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生無邊誓願度
煩惱無盡誓願斷
法門無量誓願學
佛道無上誓願成

生如法師網站LOGO

意根心所法—實修的指歸(第二版)

作者: 釋生如 分類: 唯識法義 更新時間: 2025-06-02 17:19:56 閲讀: 0

第二節 心所法的概念和內涵

一、五遍行心所法的概念

五遍行心所法的意思是,有五個心所法能普遍伴隨著識心運行,遍於識心所在的一切處,遍於識心所在的一切界,遍於識心存在的一切時,遍於識心所對應的一切法上,遍於識心運行的一切地(三界九地、及第八識的涅槃中)。

觸心所法,能讓識心與相應的法接觸聯繫;作意心所法,能讓識心關注所緣的法;受心所法,能讓識心領受所緣的法,並且生起覺受;想心所法,能讓識心了別所緣法的相貌,並且出生取著性;思心所法,能讓識心生起抉擇和行為造作。

八個識的識心都有這五種功能作用,識心的作用必以這五種形式表現出來,當然還以其他心所法的形式表現出來。識心本身無形無相不可見,但是這五個功能作用和其他心所法的作用卻能被意識觀察和識別出來,意識識別這些功能作用,就識別出了識心,證得了識心。

二、五遍行心所法的相關概念  

五遍行心所法中的一切俱,是指五遍行心所法與一切識心俱,與一切法俱。只要有識心在運行,一定有五遍行心所法在運行著,離開五遍行心所法識心就不能存在了,不能有了別活動。那麼在一切法上,也有識心的五遍行心所法,因為在一切法上一定至少有第八識和第七識的運作,五遍行心所法必然要伴隨著兩個識運作。

五遍行心所法互相俱生的意思是,這些心所法是聚集在一起出生運行的,比如第八識要出生一個法,五遍行所有心所法都要伴隨第八識至始至終的運行,一個都不缺少。而六七識則不一定,六七識作意以後,如果不感興趣,就不會觸,尤其是第七識意根;觸了之後,未必要受,尤其是第七識意根;受之後未必要想,尤其是第七識意根;想之後未必要思,尤其是第七識意根。意根心所法如果不往下運行,六識就不能出現,出現也會消失,停止運行,尤其是意根的思心所法不出現,六個識都不能出現。可見意根的王者統治地位,祂的權利有多大。

佛法甚深,思惟稍微不得力,就會出現偏差,而極大多數人思惟都是有偏差的,自己無法發現。就是因為自己思惟不得力,沒有辦法只好百分之百信受名人的言論,依止一個現成的答案,以為究竟,認為這是保靠的,錯也不知。這是目前佛教界極其普遍的現象。

三、五別境心所法的內涵

五別境心所法,也是伴隨著識心運行的,起輔助識心運行的作用,但不能普遍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時中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處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界伴隨識心運行,不能在一切法上伴隨識心運行。

欲心所法,是識心有想造作什麼法的欲望、打算、想法和要求,是引發後續識心運行的因,但不能時時都有欲,也不能處處都有欲,不能在一切法上都有欲,也不能在一切地都有欲。勝解心所法,是識心對於法的充分理解,識心有了勝解力,理解了法,才能有正確的抉擇,才能有智慧如理如實的造作,但多數眾生的識心不可能時時都能勝解,也不能處處都能勝解,更不能在一切法上都有勝解。念心所法,識心對於想要造作、正在造作和已經造作過的法生起念想,引發後續對法的抉擇造作和繼續造作,但意識不能時時有念,不能處處有念,意根卻可以時時處處有念想,那就處於三昧中了。

定心所法,是識心的專注狀態,識心不散亂、不昏沉的狀態,識心注意力高度集中統一的狀態,但識心不能時時都有定,也不能處處都有定,除非在甚深的禪定中,不出定。慧心所法,是識心強大的了別力、領會力、接受力、辨別力、抉擇力、造作力,是識心強大的處理問題的能力,但一般眾生的識心不能時時都有智慧,也不能處處都有智慧,更不能在一切法上都有智慧。

