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念處經講記(第二版)(新修改)
第五章 觀法而住
第二節 觀五取蘊法而住
原文:複次。諸比丘。比丘即於五取蘊法觀法而住。然。諸比丘。比丘如何即於五取蘊法觀法而住耶。於此。諸比丘。比丘知如是色。如是色之生起。如是色之滅盡。如是受。如是受之生起。如是受之滅盡。如是想。如是想之生起。如是想之滅盡。如是行。如是行之生起。如是行之滅盡。如是識。如是識之生起。如是識之滅盡。
釋:再接續講,諸比丘,比丘應該觀行五取蘊法,心住在觀行五取蘊法上。可是,諸比丘,比丘如何對於五取蘊法觀法而住呢?是這樣,諸比丘,比丘要知道什麽是色蘊,色蘊是如何生起的,又是如何滅盡的;要知道什麽是受蘊,受蘊是如何出生的,又是如何滅盡的;要知道什麽是想蘊,想蘊是如何出生的,又是如何滅盡的;要知道什麽是行蘊,行蘊是如何出生的,又是如何滅盡的;要知道什麽是識蘊,識蘊是如何出生的,又是如何滅盡的。
這是要觀察五蘊的生滅變異無常性,心裡時時刻刻要了知色蘊的狀態,生滅變化的情況;了知任何時候内心的感受,以及這些感受的生滅變異無常性;了知任何時候的想蘊,以及想蘊的生滅變異無常性;了知任何時候的行蘊,以及行蘊的生滅變異無常性;了知任何時候的識蘊,以及識蘊的生滅變異無常性。
原文:如是。或於内法觀法而住。又於外法觀法而住。又於内外法觀法而住。或於法觀生法而住。又於法觀滅法而住。或於法觀生滅法而住。尚又智識所成及憶念所成。皆會有法之思念現前。彼當無所依而住。且不執著世間任何物。諸比丘。比丘如是即於五取蘊法觀法而住。
釋:就像這樣,或者是於内五取蘊法觀法而住;或者是於外五取蘊法觀法而住;或者是於内外五取蘊法觀法而住。或者於五取蘊法觀新出生的法而住,或者是於五取蘊法觀滅法而住;或者是於五取蘊法同時觀生滅現象而住。
這樣經過連續不斷的觀察,識心就具足了智慧,就會不斷的思想五取蘊法,由於經常觀行五取蘊法,心裡就會經常憶念五取蘊法,心裡就會形成連續不斷的五取蘊的心念。這時候應該滅去空掉這些心念,不應該依五取蘊而住,因爲五取蘊是生滅法,不可依止。心中滅去五取蘊法以後,也不要執著世間任何物,不依任何物而住,因爲一切物都是無常生滅的,是不可靠的。諸比丘,比丘應該像這樣於五取蘊法觀法而住。
五取蘊如果分爲内外,内色蘊是指色身,外色蘊是指色身之外的山河大地等等色法,包括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境;内受蘊是指深層次的意根的受,外受是指淺層次的六識的受;内想蘊是指意根的想,外想蘊是指六識的想;内行蘊是指意根的行,外行蘊是指六識的行,行也是思;内識蘊是指意根的識性,外識蘊是指六識的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