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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經十二因緣釋

作者:釋生如更新時間:2024年10月16日

第六章  中阿含大緣經(節選)

原文:阿難。要如何觀察我耶。阿難。對於受。或以受是我之我。或以受實非我之我。不得感受者。即是我之我。阿難。如是觀察我。或以受實非我之我。又不得感受者。亦非我之我。我應依我之領納。即受之法。始是我之我。阿難。如是觀察我。

釋:佛說:阿難,應該如何觀察我呢?阿難,對於受的觀察分爲三種,一種是,有的人認爲受是五隂我當中的我;另一種是,有的人卻認爲受確實不是五隂我當中的我,那個沒有任何感受的,才是所說的五隂我當中的我,阿難,有些人就是像這樣來觀察我的;第三種是,有的人認爲受確實不是五隂我當中的我,並且沒有任何感受的那個,也不是五隂我當中的我,我應該依靠著我的領納功能作用,也就是說受法才是所說的五隂我當中的我。阿難,有些人是這樣來觀察我的。

這段節選内容是從受是我或非我的角度來講十二因緣法,佛一開始就講了三種人的三種觀察法,和得出的三種結論,結果都是不對的。下邊佛就會辯証如何是不對的,佛舉出的論據充分,無可辯駁。

原文:阿難。此中對於言受是我之我者。不得不如是言。友。此受有三。是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此等三受之中。汝見何爲我耶。阿難。若於某時。領納樂受。其同時不領納苦受。又不領納不苦不樂受。其時應唯領納樂受。

釋:阿難,對於那些說受是五隂我當中的我的第一種人,不得不這樣說:善友,這個受有樂受、苦受和不苦不樂受三種,在這三種受中,你把哪種受當作我呢?阿難,如果在某個時候領納著樂受,就不會同時領納苦受,也不會同時領納不苦不樂受,在這個時候只能領納樂受。

原文:阿難。若又於某時。領納苦受。其同時不領納樂受。又不領納不苦不樂受。其時應唯領納苦受。阿難。若又於某時。領納不苦不樂受。其同時不領納樂受。又不領苦受。其時應唯領納不苦不樂受。

釋:阿難,如果又在另一個時間裡領納著苦受,那麽這時候就不能同時領納樂受,也不能同時領納不苦不樂受,這時候只能領納苦受。阿難,如果又在某一個時間裡領納著不苦不樂受,那麽這時候就不能同時領納樂受,也不能同時領納苦受,只能領納不苦不樂受。

佛陀這段的闡述,對於我就容易觀察了,如果把受當作我,受有三種,我就有三種。可是在同一時間裡,只能有一種受,那麽只有這種受才是我,另外兩種受就不是我。這就出現了矛盾,很顯然把受當作我是不對的,這就說明了受不是我,如果受是我,三種受應該同時都是我,可是三種受又不能同時存在,受是互相對立,說明把受當作我是錯誤的。

有人就會說受當然不是第八識這個我了,可是這些文字和觀察的内容,能與第八識扯在一起嗎?顯然不能,因爲聲聞人全部都不能現前觀察第八識,你就無法証明受是不是第八識,即使能証明受不是第八識,也還是沒有証得受非我,因爲這個我不是指第八識,而是指能作主宰的五隂我。尤其是還沒有斷我見的凡夫聲聞人,無法開悟實証第八識,那就不可能得出受非第八識這樣的結論。如果觀行次第是顛倒的,就不可能有實証,因爲誰也不可能去想象出一個第八識來現前觀察,想象出來的叫作猜測臆想,沒有任何作用。

原文:阿難。樂受實是無常有爲。緣起之法。滅盡之法。敗壞之法。離欲之法。滅法也。阿難。苦受亦實是無常有爲。緣起之法。滅盡之法。敗壞之法。離欲之法。滅法也。阿難。不苦不樂受。亦實是無常有爲。緣起之法。滅盡之法。敗壞之法。離欲之法。滅法也。

釋:阿難,樂受確實是無常的有爲法,是由於種種因緣而生起的法,是能滅盡的法,是敗壞的法,是能離開對這種受的貪欲的法,是會滅去的法。阿難,苦受也確實是無常的有爲法,是由於種種因緣而生起的法,是能滅盡的法,是敗壞的法,是能離欲的法,是會滅去的法。阿難,不苦不樂受也確實是無常有爲的法,是由於種種因緣而生起的法,是能滅盡的法,是敗壞的法,是能離開對這種受貪欲的法,是能滅去的法。

原文:若領納樂受。還是思惟。此是我之我者。彼又依於樂受之滅。實應不得思惟。我之我滅。若領納苦受。還是思惟。此是我之我者。彼又依於苦受之滅。實應不得思惟。我之我滅。若領納不苦不樂受。還是思惟。此是我之我者,彼又依於不苦不樂受之滅。實應不得思惟。我之我滅。

釋:如果在領納樂受的時候,還是認爲這個能領納樂受的就是我,然而看到樂受滅了的時候,確實就不應該再認爲能領納樂受的我滅了;如果在領納苦受的時候,還是認爲能領納苦受的就是我,那麽看到苦受滅了的時候,確實不應該再認爲能領納苦受的我滅了;如果在領納不苦不樂受的時候,還是認爲能領納不苦不樂受的就是我的話,當見到不苦不樂受滅了的時候,確實就不應該認爲能領納不苦不樂受的我滅了。