這五種能力不是時時都能出現的,是在個別情況下才出現的。但第八識的勝解力、定力和慧力卻時時都存在,時時都現前,處處都存在,處處都現前,遍一切法的了別和運作,也遍在三界九地的運行中。佛的前七個識卻是時時處處都有勝解,都有禪定,都有大智慧。

四、善心所法的內涵

善十一心所法,有時伴隨識心運行,有時不伴隨識心運行。只有識心斷除煩惱以後,才能更多的伴隨識心運行;在識心斷盡煩惱習氣以後,才能時時伴隨識心運行,識心時時都是善的。但第八識從來都是善的,或是不善不惡,沒有惡,沒有煩惱心所法。

惡人七個識的善心所法只是偶爾出現,善人七個識的善心所法有時出現,有時不出現;六七識轉識成智以後,善心所法伴隨著識心出現的時候非常多,偶爾也不出現,只有佛七個智識的善心所法常常出現、時時出現,永久伴隨智心不消失。

信心所法,是指相信、確信、自信,相信善法的存在、善法的功德作用、善法的力量、善法的規律、善法的變遷、善法的結果等等。但是真正的信,還是指正信、理信、深信、淨信、善信,沒有邪信、惡信、不清淨信、不純正信,能忍可於正理,深信三寶功德,自信一定能成佛。寬泛地說,信心所法也是對於了別的法的信任,對於自己了別能力的信任,對於自己造作能力的信任。信心所法不是時時都能出現,都能現前的,是在特殊情況下,在需要和必要的情況下才能出現,需要有深厚的善根福德,歷劫學佛,才能信成就。信了之後,就會受,就會服,就會隨順,就會照做。前七個識都與信心所法相應,不論處於什麼修道位,修道位越高,信越具足。第八識也有信心所法,是對自己了別的法的信。

慚心所法和愧心所法,慚是對不起自己,愧是對不起他人,因而感到不安、自責、羞愧、愧疚、羞澁、內疚、後悔等等。心裡有慚有愧,說明自我得到了降伏,懂得反省自己,與無我相應,不是高舉自我的自大狂。六七識與慚愧兩個心所法相應,不論處於什麼修道位,修道位越高,越有慚愧心,但相應不等於存在,不等於一定能現行出來。

無貪心所法,指心裡沒有貪愛、貪欲和貪得之念,不被法所束縛,不粘膩於法,而是解脫於法。八個識都與無貪心所法相應,但是在三果之前七個識有時無貪,有時有貪。無貪時只是暫時性的無貪,對個別法的無貪,不是斷除了對六塵境界的貪愛,是降伏了貪,壓伏了貪,使得貪念不現起。如果是斷除貪愛,也只是斷除對個別法的貪愛,如戒煙戒酒等等,對其他法還是有貪的,將來也許對個別法還會起貪,不是永久的無貪。三果之後六七識才斷貪,以斷婬欲貪為主要內容。而第八識自始至終都沒有貪,無論對任何法,祂都是無為的心,因此無貪。

無瞋心所法,指心裡沒有瞋恚的想法和念頭,內心平靜,沒有瞋厭之心,不被法所拘束,解脫於法。八個識都與無瞋相應,只是三果之前,七個識有時無瞋,有時有瞋,無瞋時只是暫時的無瞋,對個別法的無瞋,不是徹底永久的斷除了瞋。三果之後,七個識才斷除了瞋心所,不再起瞋的現行,但不排除偶爾出現瞋的習氣,然後再迅速地消退。而第八識自始至終都沒有瞋心所法,無論何時何地對任何法都不起瞋,自心永遠清淨,因此第八識與無瞋心所法相應。

