分別不出黑白是非,不能識別生死的就是六識心。修道的人如果想要斷除十二因緣,應當要先斷除五陰身上的十種事業,這樣就斷除了愚癡,愚癡無明一斷,五陰身就會滅盡了。
原文:十二因緣亦滅斷。身十事者。外從身內從意故。言身意持。謂不殺。亦謂外從口。內從嫉斷者。謂萬物一切意不起。便瞋恚止。瞋恚止便殺止。殺止便貪欲止。貪欲止便泣止。外口者謂聲。止聲者。兩舌惡口妄言綺語亦止,無有疑便入道。是為還五陰斷十二因緣本。
釋:修行十二因緣法作十種事業,也能把五陰身滅盡斷除。因為外法色聲香味觸法是依從於色身顯現出來的,內法隨從於心意而有,所以說色身是由心意而保持攝持的。比如說不殺業,也可以說是在外從口而顯,在內從意斷除嫉妒而生,在萬事萬物上,只要意不生起,瞋恚就滅止了;瞋恚滅了,殺業就滅而不生了;殺業滅止了,貪欲就會滅止;貪欲滅止了,痛苦涕泣就止住了。外法從口造作出來的就是聲音,把聲音止住了,兩舌惡口妄語綺語也就滅止了,內心無有疑惑就入道了。這就是十種事業歸於五陰,從而斷除十二因緣的根本。
原文:人受身有三別。第一。五陰盛陰。第二。十八種。第三。十二因緣行。是三事得身三別。第一五陰盛陰者。五陰從身十事出。從眼為色陰。從耳為痛癢陰。從鼻為思想陰。從口為生死陰。從意為識陰。心主念對是六事為根本。是為五陰地。
釋:人受生得人身有三種差別,第一種是五陰盛陰上的差別,第二種是十八界上的差別,第三種是十二因緣行上的差別,這三種差別事就導致了所得色身有三種差別。第一種五陰盛陰者,是指五陰身從色身上能造作十種事業,在眼根上造作的是色陰,在耳根上造作的是受陰,在鼻根上造作的是想陰,在口上造作的是生死行陰,在意根上造作的是識陰。識心主導著念想,對應色聲香味觸法六種事業,這是一切法的根本,以上為五陰地。
原文:第二。十八入十九根。十八種者。五陰行為盛陰。有對有入為十二入本。六情為十八間。有識故為十九根。言十八種者。識不生故。為十八種。是說盛陰行。生十八種十九根。
釋:第二種,十八類法歸入十九根中,十八種法是五陰身的運行,也叫作盛陰,六根對六塵是十二入的根本,加六識心總共是十八界,加上意根,所以又叫作十九根。所說的十八種法,不包括第七識是十八種,五盛陰運行過程中,就有十八種法,和意根第十九個法共同參與合作。
原文:第三。十二因緣者。謂五陰五盛陰行。求十二因緣便有身。是同身十事。俱分別之耳。從色得身。從四陰得名字。從名色得愛受。從受行癡。行癡便成十二因緣。道當為斷。
釋:第三種,十二因緣法是指五陰熾盛的運行,追求著十二因緣,於是便有了五陰身。五陰身身上有十種造作事,具體分類來說,從色陰上得色身,從受想行識四陰上得名字。在名色上能體現出愛和受,從受上能體現出意行的愚癡,意行的愚癡就成就了十二因緣法,通過修道才能斷除十二因緣法。
原文:色不為身。但名字為身。雖有眼耳鼻舌身意。亦複非身。何以故。設耳是人。當能聽一切。從形得名字。譬金字。譬如以金作物。因從是得字。
釋:色身不是眾生身,受想行識四陰名字才是眾生身,色身上雖然有眼耳鼻舌身,也不是身。為什麼這麼說?假如說耳根是人身的話,應當能聽見一切法,可實際上耳根只能聽聲音一個法,其他法就不能聽不能了別了。一切法從形相上取得名字,譬如金字,譬如用黃金打造金物,是因為從金的形相上取得名字,金戒指金手鐲等等。
色身如果有七個識,才能有功能作用,有功能作用並且是完整的功能作用才是五陰身,如果沒有七個識,猶如土木無情物。
原文:地水火風空。是五事作身。亦複非身。何以故。身知細滑故。人已死地不知細滑故。知地水火風空非身。身亦空意亦空。俱空無所有。亦無痛癢。何以故。人已死亦不複覺痛癢。如是為空。意已離身。亦無痛癢。但因緣共合故。還歸無有。
釋:地水火風空五大種子構成了色身,但這也不是身,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身能了別細滑觸,人死以後仍然有地水火風空,但卻不知細滑觸了,所以就應該知道地水火風空構成的色身不是身。其實身是空的,意根也是空的,五陰全部是空的,空得一無所有,也沒有受覺。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人死以後也不再有受覺了,所以才說一切都是空的,意根離開身體以後,也沒有受覺了。五陰身只是因緣和合而有罷了,因緣離散,最後還是歸於無有,成為空無。
原文:身中有十二風。上氣風下氣風。眼風耳風鼻風。背風脅風臍風。臂風足風。曲風刀風。刀風至病人。殺生刀風。刀風斷截人命。生老病死。生者謂初墮母腹中時為生。已生便老。止者謂意中止。用止故敗氣息出入。見了身本。
釋:眾生身中有十二種風,有上行氣的風和下行氣的風,眼根有風、耳根有風、鼻根有風、後背有風、肋脅有風、肚臍有風、手臂有風、腳有風、隱蔽處有風,加之刀風。刀風能傷人讓人生病,刀風殺生,能截斷人的性命。人有生老病死,生就是剛從母腹中墮落的時候叫作生,生了以後就會漸漸老去,生命的終止就是死,終止時是意根在色身上的終止,因為意根在色身上的作用終止的緣故,敗壞的氣息就出現了,這時就知道了身的本來。
原文:合十事為敗。身中五事。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風。五者空。堅者為地。軟者為水。熱者為火。氣者為風。飯食得出入為空。亦餘因緣合為人。自計是我身。若欲萬物當挍計有身。亦有五因緣共合。一者色。二者痛癢。三者思想。四者生死。五者識。是十事共合。便見生死。
釋:十種事合起來就能敗壞色身,色身中的五事:一是地,二是水,三是火,四是風,五是空。堅硬者為地,柔軟者為水,熱者為火,氣息為風,飲食能出入處為空。也有其他因緣和合成為人,自己計著五和合為我之身。如果想要把萬物都囊括為身,再把另外五個因緣法和合在一起:一是色陰,二是受陰,三是想陰,四是行陰,五是識陰。這十個因緣和合在一起,生死法就顯現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