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行五蕴断我见(第一部)(第二版)
第一章 基础概念介绍
第一节 五蕴十八界的概念
一、众生我的组成
众生所谓的我,是指五蕴和十八界全体,实际上是意根把五蕴十八界当作我和我所,我还是指意根,是意根有我心、我性、我见、我执,断我见是断意根的我心、我性、我见和我执。
五蕴: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十二处:六根和六尘。十八界:六根、六尘和六识。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和意根,是六识所依之根。前五根是由四大所组成的有色根,肉眼能够看见,在身体的表面,叫作浮尘根。意根不是有色根,是无形的无色根,祂既是根也是识心,肉眼不能见。六尘: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分别与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对应。六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和意识。
二、六识的了别性是如何产生的?
眼根与色尘相触,第八识产生眼识,眼识再与色尘相触,就能分别色尘,众生就看见了色;耳根与声尘相触,第八识产生耳识,耳识再与声尘相触,就能分别声音,众生就能听见声音;鼻根与香尘相触,第八识产生鼻识,鼻识再与香尘相触,就能分别香尘,众生就嗅到了香;舌根与味尘相触,第八识产生舌识,舌识再与味尘相触,就能分别味尘,众生就尝到了味;身根与触尘相触,第八识产生身识,身识再与触尘相触,就能分别触尘,众生就了别了触尘,有了各种触觉;意根与法尘相触,第八识产生意识,意识再与法尘相触,就能了别法尘,众生就有觉受。
三、内外根尘
五根,前五根分为外根和内根,外根就是浮尘根,在身体表面;内根叫作胜义根,在后脑勺部位,外根通过传导神经与内根相连接,肉眼看不见内根,因为有头皮包裹着,第八识在这里产生六个识。
六尘分为外六尘和内六尘。外六尘我们接触不到,是第八识与外六尘接触,通过传导神经把六尘上的四大微粒传导到后脑胜义根的部位,变为内六尘;内五根加意根与内六尘接触,第八识就产生六识来了别内六尘。内六尘是如影现像一般变现出来的,不是相对真实的外六尘,但与外六尘差不多一模一样,所以众生就以为自己非常真实,其实不是,都是幻化的。正如世尊所说的: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四、五蕴的组成
五蕴:色身再加上识心就组成了五蕴,色法与心法和合组成了五蕴,五蕴就是识心在色身上的活动,没有识心,五蕴就是一具死尸。五蕴是和合体,和合起来的就不是真实的,有生灭变化的就不是真实的。
欲界众生在每个活动的当下都有五蕴参加,走路、吃饭、工作,各种活动都是五蕴的活动,佛说这是五受阴。识蕴是指六个识心的识别了别作用,眼识负责见色,耳识负责闻声,鼻识负责嗅香,舌识负责尝味,身识负责觉触,意识负责分别法尘,识蕴的活动就是一系列的五蕴活动。色蕴的一切活动都由识心支配,所以五蕴是身心互相配合运转的。识蕴受意根指使,意根是总指挥,祂抉择要做什么,六个识就要随顺执行,身口意行就会随意根动转起来。
当六根与六尘相接触之时,如果意根想要造作,六识就被生出来,六识接触六根六尘以后,就有分别性,分别六尘时出现的喜怒哀乐的觉受,就是受蕴。想蕴是六识心上的取相,对六尘的执取性,了知了别六尘境界,进而一系列的妄想、思惟等等心理活动就出现了。行蕴是运动、动转、流转、变化、变动的意思,是六识不断的存在和动转的功能作用,但其中也有意根和第八识的功能,是八个识和合运作的结果。
在色蕴上有识蕴,在受蕴上有识蕴,在想蕴上有识蕴,在行蕴上有识蕴。识蕴是六个识的作用,也称作识受阴。识蕴的这些功能作用是有边际有限量的,各有各的作用,互不相代。比如眼识,分别色尘的粗相,分别显色,不能代替意识分别形色,不能分别表色,不能分别无表色等等法尘;眼识不能听声,不能嗅香,不能超越见色的界限,其余几个识也是如此。
五、六根触处受想行识出生
六受身:眼触生受、耳触生受、鼻触生受、舌触生受、身触生受、意触生受,触的对象是六尘境界。六想身:眼触生想、耳触生想、鼻触生想、舌触生想、身触生想、意触生想。想是了知,是了别,心上取相为想。六思身:眼触生思、耳触生思、鼻触生思、舌触生思、身触生思、意触生思。思,是指行蕴,是动转,是决定心,是六个识的造作,六个识的抉择和动转。六识身:眼触生识、耳触生识、鼻触生识、舌触生识、身触生识、意触生识。
六、不异我不相在的含义
世尊在《杂阿含经》中教导弟子们,观行色蕴非我时,要观行过去的色蕴非我,不异我,不相在,观行现在的色蕴非我,不异我,不相在,再观行未来的色蕴也是非我,不异我,不相在;乃至于好的色蕴、坏的色蕴、粗的色蕴、细的色蕴以及内色、外色都不是我,不异我,不相在。这样才能把色蕴全面观行得仔细,才能彻底断除色蕴为我的邪见。那么不异我、不相在是什么意思呢?
不异我的意思是:从小乘法上来说,众生有时把色蕴当作我,而把受想行识蕴当作我所,有时又把受想行识蕴当作我,而把色蕴当作我所,就是把一个蕴当作我,而把其余的蕴当作我所,我是异于我所的。事实上,色蕴等五蕴虽然不是我,但也不是异于我的我所,五蕴既非我也非我所,我与我所都非我。从大乘法上来说,色蕴不异于第八识真实的我,色蕴由第八识所出生,完全来自于第八识,与第八识是非一非异的关系。不是离开第八识而单独有个色蕴,不是离开第八识而单独有色蕴的功能作用,因此色蕴不异我,其余四蕴也是如此。
不相在的意思是:从小乘法上来说,色蕴的我与受想行识蕴的我所,不互相存在,色蕴不在受想行识蕴里,受想行识蕴也不在色蕴里,我不在我所里,我所不在我里。意根有时把色蕴当作我,就把受想行识蕴当作我所,而认为我与我所互相融合在一起。意根有时把受蕴当作我,而把其余的几个蕴当作我所,认为受蕴与其它蕴互相融合在一起。而实际上,色蕴不是我,被当作我所的受想行识蕴也不是我所,二者都与我无关,都要断除掉,不认这些功能作用为真实不灭的。把五蕴当作我是邪见,当作我所同样也是邪见,都应该破除,建立起五蕴无我无我所的正见,才能逐渐了脱生死。
从大乘法上来说,色蕴不在第八识里,第八识也不在色蕴里。因为第八识无形无相,是空的,也没有里外之说,第八识是无色法的空性心体,因此祂不能装载色蕴。而第八识也不在色蕴里,第一是因为第八识无形无相,不可能在色蕴的里外和中间,第二是因为色藴和第八识不是同类的法,不能互相包含在一起,不能重叠在一起,不能碰触在一起,但是二者又是紧密相连的。如果第八识是在色蕴里,割开色蕴应该能找到第八识,应该能看到第八识从色蕴里出来,可是却找不到,也看不到第八识出来。因此色蕴与第八识不是互相存在的,但却又紧密相连,不可分割。同理可证,五蕴十八界都是与第八识不异而不相在。
以上是五蕴十八界的基本概念及内涵,懂得这些名相之后就要实证五蕴十八界的无我性。要想实证,必须要作观行,观行就是在定中深细思惟五蕴无我之理。