無癡心所法,指心裡沒有愚癡性,沒有無明,有智慧能明了相應法。八個識都與無癡相應,只是相應的是什麼法和相應的程度問題。六七識對五陰無我之理的無癡是在斷我見之後,對真我如來藏的無癡,初步是在明心之後,對出離世俗界得解脫的無癡是在三果之後,對一切法的無癡是在成佛之後。在證果之前是無癡,只是在對個別法上,包括世俗法。五識的無癡是對五塵境界的清楚明確了知。第八識的無癡自始至終,不愚於一切法,不顛倒錯亂,沒有無明。

精進心所法,是指心不懈怠,兢兢業業,不玩忽職守,不媮安嬾惰,遇挫折而不撓。八個識都與精進心所法相應,只是相應的程度和什麼時候相應,相應多長時間而已。五識的精進都是在意識意根的驅動下完成的,不會主動精進,六七識的精進是覺悟了以後,對法有一定的目的性,想得到或者是想達成什麼目標,才會精進起來不懈怠,並且努力斷惡修善。第八識一以貫之,從來都不嬾惰懈怠,兢兢業業,有條不紊,不疾不徐,無片刻休息之時,這是最精進的,雖然沒有精進之心。

輕安心所法,是指心舒緩、放松、愉悅、愉快、輕松、安閑、舒適、輕靈、自在、安穩等等狀態,不是沉重的、煩躁的、緊張的、忙碌的、勞累的、厭倦的,沒有修持的心不容易出現輕安。八個識都與輕安心所法相應,但前七個識不一定能出現輕安的現象,在特定的情況下,在修行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心才會出現輕安的現象,按照七覺分來說屬於猗覺分現前,這是證得大小乘法的前提條件,也是獲得禪定的前提條件。第八識從來都是輕安自在的,沒有負擔、沒有負累,雖刹那出生和執持一切法,心卻是安閑自在輕靈的。

不放逸心所法,是指心不閑散也不慵嬾、不媮安、不苟且、不放縱,不貪圖享樂,雖然不是很精進,但近於精進與放逸之間,松緊有度。八個識都與不放逸心所法相應,但沒有修到一定程度,七個識不一定是不放逸的,有時放逸有時不放逸。只有修到有出離心以後,七個識才能越來越不放逸。六七識總是處於不放逸狀態,是在入地以後,心於佛法修證和度眾生事業不放逸,不求自己世俗界的安逸生活,只求道業不斷增進和度更多的眾生。第八識無始劫以來從來沒有放逸過,永遠是不放逸的,時時與不放逸心所法相應。

行捨心所法,行捨是心行處於捨的狀態,不偏不倚,平等於一切法,不追憶過去,不攀緣未來,心緒平和,不緩不急,心態中和,處於中道。八個識都與行捨心所法相應,但是前七個識不一定會出現行捨的心態,只有在有禪定的情況下,或者是某種特殊情況下,六七識才有行捨心所法出現,五識受六七識影響和帶動也是行捨的,三四果人以上,其心大部分時候都是行捨,第八識從來都是行捨,永遠與行捨心所法相應。

不害心所法,對一切人事物理都沒有違害心和違逆心,即使心受到忤逆,也不想去報復,不想為自己討回公道,總之就是一種不想傷人的心行。八個識都與不害心所法相應,但前七個識有時有不害心,有時沒有不害心,只有寬宏大量、心胸開闊的人,不害心所法才時常出現,斷除瞋恚心以後,七個識不害心所法常常出現。第八識從來都是不害的,對一切人事物理不會報復和惱害,也不違逆,永遠與不害心所法相應。

五、煩惱心所法的內涵

根本煩惱:貪、瞋、癡、慢、疑、惡見六個心所法,之所以這六個稱為根本煩惱,是因為由這六個根本煩惱能引生出一切煩惱,根本煩惱一滅,後邊的二十個隨煩惱或者更多的隨煩惱都會隨著逐漸滅去,猶如樹根一斷,枝幹樹葉隨後就會滅亡,不會久存。