原文:對如是言。受是我之我者。要於現見之法。觀察我是無常。樂苦皆歸於消滅之生滅法。阿難。是故依此。不可能觀察。受是我之我。

釋:對於第一種人,認爲受是五隂我中的我這樣的說法,應該在現前所能接觸的法中,觀察這個我是無常的,樂受、苦受都歸於能夠消滅的生滅法。阿難,因此依據受是無常生滅的現象,不可能觀察出受是五隂我中的我。

原文:阿難。此中又言。受實非我之我。不得感受者。即是我之我。對彼應如是言。友。無一切所受之處。於其處。還得思惟有我耶。世尊。實不然。阿難。是故依此。不可能觀察。受實非我之我。不得感受者,即是我之我。

釋:阿難,第二種人又說:受確實不是五隂我當中的我,而受之外的沒有感受的想行識才是五隂我當中的我。對於有這樣不正觀點的人,應該這樣問:善友,在沒有苦樂受和不苦不樂受之處,就是色、想、行、識處,你還是認爲色想行識有我嗎?阿難回答說:實在是不應該認爲色想行識是我。佛說:阿難,因此根據這樣的說法,不可能觀察出:受確實不是五隂我之我,而受之外的色想行識才是我。

原文:阿難。此中又言。受實非我之我。我之我亦非不得感受者。我應依我之領納。即我之我是受法。對彼應如是言。友。一切感受完全消滅時。即無一切受。由此受之滅。還得有思惟。於此有我之我耶。世尊。實不然。是故阿難。依此不可能觀察。受實非我之我。不得感受者。亦非我之我。我應我之領納。即我是受法。

釋:阿難,第三種人又說:受確實不是五隂我之我,我也不是非受的色想行識,我應該依止於我的領納性,也就是說五隂我中的我就是受法。對於有這樣觀念的人,應該這樣對他說:善友,當一切感受都消滅以後,就沒有一切受了,因爲受滅了,你還認爲能領納的受法就是五隂我中的我嗎?阿難回答說:受確實不是我。佛說:阿難,因此說依止於能領納的受,不可能觀察出:受確實不是我,離於受的色想行識也不是我,我接受我的領納性,即領納就是我,我就是能領納的受法。

衆生所認爲的我有五種,第一種是色我,把色隂當作我,認爲我就是色隂,色隂就是我;第二種是受我,把受當作我,認爲我就是受,受就是我;第三種是想我,把想當作我,認爲我就是想,想就是我;第四種是行我,把行當作我,認爲我就是行,行就是我;第五種是識我,把識當作我,認爲我就是識,識就是我。當衆生把受當作我,心中就會有受我這種我的思想觀念。衆生沒有斷我見的時候,或者把五種我的任一種當作我,而把其餘的當作是我所,或者把五受隂都當作我,這就是我見的範疇。

原文:阿難。是故比丘。不觀察受是我。亦不觀察。不得感受者是我。又不觀察。我應依我之領納。即我之我是受法。不觀如是之我者。彼於世間之任何者。皆不執著。不執著故。無有恐怖。無有恐怖故。唯獨般涅槃。自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更無後有。

釋:阿難,因此說比丘們不應該把受當作我,也不應該把色想行識當作我,又不應該依止於我的領納性,不應該有我是受法的觀念。不把這些法當作我的人,就會在面對任何法的時候,都不生起執著,内心沒有恐怖。因爲沒有恐怖的緣故,只有取証涅槃,自己能夠証知生死已經到了盡頭,清淨的梵行已經建立起來了,這一生所要修的解脫已經修完了,再也不受後世的有法了。

原文:阿難。如是。心解脫之比丘。不問如來。死後有耶。若彼執著是言者。彼則非正。不問如來。死後無耶。若彼執著是言者。彼則非正。

釋:阿難,就像這樣,心解脫的比丘不會去問如來,我死後是否還有後世的有?如果比丘執著地認爲死後還有三界的有,那麽他還沒有具足正知見,沒有入到阿羅漢正位,不是心解脫的阿羅漢;心解脫的比丘也不會去問如來,我死後是否一切法都不存在了?如果比丘執著地認爲自己死後一切法都滅了,他就還沒有具足正知見,沒有入阿羅漢正位,不是心解脫的阿羅漢。

原文:不問如來。死後亦有亦無耶。若彼執著是言者。彼則非正。不問如來。死後亦非有。亦非無耶。若彼執著是言者。彼則非正。

釋:心解脫的比丘也不會去問如來,我死後是否是也有後世的有,也無後世的有?如果他執著地認爲自己死後也有也無,他就沒有正知見,沒有入到阿羅漢正位,不是心解脫的阿羅漢;心解脫的比丘不會去問如來,我死後是否是也非有後世的有,也非沒有後世的有?如果他執著地認爲自己死後是非有後世的有也非無後世的有,他就還沒有具足正知見,沒有入到阿羅漢正位,不是心得解脫的阿羅漢。

已經入到正位的四果阿羅漢,心解脫,一切都解脫,知見也解脫,不會認爲死後有死後無,也有也無,非有非無,心中泯絕一切不正知見,不再執著死後是有是無,不管執著自己死後是有還是無,還是非有非無,一切念想執著滅盡才能得解脫,命終入無餘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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