大隨煩惱包括: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不信煩惱心所法在信位修滿足時,就斷除了對三寶的疑,對自心如來藏的疑,對自己未來成佛的疑等等。但是不是對所有法的不信都能斷除,只是對基本的法、一定層次的法斷除了不信。懈怠心所法修到七覺分,精進覺分出現時就滅去了,不精進時,還會出現懈怠現象,修到三果、四果和初地菩薩時,才能徹底滅除懈怠心所法。放逸心所法也是這樣,出離心生起來了,就不太放逸了,徹底斷除放逸需要修到三果以上。

昏沉心所法在修定降伏五蓋時就沒有了,初禪定以後就會滅除昏沉心所法。掉舉心所法也是如此,未到地定具足時就不掉舉了,初禪定以後掉舉現象就會滅除,禪定消失,也許還會出現掉舉。失念也是如此,都與禪定有關,定力足的時候不會忘失所修之念,定力消退就保證不了了。散亂也與無禪定有關,不正知與無智慧有關,沒有薰修到解脫的法,心裡就有不正知。意識與全部大隨煩惱相應,五識單獨沒有這些煩惱心所法,隨同意識一起才能有,輔助第七識和意識現行這些煩惱。第七識除了沒有昏沉心所法,其餘煩惱心所法都有。第八識與全部煩惱心所法都不相應。

中隨煩惱:無慚、無愧。與慚愧心所法相反,自己做錯事了不知道反省,對不起他人不知羞愧和懺悔。六七識心與無慚無愧相應,五識依意識才能有,輔助六七識現行這些煩惱,單獨不能有,第八識沒有這兩個煩惱。

小隨煩惱:忿、恨、覆、誑、諂、憍、害、嫉、惱、慳。這些都是以瞋恨心為主的煩惱,也有慳貪心,一般來說屬於煩惱習氣,隨眠於第七識心中,非常難斷,即使根本煩惱斷除了,成了阿羅漢,這些習氣也難於滅除,地上菩薩在漫長的修道過程中,才能逐漸斷除滅盡,但阿羅漢和地上菩薩不與每個小隨煩惱都相應。五識能輔助六七識現行這些煩惱心所法,第八識沒有這些煩惱心行。

六、心所法就是心性和心行

識心心所法的運作和一個人的性格、脾氣、秉性、智慧都是相關連的,如果想了解心所法的運行,可以觀察每個人從接觸一件事情開始到最後作出決定這段時間裡,他的表情、眼神、臉色、言談、舉止、反應的快慢等等,可以觀察出每個心所法運作的過程和快慢程度,以及每個人的習性有多重、智慧力如何。這一系列心行既是一個人心性、習性、煩惱和智慧的體現,也是心所法的體現。

有些人是急脾氣,心也粗糙一些,在接觸到人事之後,只粗略了別,不管對錯和細節,就以為自己了別的是究竟的無誤的,於是受覺就出現,或喜或瞋或貪或厭,執心很重,然後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作出抉擇,他的心所法的運作就簡單、快速,但後果可能不堪設想。而有些人在粗略了別,受覺出現後,自己會再次仔細了別分析,然後扭轉自己錯誤的了知,覺受改變,然後再作決定。他的心所法運行的稍微複雜一些,會反復運行。不少人會隨著了別的不斷深入,受心所法不斷的發生變化,隨人事物所轉,心都沉浸其中,不能超脫。

理智的人,往往不把人事物了解透徹,就不會出現什麼思想情緒,也不會輕易下判斷作抉擇,不把自己暫時的粗略的了知當作是究竟的,他會反反復復的觀察、甄別、推敲。有修為的人,即使了別出的人事物是自己喜歡和不喜歡的,心也不為所動,超然物外,解脫。

粗枝大葉的人,心所法運行快速而簡單,心思細密的人心所法運行的緩慢深細複雜;煩惱重的人心所法運行也複雜,糾結不清;愚鈍的人也許快速了別之後,發現自己能力不及,就放棄了,心所法快速消失,也許想了別清楚,心所法運行的就會極其緩慢,長時間的了別,長時間的受,長時間的思量,就是不能作出最後的抉擇。聰明智慧的人,也許快速地就能了別清楚,深知其內涵,也許會非常深入細致地了別究竟,不出差錯。

心所法的運行非常錯綜複雜,與每個人的性格、脾氣、秉性、煩惱和執著的輕重是緊密相關的,也與每個人的修養、修為、禪定、戒律和智慧是緊密相關的。

七、身心所有的法都歸於如來藏 

心所法顧名思義,就是屬於心所有的法。情緒、態度、意見、建議、著急、上火、嫉妒、難過等等,都是心上起的法,屬於心所有的法,所以都叫作心所法。身上所起的法,屬於身體所有的法,顧名思義叫作身所有法。色身所有的法,比如生病了,體重變化了,出現種種變故,生出一些東西,或者減少了一些東西等等,身體上所有的生滅變異都是身所有法。色身分為內身和外身,內身就是身體,外身就是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合起來都是五陰身。身體是色法,身體上起的法也都是色法,所以屬於色法所有的也都是色法。所有屬於身所有的法,也都是心所有的法,這個心是指哪個心?

一切世間法分為色法和心法,以及非色非心法,其所屬性分為心所有法和身所有,以及非身非心所有法。這一切法都攝歸如來藏所有,一切法都歸到如來藏以後,就什麼也沒有了,我們現在還貪執什麼呢?都是空的,都是假相。怎奈貪執的習慣太根深蒂固了,太難轉變了。究其原因還是法界的實相沒有搞明白,沒有看清楚,這件事需要三大阿僧祇劫才能徹底弄清楚,之後一切都改變了,修行也就結束了。

八、眾生的心所法

思念當中有什麼心所法運行?思想裡有什麼心所法運行?研究當中有什麼心所法運行?推敲當中有什麼心所法運行?參究當中有什麼心所法運行?明白是什麼心所法?願意是什麼心所法?希望裡有什麼心所法運行?理解是什麼心所法?打算裡有什麼心所法運行?盼望是什麼心所法?祝願是什麼心所法?願力裡有什麼心所法?

懂得、證得、知道是什麼心所法?同意、讚同、附和是什麼心所法?念玆在玆是什麼心所法?心中的影像揮之不去是什麼心所法?念念不忘是什麼心所法?牢記在心是什麼心所法?堅定不移是什麼心所法?制心一處是什麼心所法?目不轉睛是什麼心所法?良知是什麼心所法?思心所法都有哪些作用?想心所法都有哪些功能作用?

心的狀態、心的特點、性格、脾氣、秉性都屬於心所法,有善性,有惡性,有不善不惡性。嚴格來說,心所法不只有五十一個,如果要細細的劃分,至少有幾百個上千個。天親菩薩只是大略粗略的歸納為五十一個,歸納的並不全面。如果佛來歸納這些心所法,那就細微極了。所以我們學佛,除了可以完全依佛所說,其他人可以依,但要酌情處理,要有靈活變通的能力。

即使是依佛所說,也應該有一定的變通能力,完全了解佛所說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有時候佛語與佛意有一定的差別和差距,並不完全一致,因為眾生的智慧有限,佛不能完全把自己的意思說透,往往是隱含著說,巧妙的說,智慧不足時,容易誤解。不少人講佛經,其實講的並不是佛的本意,曲解佛意的現象太普遍太平常了,佛也都忍耐著,雖然沒有忍的心。

九、心所法必與識心同時出現

心所法是識心的助伴,必須要伴隨著識心運行,否則識心就會無所作為。只要識心出現,心所法必同時出現,沒有心所法識心就無法運行,那麼世間一切法也就不能出生和存在了。即使第八識的運行也需要本身的心所法的配合,第八識本身的存在同樣離不開心所法的陪伴。

四食的出現和運行,都是識心的功能作用,識心離不開心所法的助伴,四食就離不開心所法。凡夫離不開四食,聖賢人在欲界人間也離不開四食,禪定境界比較高的可以離開團食、思食,有時候也能離開觸食,但不能離開識食,眾生的生命最基本的需要有第八識和第七識的識食。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